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水批件(涉水批文)适用的涉水产品范围(涉水批件是什么)
??1.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2011年版)》(卫监督发〔2011〕80号)、《卫生部关于印发〈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75号)规定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批的涉水产品:国产输配水设备(陶瓷、水泥输配水设备和水泵、阀门、水表、水处理剂加入器等机械部件除外);国产水处理材料(石英砂除外);国产水化学处理剂(氯、液氯、氯气除外)。
??2.《卫生部关于调整国产反渗透净水器和国产纳滤净水器卫生行政许可的通知》(卫监督发〔2011〕58号)规定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批的国产反渗透净水器和国产纳滤净水器。
??二、涉水批件(涉水批文)生产单位的卫生要求
??申报企业卫生条件应符合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关于印发浙江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审批工作程序》(浙卫发〔2010〕2号)中“浙江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申报的涉水产品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2001)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等卫生标准规范。
??三、涉水批件(涉水批文)的申请办理流程
??首先,申报单位向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市级卫生监督机构递交生产能力审核资料,由各市审核员对生产企业提交的技术资料和企业卫生条件进行审核。
??生产能力审核通过后,按申报的产品范围不同,分需要技术评审和不需要技术评审两类。
??不需要技术评审的涉水产品范围包括:(1)聚乙烯类(PE)、聚丙烯类(PP,含PPR)、丙烯腈-苯乙烯共聚物类(AS)材质管材、管件、蓄水容器;(2)普通饮水机。申报单位向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按《卫生部关于印发〈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75号)、《浙江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审批工作程序》(浙卫发〔2010〕2号)及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
??除前述不需要专家技术评审的涉水产品外,其余均需要技术评审。申报单位向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申请资料,由各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当月20日前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技术评审,评审专家参见《关于成立浙江省涉水产品技术评审专家库的通知》(浙卫发2011253号)文件(见附件)。涉水产品技术评审原则上每月举行1次。评审通过后按许可有关规定进行受理批准。
??生产企业报批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鉴定检验产品不合格后要求重新报批的按以下要求执行。
??1、 生产企业应查找不合格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据;
??2、 聘请三位以上行业内(非本单位)的专家(副高以上职称)对不合格原因进行论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确认;
??3、 企业整改后生产的产品自行送至CMA资质的实验室出具卫生安全检测报告
??4、 产品检测合格后向所在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供:
??(1)整改报告附相关证据
??(2)论证报告(有三位以上行业专家的亲笔签字)
