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淮阴区委、区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争先淮安、崛起苏北、追赶苏中、学习苏南”的发展定位,抢抓机遇迎挑战,砥砺奋进促跨越,胜利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全区经济社会在科学发展的道路上迈上了新的台阶。全年经济呈现出:工业经济快稳发展,消费品市场活跃,贸易业蓬勃发展,服务业特色鲜明,城乡居民收入双双走高的良好运行态势。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生产总值:完成现价生产总值190.0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13.8%。增速较09年回落0.6个百分点,在全市中,淮阴区总量位列第二,增速列第九。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82.23亿元,可比价增速21.1%。增速较09年上升2.8个百分点。在全市中,淮阴区总量位开发区之后列第二,增速排第七。
3、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14.82亿元,增速23.18%。在全市中,淮阴区总量和增速均排第二位,增速位次较去年提升四位。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45.1亿元,增速16.2%。增速较09年回落2.4个百分点。在全市中,淮阴区总量位于三区之后排第四,增速排第六,较之去年提升两位。
5、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644元,净增875元,增速14.9%。增速较09年提高3.3个百分点。在全市中,淮阴区增速继续保持第二。
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242元,净增1931元,增速14.5%。增速较09年提高1.7个百分点。在全市中,淮阴区增速跃入第一。
二、经济运行主要特点
淮阴区全年经济运行呈现以下几个显著特征:
(一)经济运行平稳,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2010年,淮阴区三次产业发展特征鲜明:一产平稳增长,二产强劲拉动,三产快速发展,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区完成现价生产总值190.6亿元,可比价增幅13.8%。其中,一产完成39.77亿元,增速5.2%;二产完成92.86亿元,增速16.9%;三产完成57.97亿元,增速15.1%。服务业增加值占比GDP比重首次突破30%,较之去年增长2.5个百分点。一、二、三产的构成比重为20.9:48.7:30.4。
三次产业结构图
生产总值分季度趋势图
(二)招商引资成果丰硕,投资稳步增长
2010年,淮阴区突出重大项目建设,一批投资超亿元、超10亿元的大项目成功落户,对固定资产投资的支撑带动作用明显。全年投资体现以下特点:
1、投资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拉动效益显著。
2010年,全区完成规上固定资产投资114.82亿元,同比增长23.2%。横向比较,总量居全市第三,位次居全市第二,位次较去年提升四位。纵向比较,由于受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等多重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投资增幅较去年同期下降8.9个百分点,投资速度稳中趋缓。
2、第二产业绝对优势明显,对投资总额贡献突出。
第二产业投资仍然是拉动投资增长的绝对主力。2010年,规上固定资产投资中,一、二、三产业分别完成投资0.63亿元、70.64亿元、43.55亿元;三次产业结构比为0.55:61.52:37.93;对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的贡献率分别为办-6.5%、90.9%、15.6%。二产投资对经济增长贡献突出。
3、房地产投资较快增长,对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贡献加大。
在全区投资结构中,全区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30.4亿元,增幅达28.8%,较之去年同期提高14.4个百分点,占规上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的26.5%,对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贡献率为31.5%。房地产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影响依然很大。
固定资产投资全年走势图
(三)工业经济快速壮大,拉动效果强劲
2010年,引跑淮阴区经济发展的工业经济走势可概括为“前高后稳,向好发展”,具体表现为上半年稳中回调,下半年平稳发展,全年快速稳步增长的“V”型结构。工业经济发展呈现以下特征:
1、主导优势明显,工业经济活力强劲
2010年,作为工业重头戏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增加值82.23亿元,可比价增速21.2%。占全区地区生产总值的51.1%。工业作为淮阴区的主导产业,对淮阴区经济发展起到强劲拉动作用,工业的突破性发展带动全区经济总量的扩张和产业结构的提升。
2、项目强效拉动,列统工业企业快速新增
2010年,淮阴区始终致力于项目拉动,出台一系列鼓励工业企业做大做强等政策措施,引进实施的振达钢管、双汇食品、万城液压、万香国际等项目强效拉动了淮阴区工业经济的快速壮大。区列统工业企业数从2009年的245户增加到367户,净增122户,同比增长49.8%,增幅、增量领跑全市。
3、支柱企业蓬勃发展,后劲十足
2010年,淮阴区食品加工、盐硝加工和钢铁机械制造三大传统支柱产业快速发展,表现出产销两旺的良好势头,而以软件产业园、金太阳电力、辉煌和桑乐太阳能等为龙头的新兴产业迅猛发展,逐步加入淮阴区的支柱产业,形成五大支柱产业蓬勃发展的态势,有效推进工业经济跨越发展。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全年走势图
(四)消费市场活跃,贸易业蓬勃发展
2010年, “淮安综合大市场”启动实施,“家电、汽摩下乡”等惠民富民政策强力推进,苏果、商联等连锁超市覆盖城市社区和农村集镇,为淮阴区城乡居民提供了活力良好的消费品市场。同时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也给贸易市场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城乡居民消费信心稳步提升。全年消费品市场呈现“低开高走,增势平稳”良好势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45.1亿元,同比增长16.2%。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首次超过30%。
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批发零售贸易业与住宿餐饮业实现了同步增长。批发零售业是拉动淮阴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的绝对主力。2010年,全区批发零售贸易业完成零售额39.98亿元,占社会消费品总额的88.7%。同比增长14.6%;与此同时,随着国信大酒店等高端服务接待单位的投入运行,淮阴区住宿餐饮业实力大幅提升,年实现营业额5.1亿元,同比增长30.5%。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全年走势图
(五)城乡居民收入双双走高,生活质量日益改善
1、农民人均纯收入快速增长,创收能力增强。
2010年,淮阴区良种和农机补贴、农业保险等惠农支农政策全面落实,粮食持续增产,农民增收提速。与此同时,淮阴区广泛开展各类培训,增强群众打工技能,有效增加工资性收入,保证增收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6744元,同比增长14.9%。
在农民人均纯收入构成中,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性收入增量较大,是农民增收提速的主要原因。
全年农民人均经营性收入为2135元,比上年增加440元,增幅16%,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1.7%,经常性收入的稳步提高有效说明了淮阴区对农村个体私营经济的扶持力度加大,积极鼓励农民自主创业措施得力。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季度图
2、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继续保持良好增长态势,生活质量日益改善。
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242元,增幅14.5%。增速跃为全市第一。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特点表现如下:
工资性收入快平稳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0799元,比上年增加1247元,同比增长13.1%;占居民总收入的70.9%,仍是城镇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淮阴区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增加,离退休人员待遇、公务员津补贴、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不断提高,为工资性收入的大幅增长提供了有力保障。
转移性收入快速增长。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3313元,较去年同期增加746元,同比增长29.1%,占居民总收入的21.7%。这反映出淮阴区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工作措施到位,城乡低保标准及医疗补助标准大幅提高。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季度图
