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出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培训讲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提交上述材料。
2、初步审查:培训霁师资格证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无误后,将通知申请人面试、试讲的具体时间。
3、基本素质、能力考察。
4、得到通知:培训讲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之内,做出是否通过认定的意见并通知申请人。
5、领取证书:申请人经认定取得培训讲师资格,应在培训讲师资格认定机构通知的时间内领取培训讲师资格证书,并由个人保管。
任职基本条件
1、大学专科毕业以上,担任助理讲师职务四年以上,能担任培训教员工作;
2、能胜任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和全部教学工作,质量较高,教学效果好;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籍和资料。
专业技术人员所取得的学历必须同申报晋升职务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否则一般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
对先参加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人员(以取得学历证书为准),取得学历前后的任职时间可以相加计算,达到任职时间要求的,可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正常申报中级职务,任助理级的总年限最低不得少于4年。
对虽不具备规定学历与资历,但在本职工作岗位上确有真才实学、能力强、业绩贡献突出的专业人员,可破格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破格申报对象必须是本单位3年内考核成绩名列前茅者,且一般情况下,不得越级申报和“学历、任职年限双破格”申报。破格申报者,任职年限的提前一般不能超过1年。
免责声明:本平台仅供信息发布交流之途,请谨慎判断信息真伪。如遇虚假诈骗信息,请立即举报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