??(3)相关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资质证书
??(4)产品检测报告(合格);
??5、 经涉水产品审核员现场审查、核实(现场检查笔录等),如情况属实,生产企业方可重新申请相关产品的生产能力审核。(以前的申报资料留所在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存档,不返回企业)。
??附件:涉水产品批件申报资料撰写指南
??一、产品材料及配方
??(一)适用水质范围:
??1具有深度净化和消毒功能的水质处理器的适用范围为"市政自来水";
??2仅具有净化或消毒一种功能的水质处理器的适用范围为"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的市政自来水";
??3具有常规净化处理功能的水质处理器的适用范围为"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的集中式供水的水源水"。
??二、企业标准(质量标准)
??(一)引用规范性文件中应包含卫生部卫法监发第(161)号文的相关附件;
??(二)主要技术参数:参见产品设计包装
??(三)主要技术参数
??(三)卫生要求:水质要求参见规范用语中的出水水质的要求;与水接触的材料应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的要求;
??(四)检验方法:应按《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进行。
??三、产品设计包装(产品标签和铭牌)
??(一)标签或铭牌应包含:产品名称、型号、商标、生产企业名称、地址、邮编、电话、生产日期或批号、执行标准、卫生许可批件文号(预留)、主要技术参数。
??(二)执行标准:系指产品执行的行业标准或者经备案的企业标准,以标准的编号表示。如"Q/HJK001-2004"、"CJ3023-1994"等。
??(三)主要技术参数:
??1水质处理器应包含:额定总净水量、净水流量、工作压力
??2化学处理剂、涂料应包含:主要成份、净重
??3管材、管件、蓄水容器应包含:规格
??四、产品说明书
??应包含以下与卫生安全有关的内容:
??(一)产品功能、适用范围、出水水质、主要技术参数、设备主要部件及其安装、运输、储存和使用的方法;
??(二)有滤芯或滤料的产品应包含滤芯或滤料的使用寿命、更换时间、清洗方法;
??(三)RO或纳滤膜组件的保存和清洗方法、保存剂和清洗剂的化学成份。
??五、原材料的卫生安全证明材料
??(一)水质处理器中需要卫生安全证明材料的水处理材料的范围
??1小型水质处理器需要卫生安全证明材料的水处理材料的范围
??1活性炭;
??2膜组件[微滤膜、超滤膜(中空纤维)、纳滤膜、反渗透膜、PP滤芯、离子交换膜、电渗析膜等];
??3岩矿材料;
??4新材料(新化学物质);
??5内加热部件;
??6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危害的水处理材料:如陶瓷滤芯、离子交换树脂、含碘树脂、KDF(铜锌合金)等。
??2大型水质处理器需要卫生安全证明材料的水处理材料的范围
??1活性炭;
??2膜组件[微滤膜、超滤膜(中空纤维)、纳滤膜、反渗透膜、PP滤芯、离子交换膜、电渗析膜等];
??3岩矿材料;
??4新材料(新化学物质);
??5内加热部件;
??6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危害的水处理材料:如陶瓷滤芯、离子交换树脂、含碘树脂、KDF(铜锌合金)等;
??7管材、管件、蓄水容器;
??8筒体;
??(二)卫生安全证明的合法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1合法的卫生安全证明是指:
??1由卫生部或者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许可批件;
??2通过计量认证的检验机构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出具的检验报告。
??2卫生安全证明应该规范:卫生许可批件格式应该符合《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审批工作程序》附件14和附件15的要求;检验报告体例应该符合《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规定》中对检验报告的原则要求。
??(三)有效期
??1卫生许可批件有效期4年。
??2检验报告有效期2年。