2010年,作为“十一五”的收官之年,淮阴区社会经济积极向好发展,综合实力持续跃升,胜利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今后五年将是淮阴区经济综合实力的赶超期,是经济转型升级的攻坚期,经济运行将面临一些可预见和难以预见的困难和挑战,我们将科学谋划“十二五”发展蓝图,研究部署2011年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坚定信念,抢抓机遇,奋力拼搏,大干五年,推动社会经济全面科学发展。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1年江苏省淮安市引进“优生”(教育类)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含原“985”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含原“211”高校)一流学科专业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
2.取得近3年ARWU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200名国(境)外大学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毕业生;
3.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含原“211”高校)非一流学科全日制研究生;
4.普通本科高校在校期间取得国家奖学金、被评为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三好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或担任校学生会主席满一年的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
5.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江苏师范大学的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
以上招聘对象不含上述高校独立学院、网络学院、联合办学以及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等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学位者年龄上限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专业类别划分按《2021年江苏省淮安市引进“优生”(教育类)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实际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并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商组织人社部门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相近的,可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因疫情原因,按国家有关规定延迟的除外)。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证书。
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未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4.户籍或生源地不限。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根据中组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40号)等文件精神,本次招聘岗位全部面向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
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19年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至今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与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岗位。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原则,由市教育局商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市教育局商组织人社部门根据各岗位报名人数按专业分类分批分期组织考试,已招满的岗位不再接受报名。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首次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28日8:30-11:30,地点在长春国际会展中心(长春市南关区会展大街100号)。其余各专场公告另行发布。
2.报名与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21年江苏省淮安市引进“优生”(教育类)报名表》(附件3)的有关信息,报名时须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公告和岗位要求的担任学生干部、获得荣誉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3张。
(2)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即为报名成功人员。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岗位多报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能同时报考《2021年江苏省淮安市引进“优生”公告》岗位和本公告岗位,一经查实,取消《2021年江苏省淮安市引进“优生”公告》岗位的应聘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在当次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商组织人社部门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5)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适岗评价
对报名成功人员进行适岗评价,根据适岗评价结果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请保持手机联系畅通,无法联系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时形不成竞争的岗位,70分及以上为合格。
(四)体检
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体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考察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等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公示与聘用
通过考察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淮安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在体检、考察与公示各环节,因应聘人员放弃或其它原因等造成缺额的,经市教育局商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可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经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商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同意的,可停止递补具体用人单位的岗位)。
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公示结束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五、相关政策及待遇
1.选聘人员到聘用单位报到后,符合我市“优生”相关规定的,发放一次性就业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4万元、硕士研究生2万元、本科生1万元。对于江苏籍毕业生(参加高考时户籍地或生源地为江苏),分别增加2万元。
2.对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符合我市“优生”相关规定的,参照我市“淮上英才计划”创新创业急需人才有关政策,分别发放8万元、5万元、4万元的生活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和到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还可以申报“淮上英才计划”创新创业急需人才,并享受其他相应的人才服务政策。
3.符合《淮安市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规定的条件,享受相关待遇。
六、咨询电话
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报考单位联系。
报名咨询电话:各单位报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7-83660090
报名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0517-89668823。
本公告由市教育局商组织人社部门负责解释。
1.2021年江苏省淮安市引进“优生”(教育类)岗位表.xls
2.2021年江苏省淮安市引进“优生”(教育类)专业参考目录.xls
3.2021年江苏省淮安市引进“优生”(教育类)报名表
中共淮安市委组织部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淮安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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