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第二条在城市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实施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是指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者住宅使用人(以下简称装修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活动。 第三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应当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直辖市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五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本办法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第六条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条所列第(一)项、第(二)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三)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四)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第七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第八条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 第九条装修人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或者装修活动涉及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内容的,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承担。 第十条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确保装饰装修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第十二条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 第三章开工申报与监督 第十三条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 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申报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 (二)申请人身份证件; (三)装饰装修方案; (四)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 (五)涉及本办法第六条行为的,需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行为的,需提交设计方案或者施工方案; (六)委托装饰装修企业施工的,需提供该企业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还需提供业主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和装修人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 装修人对住宅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当告知邻里。 第十六条装修人,或者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 (二)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 (三)允许施工的时间; (四)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 (五)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 (六)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七)管理服务费用; (八)违约责任; (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十七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实施管理,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本办法第五条行为的,或者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本办法第六条所列行为的,或者有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行为的,应当立即制止;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对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有关部门接到物业管理单位关于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本办法行为的报告后,应当及时到现场检查核实,依法处理。 第十九条禁止物业管理单位向装修人指派装饰装修企业或者强行推销装饰装修材料。 第二十条装修人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单位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中出现的影响公众利益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以及其他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的行为,都有权检举、控告、投诉。 第四章委托与承接 第二十二条承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装饰装修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取得相应的建筑业 企业资质 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二十三条装修人委托企业承接其装饰装修工程的,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装饰装修企业。 第二十四条装修人与装饰装修企业应当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址、联系电话; (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房屋间数、建筑面积,装饰装修的项目、方式、规格、质量要求以及质量验收方式; (三)装饰装修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 (四)装饰装修工程保修的内容、期限; (五)装饰装修工程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时间; (六) 合同变更 和解除的条件; (七)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 (八)合同的生效时间; (九)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条款。 第二十五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 仲裁 或者向人民 法院 起诉。 第五章室内环境质量 第二十六条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 第二十七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照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严禁违反规定将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堆放于住宅垃圾道、楼道或者其他地方。 第二十八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第二十九条装修人委托企业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装修人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装饰装修企业应当返工,并由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 第六章竣工验收与保修 第三十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装修人应当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装饰装修企业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进行现场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应当要求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纠正,并将检查记录存档。 第三十一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装饰装修企业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业主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第三十二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饰装修企业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修企业追偿。 装修人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负责赔偿。 第三十四条装修人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侵占公共空间,对公共部位和设施造成损害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装修人未申报登记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装修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企业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装饰装修企业自行采购或者向装修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一)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或者降低节能效果的,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的罚款; (三)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 (四)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条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反《 建设工程 质量管理条例》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第四十一条装饰装修企业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不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擅自动用明火作业和进行焊接作业的,或者对建筑 安全事故 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第四十二条物业管理单位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2至3倍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接到物业管理单位对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法行为的报告后,未及时处理,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章附 则 第四十四条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非住宅装饰装修活动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五条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前的装饰装修工程管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第四十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装饰装修风格选择
对于室内装饰我们要了解一些装修方面的方法,很多的业主在进行装修的时候都会选择正规的装修公司来进行设计,这样也是为了改善室内的整体装修效果,建议要提前做好规划,注意整体的安全问题,那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有哪些?
对于室内装饰我们要了解一些装修方面的方法,很多的 业主 在进行装修的时候都会选择正规的装修公司来进行设计,这样也是为了 改善 室内的整体装修效果,建议要提前做好规划,注意整体的安全问题,那么 住宅 室内 装饰装修 管理办法有哪些?室内装修应该注意些什么?下面为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有哪些?
条
为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城市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实施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是指住宅 竣工验收 合格后,业主或者住宅使用人(以下简称装修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活动。
第三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应当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 房地产 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室内装修应该注意些什么?