??3有效期的计算根据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受理之日(不是省级检验机构受理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为有效。通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初审6个月内不申请部级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需要重新申请初审。
??六、申报中需注意的共性问题:
??(一)法定计量单位书写要规范:具体要求见表1
??表1(规范的计量单位与不规范的计量单位对照表)
??用途 规范的计量单位 不规范的计量单位
??压力 MPa Mpa、PSI、kg/m2
??质量 kg Kg
??日处理量 m3/d或L/d kg/日、m3/日、L/日
??额定总净水量 m3或L m3/h、T、加仑
??净水流量 m3/h或L/min T/h、GPM
??电导率 μS/cm μs/cm
??功率 kW KW
??频率 Hz HZ
??管径 cm、mm、DN## 英寸
??(二)技术用语:
??(1)额定总净水量(m3):在声称的使用寿命内水质处理器可处理的总净水量(净水流量×处理总时数)。
??(2)净水流量(m3/h):在声称的使用寿命内,一定的压力下,水质处理器单位时间内可净化的水量。
??(3)进水流量:纳滤/反渗透处理装置的进水流量=净水流量+浓水流量
??一般水质处理器的进水流量=净水流量=出水流量
??(4)出水水质:一般水质处理器:出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一般水质处理器》(2001)的要求。
??反渗透处理装置:出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2001)的要求。
??纳滤:出水水质符合CJ94-1999的要求。
??七、产品名称:
??1、涉水产品的名称必须符合《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
??2、水质处理器的产品名称应包括商标名、型号、通用名、属性名,如"##牌##型净水器"。
??3、防护材料的产品名称应包括商标名、型号、通用名、属性名,如"##牌##型饮用水防护涂料"。
??1引用规范性文件中应包含卫生部卫法监发第(161)号文的相关附件;
??2主要技术参数:参见产品设计包装
??3主要技术参数
??4卫生要求:水质要求参见规范用语中的出水水质的要求;与水接触的材料应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的要求;
??5检验方法:应按《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进行。
??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涉水批件办理、涉水产品检测机构报告代办服务地区:
??青岛,烟台,济南,威海,潍坊,日照,东营,滨州,淄博,莱芜,临沂,济宁,泰安,枣庄,菏泽,聊城,德州,上海,深圳,重庆,广州,天津,石家庄,长春,哈尔滨,济南,呼和浩特,沈阳,乌鲁木齐,兰州,西宁,银川,郑州,太原,合肥,长沙,武汉,南京,成都,贵阳,昆明,南宁,拉萨,杭州,南昌,福州,海口,大连
水产品的认证
消费者和相关执法部门可通过标识了解该产品的用水性能信息,也可通过扫描标识上的二维码,进入水效标识信息平台,获取用水产品的水效参数、水效备案号等详细信息。
水效标识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中文名称“中国水效标识”; (二)英文名称“ChinaWaterEfficiencyLabel”; (三)生产者名称或者简称; (四)产品规格型号; (五)水效等级; (六)水效指标; (七)依据的水效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 (八)水效信息码。
中科检测拥有技术经验丰富的涉水产品检测专家团队,先后参与了中国质检协会《家用及类似用途反渗透膜使用年限评价规范》、《家用和类似用途活性炭滤芯使用年限评价规范》等标准的制定工作。中科检测出具的涉水材料检测报告具有CMA资质,可用于办理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国家认可,具有法律效力。
国际上最著名的水产品认证当属于MSC 和 COC水产品认证。任何获得这两种认证的水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知名度往往会非常的高。因此,很多地方的渔业都希望获得这两种认证。
