政府网站不合格或整改不到位的,将被问责。问责按季度统计,每年1月31日前公示。这是国办函〔2018〕12号的要求。
根据12号文,问责形式包括:约谈、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警告或记过、调离岗位、免职等。

1月22日发布的12号文名为《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每年1月31日前,公众可以在政府网站上看到两种表格: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告和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两个声明。
通知要求,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告于每年1月31日前在国务院各省、各部门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公布,并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展示。包括主要网站抽查、安全检查、网站开通整合、网民在“我给政府找错网站”平台留言处理、假冒政府网站处理、人员培训等。
各类政府网站《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告》于每年1月31日前在本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布。各省和国务院各部门的政府门户网站要设立专栏,公布本地区、本部门各级各类政府网站的年度工作报告。包括主要信息发布、栏目专题、解读与回应、服务、互动交流、安全防护、移动新媒体、创新发展等。
按照国务院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年度报告发布工作,精心组织实施,完善工作机制,将年度报告发布情况纳入政府网站绩效考核。各级各类政府网站要做好网站数据统计工作,确保政府网站年度报告及时发布,数据真实准确。
填写责任人次

记者注意到,在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告填写说明中,“网站抽查”不仅要求填写“网站总数、抽查比例、抽查网站数、抽查合格率、不合格网站数”,还对“追究责任人数”做了详细规定。
通知要求,各政府网站应填写每季度不合格网站或未整改网站的责任人数,以及全年不合格网站或未整改网站的责任总人数。每季度,填写约谈、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警告或记过、调离或辞退等形式的责任追究。同一季度,对同一对象不同形式的问责不重复,按问责程度最重的统计。
《政府网站年度报告填报说明》首次提出了“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信息的填报说明。
国务院连续发布文件。
近两年,国务院持续“加码”政府信息公开建设。2014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意见提出,各地各部门要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尽快发布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和重大政策信息。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应当依法依程序在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公布信息和客观事实。

2015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结果,以进一步完善全国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有效解决政府网站“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等问题,维护政府公信力。
2017年6月初,国务院发布《政府网站发展指导意见》,对全国政府网站建设和发展进行了明确规范。《准则》明确,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网站的主管单位,负责推进、指导和监督全国政府网站的建设和发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应当设立政府门户网站。各地各部门要统筹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通过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信息数据集中管理等方式提供集中内容服务,实现网站资源优化整合、平台融合安全、数据互认共享、管理统一规范、服务便捷高效。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陆指出,门户网站是现代信息时代政务公开、政府服务和民间交流的第一平台。即使在移动互联网快速普及和发展的今天,门户网站在发布权威政府信息、方便公众网上办事、加强与群众沟通等方面仍然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加强网站建设一直是近年来各级政府推进开放、改善服务、加强沟通的重点之一。特别是2017年《政府网站发展指导意见》发布后,政府网站建设的导向更加明确。这份文件在原政府机关内部进行网站评估和通报的基础上,要求各地各部门编制政府网站建设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向社会展示自身网站建设的成果和问题。同时也有助于加强对网站建设的社会监督,促进社会参与,做好网站建设的需求调研。
鲁指出,多年来,国务院只报告了委托其技术公司进行的网站普查结果,主要集中在技术方面。这份报告的内容不仅限于此,还包括很多内容建设,比如对新媒体使用的详细描述。这使得政府网站建设更具可操作性,同时也使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深入。
编辑:薛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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