1、室内装修并不是越贵越好
装修价格 觉得效果的好坏,这是一个很普遍的想法,我们一直认为只要装修贵,一定就装修得更好,甚至很多人认为只要有钱,怎么装修都可以。事实上,室内装饰是一种质量导向,只要它能满足我们的需求,真正好的装饰品质应该是既舒适又省钱,而不是装修花费更贵,因为贵的东西并不总是我们需要的。
2、室内装修要考虑设计
装修中最重要的是要有一个更合理的设计方案。很多人在装修的时候没有一个完整的设计想法。因此,在装修时总是顾此失彼,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其实,装修不是一件特别费时的事。很多时候,只要我们有具体的设计方案,装修也是相对比较容易。特别是对于室内装修,我们需要更多的关注设计方案的改进,该花费的地方不要节省,不该太花哨的地方也不要浪费,这样装修的房子就可以让自己更满意。
3、室内装修要注意细节
许多朋友在设计 室内装修设计 时,常常想当然,殊不知一些小的差距可能会导致我们的装修效果不尽如人意。在室内装修时,我们更需要注意装修的细节,如对各种材料尺寸控制和布局, 水管 布局和墙面面板插孔的配置等,虽然是些小细节,但是如果没有设计好就会很影响生活质量。
以上就是关于“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有哪些?室内装修应该注意些什么”的相关介绍,对于室内装饰装修,我们要设计一个合理的方案,在装修之前要有一个完整的设计想法,将自己的想法告知装修公司,装修公司会根据自己的想法来进行设计。
住宅装修技巧有哪些
装修房子很有必要提前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施工过程中就不会盲目。有些业主装房子把噪音搞的很大,而且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装修,影响了他人正常休息,这都是不对的。装修公司为了谋取私利,在装修过程当中偷工减料,这是违法行为。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一、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1、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建筑装饰装修防火规范。完成装饰装修施工图纸设计后,建设单位必须持《施工许可证》和施工设计图纸,报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核准。
2、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必须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保护人们的正常生活、工作和人身安全。
3、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进行质量和安全监督。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必须经质量监督机构认证合格,否则不予验收。
4、实行初装饰的住宅工程,要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发的《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办法》验收评定。
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生重大事故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装饰装修风格选择
1、对于不少青年人来说,事业的压力、繁琐的应酬让他们需要一个更为简单的环境给自己的身心一个放松的空间。不拘小节、没有束缚,让自由不受承重墙的限制,是不少消费者面对家居设计师时先提出的要求。而在装修过程中,相对简单的工艺和低廉的造价,也被不少工薪阶层所接受。
2、比简约更加凸显自我、张扬个性的现代前卫风格已经成为艺术人类在家居设计中的首选。无常规的空间结构,大胆鲜明对比强烈的色彩布置,以及刚柔并济的选材搭配,无不让人在冷峻中寻求到一种超现实的平衡,而这种平衡无疑也是对审美单一、居住理念单一、生活方式单一的有力的抨击。
3、室内装修有着明显的时代性和规律性,将一个时代的室内装修特点及规律进行淬炼,得出的装修造型及表现形式就是我们所说的室内装修风格。西方风格中主要以欧洲早期的罗马式、哥德式、中世纪以巴洛克式、洛可可式为代表以及19世纪的新古典主义、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风格流派。现代主义中强调使用功能以及造型简洁化和单纯化。后现代主义强调室内装修效果,推崇多样化,反对简单化和模式化,追求色彩特色和室内意境。
大家在装修房子的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进行,不要触犯相关法律。今天关于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装饰装修风格选择的内容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
房屋室内装修设计技巧室内装修注意事项
住宅装修是很多朋友们如今最关注的问题,住宅装修通常都是先来设计风格,然后装修里面的各种格局,不过住宅装修里面的细节以及风水等方面的事情都有哪些,大家可以来根据下面的文章内容进行了解,尤其是住宅装修的方法是什么,还有住宅装修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一、住宅装修技巧有哪些
1、突出使用功能性
不管是什么样的户型在装修的时候都是要在平面上很好的来布局的,要根据房主的实际需求来打造使用功能区,例如说厨房、卫生间、衣帽间、储物室、卧室、客厅等等,将这些功能区打造成为房主喜欢的样式,主要显示空间的使用功能,令整体空间和谐有序。
2、色彩要淡不宜浓