MSC(海洋管理委员会)是一个国际非营利组织,旨在促进及奖励责任的海洋资源管理,并为可持续及妥善管理的渔业设立一套资源独立的认证准则。
MSC COC水产品认证就是MSC推出的一项已被认可的针对海洋渔业以及加工水产品的良好管理的供应链认证项目。经认证的符合条件的水产品可以使用MSC标志。
MSC的目标:
保护世界未来渔业供应,鼓励可持续发展的海洋渔业
和各个利益建立合作关系:包括水产品捕捞者,零售商,消费者以及资源保护者;
在产品标签上以明确的标志来说明:
捕捞来源于良好的海洋环境
此产品可以持续捕捞
MSC标准的三大原则:
捕捞必须遵守的原则是不能过度捕捞,并且捕捞是在可持续的发展的基础上
经营应遵循保证维护渔业的生态系统,生产力以及生物种多样性(包括生长环境,多物种相互生存)
渔业遵循有效的管理系统原则,遵守相应的地方、国家及国际法律和标准,保证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已有众多水产品获得了MSC认证:西澳大利亚大龙虾、泰晤士青鱼、阿拉斯加三文鱼、南非鳕鱼等。欧美众多国家的超市和餐饮机构都积极引入获得MSC认证的水产品。
综上所述,在人们对海洋环境日益关注的今天,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全球的热点。MSC认证正是符合了这一历史潮流!
一、世界及我国水产品产量与人均占有量
在近20年间,全世界的水产总产量一直保持低速持续增长,由上个世纪80年代初的9000万吨左右增长到2001年的1.3021亿吨;我国的水产品产量一直保持着高速增长势头,2001年达到4406万吨(FAO2001年年报数),占世界水产品产量的32.46%,是位于第二位秘鲁的5.3倍,这也是我国历史上的最高年产量;尤其是养殖产量已占到世界养殖总产量的70%以上;
2001年,全世界人均水产品占有量不到20公斤;而我国2002年的人均水产品占有量已达33.8公斤,超过了世界人均占有量,但人均食用量仍很低,不到13公斤。相对于水产消费大国而言,我国的人均水产品消费量还很有限,如日本国1986年的人均占有量既已达92公斤等。 我国水产品产量 世界水产品产量 人均占有量 2001年 44063216吨 130207388吨 33.1公斤 2002年 45868909吨 132989226吨 33.8公斤 二、国内的水产品流通现状及发展前景预测
水产品因为他的营养与药用价值被人们逐步深刻地认识,使得其市场和消费群体逐步扩大,需求量逐年增加。尽管由于近几年产量增幅较大等原因,使得国内大宗水产品的价格稳中有降,但这也只是结构性和区域性过剩,消费总量仍呈大幅增长势头,而且高档水产品的需求量急剧攀升,价格大幅上涨,预计这种发展势头仍将保持一段相当长的时间。经过近20年的水产品市场发育,我国的水产品流通已呈现下列格局:
(一)批发市场体系逐步完善,已成为水产品流通的主渠道
近几年,我国的水产品批发交易发展迅速,水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也较快。除沿海主要港口城市外,大多数大中城市也都相继建立起了适合本地特点的水产品批发市场。我国的专业水产品批发市场已有333个,其中主产区、主销区和主要集散地有13个农业部定点的专业批发市场。这些批发市场集冷藏、运输、批发、零售于一体,对水产品市场的繁荣直到发积极地推动作用。
此外,水产品市场信息网络建设也较快,如全国水产商情网络、沿海国有海洋捕捞信息网络、长江流域主要城市水产品信息网络、14个大中城市水产品信息网络、全国水产品信息网络等,对水产品市场信息交流、扩大产品销售等都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
(二)水产品零售业交易活跃,对批发交易起到了互补作用
我国的水产品零售除国有副食商店、个体水产商店和生产企业直销外,主要是遍及各地的城乡集贸市场。1998年,城乡集贸市场已发展到9万多个,其中城市2.4万个、农村6.5万个;总交易量为1491万吨,交易额1659亿元,对水产品批发交易起到了很好的互补作用,也方便了消费者。
(三)区域水产品市场尚待发育,潜力巨大
四川、重庆、湖北两省一市是传统的水产品主产区和主销区,尤其是淡水水产品的销量一直很大,这些地区素有吃鱼习惯,而且食法多样、独特。2002年,四川省的产量为65万吨、重庆市的产量为21万吨、湖北省的产量为272万吨,这些产品的80%以上都是在本地区销费,且集中消费于大中城市,只有小部分产品销往外地。上述两省一市人口众多,合计有1.5亿,人均水产品占有量不足25公斤,远远低于全国的人均占有量。如果要达到2002年(36.05公斤)全国人均占有量的水平,尚有100万吨的发展空间,若其农村市场继续开发、周边市场继续拓展,以及人口增长因素一并考虑,生产空间会更大。
