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保护措施有:
1、开工前制定计划。
2、成品保护小组提出要求。
3、办理交接手续。
4、负责人检查。
5、展开保护工作。
具体措施:
1、工程开工前,成品保护小组应对需要进行成品保护的部位列出清单,并制订出成品保护的具体措施。
2、成品保护小组在施工组织设计阶段应对工程施工工艺流程提出明确要求。严格按顺序施工,先上后下,先湿后干,严格防止流水。地面装修完工后,各工种的高凳架子、台钳等工具原则上不许再进入房间。最后油漆及安装灯具时,梯子要包胶皮,操作人员及其它人员进楼必须穿软底鞋,完一间,锁一间。
3、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之间要办理交接手续,证明上道工序完成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4、各楼层设专人负责成品保护,结构施工阶段,安排2人巡检;装修安装阶段,每个楼层安排2人检查。各专业队伍必须设专人负责成品保护。
5、成品保护小组每周举行一次协调会,集中解决发现的问题,指导、督促各单位开展成品保护工作,并协调好相互工作的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
1、各工种在施工中不得污染、损坏其他工种的成品和半成品。
2、材料表面保护膜应在工程竣工时拆除。
3、易碎、易崩边的已加工好的石材板材,不得长期受雨淋,并应采取立方,光面相对,板块下应支垫木方,现场搬运时也应按上述要求。特别要注意防止成品石材在运输和堆放过程中角部的损坏(如采用塑料护角)。
4、施工过程中材料搬运过程中应注意防止损坏电梯、楼道内已装修好的墙面、顶棚和门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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