室内的装修使用过重的颜色会给人一种很沉闷的感觉,长期呆在这样的环境中人的心情难免会有点压抑。当代的年轻人都是喜欢快节奏生活的,故而都会喜欢轻盈的空间装饰,使用的颜色基本上都是浅颜色的,不但能够呈现家的温暖,同时还会令空间更舒适。
3、家具的简单精致
室内的装修,大家使用的家具最好是不要体积过大的,较为厚重的,应该购买一些体积轻盈的,这样容易搬运。很多的房主找木工师傅来制作家具的,那么设计师在设计家具的时候,需要考虑到占用的空间以及装饰效果,简单精致的家具营造出来的空间气氛轻快,也很美观。
二、住宅装修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1、房屋的设计
大家在进行房屋装修的时候,要先选择一家正规的装修公司对其进行合理的设计,而不是为了节约成本而选择装修游击队,不然在后期的生活过程中,很容易出现电线连接不规范,墙面空鼓等问题,不利于人们的居住。
2、装修材料的环保性
在挑选这个装修材料的时候,要注意选择环保性能较好的材料进行使用,否则很容易在室内产生甲醛和苯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轻就会使人产生头疼、恶心、眼花等现象,重则会使人出现呼吸不畅跟甲醛中毒等现象。
2、装修风格的统一
在选择室内家具的时候,要注意保持家具风格与室内装修风格的一致性,否则在视觉上特别产生冲突,从而降低整体装修的美观性。一般来说,当室内装修风格确定下来以后,业主们以到市场上选购相应风格的家具产品了。
3、厨房跟浴室的防水工程
在装修厨房以及浴室的时候,要注意对其进行防水处理,因为这两处是家中用水量较大的地方,如果不做好防水工程,就很容易出现地面漏水的现象,从而导致邻居关系不和睦,增加人们的生活烦恼。
4、装修的风水禁忌
在房子装修要注意讲究风水,而不是盲目的进行施工,否则很容易犯了风水的大忌,破坏家中的财运、健康和事业运。如果家里边的某些结构实在不能进行修改,也可以使用对应的方法进行化解。
朋友们知道了这些住宅装修里面还有很多学问需要学习,尤其是住宅装修的一些技巧,还有住宅装修的风水等细节注意事项。除此之外,对装修方面的事情,大家想了解更多家装资讯,继续关注。
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
在装修的时候,房屋室内装修设计也是相当重要的,因为只有提前的设计好了,才可以开工装修那,接下来,因为房屋室内装修设计是装修的重点所在,接下来,我们,就带着你们来了解一下,房屋室内装修设计有哪些以及室内装修注意事项有哪些希望会帮助到你们。
一、房屋室内装修设计技巧有哪些
1、房屋室内装修设计技巧之卧室面积不宜过大,因为卧室属于是主人休息充电的场所,通常布置在空间的尽端,更好保护其隐私。在选卧室的位置时,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就比如,卧室的形状、门窗位置、床位布置及活动面积等等。另外,卧室内的布局也是有讲究的,床要紧挨着墙壁,床头需要朝南北,不可以把床对着大门,也不可以放置在窗户的下方,卧室的面积有个10平米就差不多了。
2、房屋室内装修设计技巧之厨房应有采光与通风,在整个住宅中,也不可以忽视对厨房及卫生间这两大核心部位的布局。因为厨房应安置在采光好,通风性强的位置,因为厨房所产生的油烟还是蛮多的,而且厨具摆放与管道的布局都需要合理。
3、房屋室内装修设计技巧之比例和谐,在现在,居室面积成一般人所关注的问题,以前只要50平米左右就可以了,但是现在则至少要到80平米。所以,在布局时,要比例和谐,不但要考虑面积,舒适度也是需要我们特别关注的。
4、房屋室内装修设计技巧之客厅应与卧室隔开,客厅不但是家人的休息之所,而且还是我们会客的主要场所,而卧室是主人休息场所,所以要和客厅隔离开来。另外,客厅与大门之间最好是可以设立一个玄关,以此区分。或者尽可能减少穿行面积,增加视野,让客厅更加的阔气。
二、室内装修注意事项
1、防水层是我们在进行室内装修的时候首先要注意的,相信都过装修经验的业主都知道,防水工作对于整个居室来说有多重要,它可以很好的避免发生漏水现象,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邻里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因此在施工时,一定要注意防水层的建立以及厚度的确定。
2、对于设计风格我们也是需要注意的,因为对于房子的装扮来讲,除了要讲究舒适性外,还应注意整体的协调性,当然更要倾听屋主的具体要求,因为不一样的人对于房屋装修的舒适度体验是不一样的。
3、装修价格永远是大家最为关注的话题,在施工前,一定要做一份初步预算,要不然到后期可能会因为资金不够,就会导致停工或者超过自己的承受范围,因为后期需要投入的装修成本实在是过于的高昂。
房屋室内装修设计有哪些以及室内装修注意事项有哪些小编就为你们介绍到这里了,要是可以帮助到朋友们的话,那么小编的目的就算是达到了。
住宅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最新规定
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以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与安全,保障公共安全。在城市进行室内装饰和装修工作,并对其进行监督管理,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所称的住宅内部装修,是指在房屋竣工验收后,由业主或居住使用人(以下简称装修人)对住宅内部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活动。
建筑内部装修必须达到建筑施工的强制性要求,以确保工程的质量与安全。国家住房内部装饰装修工程由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居民住宅进行室内装饰装修的监督管理。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居民进行室内装修和装修的监督管理。