(四)中西部地区和内陆农村市场潜力巨大
因区域资源、传统消费习惯和消费水平问题,我国的中西部地区和内陆农村的水产品市场很不发达,人均水产品的占有量和消费量都很有限。目前我国农村人均鱼虾消费量只有4公斤左右,不足城镇的三分之一。随着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的消费水平会逐步提高,农村的水产品市场会得到进一步发育,9亿多的农民,若达到年人均10公斤水产品的消费量,将有500多万吨的消费空间。
池塘水质变坏怎么办
养鱼先养水。水是鱼类赖以生存的环境,较好的水质能减少鱼类疾病的发生,更有利于鱼类的生长和生存。在实际生产中,往往可以通过水体颜色、氨氮含量、底泥颜色等的变化来判断水质的好坏。
1.红水 池塘水色变红主要是由于硅甲藻或金藻成为优势种群而引起,通常情况下无大碍,但一旦天气突变,造成藻类大量死亡,便会产生毒素而致水体恶化,甚至直接导致鱼中毒死亡。因此,池水一旦变红,必须及时改良。在天气晴好时,先用四季安或季胺盐碘等泼洒消毒,第2天再用双氧氯、强氯精等泼洒1遍,3天后再视情况追肥1次。
2.黑水 当池水呈黑色,表明池中较多有机质未得到及时转化,如残饵、动物残体、排泄物、池底腐殖物等,这些物质腐败后,消耗大量溶氧,极易产生硫化氢、氨氮、亚硝酸盐等有害物质,危害水生动物健康,使其免疫力下降,导致病原微生物侵染,甚至发生鱼泛塘现象。一旦发现此种黑水时,第1天~第2天分别施用1次双氧氯等含氯药物,氧化过多有机质,待3天后,用百丰活力净水王全池泼洒1次。
3.白浊水 当池水呈白浊色时,表明池塘有机耗氧物质过多,相对而言,将大型有机质分解成营养盐类的微生物较少,致使浮游植物得不到营养盐类而大量死亡,从而使池中物质循环被破坏,池水接近老化,且严重缺氧,这种池塘内的鱼一般在凌晨至天亮太阳升起前易出现浮头。发现池水为白浊色时,第1天施用“水宝加氧包”,使有机质在絮凝后得到及时氧化,第2天全池施用百丰水产宝1次,以增加池中活性微生物,促进水体物质循环。
4.氨氮含量过高的水 投喂高蛋白质饲料、冰鲜肉类或以活鱼为食的精养鱼塘,如螃蟹池、对虾池、乌鳢池、鳜鱼池等,如果在平时养殖管理中投入较多高蛋白的饵料后,新陈代谢产物中氨氮含量过高,影响水产动物摄食生长,使其免疫力降低,极易造成寄生虫或病原微生物感染。因此,以高蛋白质饲料、冰鲜肉类或以活鱼为食的精养塘,每隔10天~15天施用氨净或池底净1次,及时降解氨氮。如果通过水质检测,发现池水氨氮含量严重超标时,应及时向池中施用氨净、氧宝,第3天再用肥水素、肥水宝之类泼洒1次,以增加池中活性微生物,促进浮游生物的繁殖生长,增强水体的物质循环能力。
5.臭水 由于池水腐殖质沉积,动物残体、残饵、粪便沉入池底后进行腐败分解,致使池塘底泥发黑、发臭,从而极易产生甲烷、硫化氢、亚硝酸盐等有害物质,极易对生活于中下层的水产动物造成威胁,如鲫鱼、草鱼、青鱼、螃蟹、虾类、鳜鱼等品种。情况严重时池塘中下层的水产动物常浮于中上层,不愿到正常生活水层。如出现上述情况,每隔10天~15天要施用1次百丰水产宝,以增加有益微生物,加速沉入池底的有机质或腐殖质的转化,避免底泥发黑、发臭及产生甲烷、硫化氢、亚硝酸盐等有害物质。发现池塘出现底泥发黑、水发臭,应立即采取换水措施,在换水后,第1天施用活力净水王,第2天施用速效肥水宝来调节水质。
三、国际水产品市场现状及发展前景预测 世界鳗鱼养殖主要分布于我国大陆、台湾省、日本和韩国,近几年的总产量基本稳定在23万吨左右,我国大陆的养殖年产量占世界养殖年产量的70%多。世界鳗鱼出口量约为13——14万吨,其中:中国大陆约为10——11万吨、中国台湾省1.5——2万吨、欧洲1.5万吨,我国大陆在国际市场上的占有率高达75——83%,在日本市场上的占有率为85%以上。
鳗鱼的国际市场主要集中在日本、韩国、港澳、东南亚、美国及加拿大。日本市场上的年销售量达13——14万吨,其中进口11——12万吨,且市场基本稳定;韩国市场上的年销售量约为1——1.3万吨,呈连年上升趋势,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欧洲市场上的年销售量为2万吨左右,尚有一定的发展空间;港澳和东南亚市场的年销售量为烤鳗1000多吨、活鳗3000多吨,有一定的发展空间;美国和加拿大市场上年销售烤鳗2000——4000吨,有待开拓。我国国内的活鳗年销售量为3——4万吨,人均不到30克,而我国的台湾省人均年消费量为60克,日本则高达1000克以上,可见国内的鳗鱼市场还很大。 因资源短缺,国际市场上的传统鱼片如狭鳕、青鱼、鲽鱼等供应明显不足,而罗非鱼以其无肌间刺、易于繁殖和养殖,适合于加工等特点而成为首选替代品种,成为国际市场上最活跃的水产品贸易对象。1998年我国罗非鱼的出口量仅473吨;2001年则增长到13590吨,2002年又猛增到3.2万吨。美国市场对罗非鱼的需求量仍在上长。
