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电视上认识那个叫李二荣的女人的。她蓬头垢面,贫苦狼狈。一年半前,她4岁的儿子楠楠被决意抛弃的丈夫偷偷卖掉了。她疯狂地寻找,但孩子却杳无音信。她报了案,在警方的协助下,她终于在汕头的一户人家见到了楠楠。
楠楠的养父母家境很好,他们当初花了18800元买下楠楠。当他们看到楠楠的生母找上门来,十分惊骇。楠楠紧紧地趴在养父身上,用带有敌意的眼光看着他已不认识的李二荣。李二荣试图将儿子夺过来,但楠楠气愤地拨开了她的手。李二荣呆呆地站在那里,像个恶意拆散别人家庭的歹人。孩子的养父无比心疼地说:“不要吓着了孩子!不要吓着了孩子!”面对此景,李二荣欲哭无泪。楠楠的养父母看到李二荣十足的寒酸相,便知道她定然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于是他们建议将孩子留在汕头,让他接受良好的教育,同时答应李二荣可以随时来探望孩子。但是,李二荣坚决不同意。她声泪俱下地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生楠楠时难产的情形,她说:“我是孩子的亲生母亲,我知道我所能给他的爱最多,这一点世上无人能比。”就这样,李二荣将哭死哭活的孩子带回了自己破败的家中。
孩子的生父被逮捕了,这意味着他将不再享有一直享有的父爱;孩子听不懂母亲的湖南话,而母亲也听不懂孩子的潮汕话,他们之间顺畅的沟通一时还难以实现;孩子不能去熟悉的幼儿园跟熟悉的小朋友们玩耍了,他的心中必然充满了难言的孤苦……可怜的孩子一直一直地哭。怎么跟孩子解释呢?对他说“你其实是从一个虚假的天堂回归到一个真正的天堂”?
天底下的母亲,无一不认为自己身怀爱的绝技。如果她能冷静地权衡利弊,分析出孩子留在别人的怀里将有利于孩子今天的成长、明天的发展,那她就不再是母亲了。当那个小生命从她的腹中游离,她的一颗心就被剖成了两半,一半留在自己的胸膛,一半附在孩子的身上。丢了孩子的母亲,是这个世界上最贫穷的母亲。
我相信李二荣所说的话:母亲所能给予孩子的爱最多,这一点世上无人能比。不谙世事的孩子,也许会留恋他人一个温热的怀抱,但是,当他长大,他一定会深深感谢当年那些将他母亲从赤贫中救起的人,他也终会明白,自己当初气愤地拨开的那双悲伤贫苦的手,一旦拥入怀,就永久地被欢乐和富贵注了册……
安徽女子张冬宁的行为应该属于恶意的寻衅滋事罪。
在这件事中,张东宁利用自己所画的漫画,恶意诋毁江歌母女,并且将其漫画在网络上传播,造成超过一千万次的浏览量,影响非常的恶劣,也违背了人类最基本的道德人情,冷血程度非同一般。
1、漫画是怎么一回事?
2017年江歌的母亲为了替女儿寻回公道,在网络上发布了签名活动,其目的是为了让行凶者判处死刑,张东宁在看到这条消息后,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态,觉得这条消息特别刺目,为了宣泄情绪,她就画出了一副有大量侮辱性语言的漫画,并且注册多个账号,恶意的在各大平台发布,使江歌妈妈备受困扰,为此江歌妈妈将其告上了法庭。今年三月,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判决,张东宁被判刑一年。
2、寻衅滋事罪是怎么回事?
首先这个罪与一般违法的区别在于,情节的严重程度,行为的恶劣程度,以及给公共社会带来的损害程度。在漫画事件中,张东宁这幅漫画被千万人看到,使得这些人或多或少,受到了漫画中的负面情绪影响,在社会道德文化方面有着极其恶劣的破坏。同时她的这一行为,等同于再次挑起了江歌妈妈的悲痛,给江歌妈妈的心理造成再次创伤。
3、我对这件事的看法?
我很不理解这位张女士的想法,因为不管在哪一个层面来说,江歌母女都是属于受害者,不同情也就罢了,居然还恶意辱骂,这种思维方式真的是让人无法苟同,按照张女士的这种想法,是不是所有的受害者都应该默不吭声,自认倒霉,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社会道德在哪?公道在哪?又置法律于何地?对于这样三观不正的人,我认为确实应该让她接受法律的洗礼,清醒一下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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