总则
在房屋内部装修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及承重结构;对无防水要求的卧室或露台改为卫生间、厨房;加大承重墙的原门窗尺寸,拆掉与阳台相连的砖、混凝土墙体;对原有的建筑节能设备造成损害,从而影响节能效果;其它对建筑物结构及使用安全有影响的行为。本办法中的建筑物本体,是指房屋的结构,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点,地基等。
在没有得到允许的情况下,装潢人不能进行以下行为:建造建筑物、构筑物;改造房屋的外立面,对未承载的外墙进行开门、窗;拆除、拆除供热管线及设备;拆除、拆除燃气管线及设备。超出设计要求或规范要求的房屋内部装饰装修,须由原设计机构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机构提出。
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改动,应根据防水规范制定施工计划,并进行封闭试验。装修人由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机构提出变更房屋主体、承重构件的,或装修工程涉及第六、七、八条内容的,由具备相应资格的装修公司负责。装饰装修单位要严格遵守建筑行业的强制性规范及技术规范,不能有任何的偷工减料,以保证装修工程的质量。
在进行房屋内部装修时,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安全操作规程,并根据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严禁使用明火、进行电焊等,以确保工人及其周边房屋、财物的安全。在房屋的内部装修工程中,装潢人、装潢公司不得侵占公共空间、破坏公用设施。
1为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在城市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实施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是指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者住宅使用人(以下简称装修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活动;
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应当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
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
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本办法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
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室内装修需要什么资质
室内装修企业资质分为施工资质、设计资质和承包资质三类,具体如下:
1、施工资质分为甲、乙、丙、丁四个等级,甲级施工可承担各类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乙级施工可承担工程造价15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室内装饰工程施工。丙级施工可承担工程造价8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室内装饰工程施工。丁级施工可承担工程造价1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室内装饰工程施工。

2、设计资质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甲级设计可承担各类室内装饰工程设计。乙级设计可承担工程造价15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室内装饰工程设计。丙级设计可承担工程造价10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室内装饰工程设计。
3、专业承包资质分一级、二级、三级,除了建筑幕墙工程除外,一级企业净资产1500万元以上;可承担各类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的施工。二级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净资产600万元以上;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1200万元及以下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的施工。三级企业注册资本金50万元以上,净资产60万元以上;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60万元及以下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的施工。
法律依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三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应当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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