虾类及其加工产品 虾类及其产品贸易额占世界水产品贸易额的20%。世界虾类的出口主要依赖于其养殖业,2000年世界养殖总量为80多万吨。泰国为22万吨,我国为21万吨。我国的虾类出口有着明显的价格优势,因为生产成本相对较低。 (贻贝、扇贝、牡蛎、蛤类等)
1999年世界贝类的贸易量为47.5万吨,其中我国占26%(12.2万吨).其次是荷兰(5万吨)。日本和法国是主要进口国,1999年法国的进口量为6.7万吨位。2002我国的出口量为6.9万吨,创汇额为1.1亿美元。我国贝类产量居世界第一位,货源充足,生产成本较低,价格低廉,具有明显的出口价格优势。但因我国海域污染严重,产品质量上存在一定问题。 2002年我国头足类产品出口量为37.7万吨,出口额7.7亿美元;其中45%为来料加工贸易,55%为一般贸易。头足类主要是资源类产品,近100%为捕捞产量。
海产底层鱼类 因国内资源问题,我国出口的鱼片主要是来料加工,其中以鳕鱼为主。 我国和日本是世界上最大的鱼粉进口国。1999年进口量为63万吨,3.7亿美元;2002年进口量增长为95.8万吨。
此外,欧盟市场对淡水小龙虾的需求量、东南亚市场对河蟹的需求量、日本和东南亚市场上对鱼糜及其制品的需求量也在与日俱增。
我国水产品出口贸易中存在的主要有:
(1)药物残留问题成为制约我国水产出口的首要问题,成为国际对我国出口水产品限制的主要理由。
(2)我国水产品贸易的国际化程度低,2000年国际水产品贸易额552亿美元,我国仅占7%。
(3)出口市场过分集中,尽管我国水产品出口到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但出口到日本、美国、韩国和欧盟4个国家的总量就达出口总量的85%。
(4)出口结构不合理,产品多样化开发不足,出口产品主要集中为鳗鱼、对虾、低价值冻鱼和冰鲜鱼类。
(5)水产品季节性生产和国际市场均衡需求矛盾突出。
(6)行业的组织化程度低,恶性竞争没有得到很好解决。
从世界范围考察,渔业生产和水产品的特点决定了在未多集中于工业化程度不高的发展中国家。我国是世界渔业大国,水产品的生产总量和消费总量在世界渔业各国中都占有绝对优势,尤其是我国水产养殖产量占世界养殖产量的70%以上,可养殖水域和渔业劳动力资源都非常丰富,生产成本低,在国际水产品市场上占有明显的价格优势,具有继续发展水产品进出口贸易的巨大优势。
四、精深加工的水产品市场极具开发潜力
水产品加工和综合利用是渔业生产的延续,大力发展水产品加工和综合利用,对支持水产养殖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不仅提高了渔业资源的附加值,也为涉渔产业拓展了发展空间,还为渔农民就业提供了发展途径。
我国已能生产水产加工品数百种,如烤鳗、鱼糜制品以及传统的薰制品、糟制品等。据FAO统计,自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水产品产量的75%左右是经过加工后销售的,而我国如今的加工比例仅占产量的30%左右,其淡水水产品加工的比例更低,占我国水产品总产量60%多的淡水产品中,加工的比例不足5%,而鲜销的比例高达95%。
水产品通过加工后上市,可集中回收利用水产品加工废弃,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同时,还增加的水产品食用的快捷性、方便性、多味性、多样性和个性化等。另外,水产品还有一些特异性和功能性作用,如今的研究已经发现在水产品中有2000多种生物活性物质,是保健性食品、功能性食品以及药品的加工原料,通过加工可消耗掉大量的水产品原料,从而为水产养殖生产和水产品产量的增加提供发展空间。
五、调整养殖品种结构,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
在目前我国淡水养殖产品的品种结构中,适合出口和加工出口的种类不多,在2002年1900多万吨的淡水产品中,鲢、鳙和鲤鱼就占了730多万吨,占38%多,而国际市场需求量大又适合加工出口的罗非鱼、斑点叉尾鱼回的产量不到8万吨,还有较大的增长空间;另外,江团、中华倒刺鱼巴、鳜鱼、鲫鱼、河蟹、淡水小龙虾、银鱼、池沼公鱼、鲴鱼、香鱼以及许多冷水性鱼类的国内市场和东南亚市场也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因此,调整养殖品种结构,大力发展适销对路种类的养殖生产,可谓市场前景广阔。
在海水养殖业中,继续扩大鱼类、贝类和甲壳类的养殖生产规模,提高产业化程度,提高产品质量,会继续放大国内外市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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