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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铝供需形势分析

网友发布 2023-08-25 01:58 · 头闻号网络技术

一、国内外资源状况

(一)世界铝资源状况

世界铝土矿资源丰富,资源保证度很高。按目前世界铝土矿产量计算,铝土矿静态保证年限在200年以上。根据美国地质调查局统计,截至2008年,世界铝土矿资源量为550~750亿吨,分布在非洲(33%)、大洋洲(24%)、南美洲和加勒比地区(22%)、亚洲(15%)和其他地区(6%)。

2008年世界铝土矿储量和储量基础分别为270亿吨和380亿吨。几内亚铝土矿储量为74亿吨,居世界第一位,澳大利亚铝土矿储量为58亿吨,排名第二位,上述两国铝土矿储量约占世界储量的一半,其他铝土矿储量比较大的国家有越南21亿吨、牙买加20亿吨、巴西19亿吨、印度7.7亿吨、中国7亿吨、圭亚那7亿吨、希腊6亿吨、苏里南5.8亿吨、哈萨克斯坦3.6亿吨、委内瑞拉3.2亿吨、俄罗斯2亿吨,上述14个国家铝土矿储量合计占世界总储量的86.8%(表1)。

表1 2008年世界铝资源的储量和储量基础

资料来源:Mineral Commodity Summaries,2009

(二)我国铝资源状况

我国铝土矿属于分布较广又相对集中的矿产。截至2009年底,我国已探明铝土矿区432个,比2008年增加13个,其中贵州矿区数增加12个;铝土矿查明资源储量320261.4万吨,比上年净增17125.0万吨,增长5.6%,其中,勘查新增14189.2万吨。铝土矿资源分布于19个省(区、市),但资源储量和生产都集中在山西、广西、贵州和河南4省(区)。4省(区)的查明资源储量合计287250万吨,占全国查明资源储量的90%;基础储量合计76288.2万吨,占全国基础储量的91%;储量合计45943.8万吨,占全国的90%;资源量合计210961.8万吨,占全国的89%;矿区数合计311个,占全国的72%(表2)。

表2 2009年我国铝土矿资源储量及分布情况单位:万吨(矿石)

二、国内外生产状况

(一)世界铝产品生产状况

1.铝土矿

世界铝土矿的开采量总体上是持续上升的。由于经济危机的影响,2009年全球铝土矿产量为19072万吨,同比下降9.6%。铝土矿资源的分布决定了世界铝土矿的生产情况。由于铝土矿储量分布集中,世界铝土矿的产量集中度也较高。全球主要铝土矿生产国有30个左右,规模型矿山80多座。特大型铝业公司有俄铝、美铝、必和必拓、中铝等。铝土矿储量丰富和品位较好的澳大利亚、几内亚、巴西和牙买加以及中国、印度是全球铝土矿的生产大国。2009年,以上6国的铝土矿产量超过全球产量的3/4,其中,澳大利亚产量占全球产量的3成,中国铝土矿产量增长最快,2009年同比增长16.6%(表3)。

表3 2004~2009年世界铝土矿生产状况

资料来源:World metal Statistics Yearbook,2006~2009

2.氧化铝

2009年全球氧化铝产量4994.6万吨。目前,全球的氧化铝厂分布在30个国家和地区,生产能力超过6000万吨/年,主要分布在澳大利亚、中国、几内亚、牙买加、巴西。

3.精炼铝

2009年全球精炼铝产量为3601.5万吨,同比下降7.4%。与铝土矿和氧化铝产量在全球的分布不同,精炼铝的生产主要集中在中国、俄罗斯、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巴西和挪威,以上7国2009年的精炼铝产量均在百万吨以上,占全球总产量的70.4%,其中,中国占全球产量的35.7%,是世界精炼铝产量最大的国家(表4)。

表4 2003~2009年世界精炼铝生产状况

资料来源:World metal Statistics Yearbook,2004~2009

(二)我国铝产品生产状况

1.铝土矿

我国铝土矿开采量已经达到世界开采总量的10%,开采比例远远高于储量保有比例。随着氧化铝产能和产量的急速增长,供不应求的矛盾前置,由氧化铝向铝土矿转移,铝土矿供应不足的问题越来越突出。

我国铝土矿的生产能力一直集中在山西、山东、河南、广西、重庆、贵州六省(区、市),2007年采矿能力达到1688万吨,基本与2006年持平,其中以河南省产能为最大,达到619万吨,占全国产能的30%,规模以下企业铝土矿产能只有200万吨,占全国总产能的10%。2008年我国铝土矿产量2160万吨,2009年我国铝土矿产量2518万吨,同比增长16.6%,是全球铝土矿产量增长最快的国家,也是储采比下降最快的国家。铝资源的特点决定了国内铝土矿产量最终会被迫稳定乃至减少。

2.氧化铝

2007~2009年,我国氧化铝生产已经连续三年居全球第一位。我国氧化铝的生产能力布局和铝土矿的生产能力分布大体一致,产能分布在山东、河南、山西、广西、贵州和重庆六省(区、市)。2009年全国氧化铝产能2379万吨,同比增长4.4%。其中广西氧化铝产量增长最快,达到81.2%;其他重点省份氧化铝产量均有所下降,重庆同比下降27.9%,山西同比下降23.8%(表5)。

表5 2003~2009年我国氧化铝生产布局

资料来源: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信息统计部,有色金属工业统计资料汇编,2003~2006;国家统计局,工业统计年报(地区册),2007;有色金属统计,2009;有色金属统计,2010

中铝是我国最大的氧化铝生产商,氧化铝产能、产量均居全球第二位。但国内非中铝生产的氧化铝大幅增加,使得中铝对国内氧化铝供应的垄断格局逐步被打破。如山东信发集团氧化铝产能已达530万吨。2008年底,氧化铝产能超过80万吨/年的企业有17家,占总产能的93.1%。从几次价格变化情况来看,变化幅度基本和进口氧化铝现货价格相符,说明中国铝业对全球氧化铝价格的影响还很小。

3.原铝

截至2008年底,国内电解铝生产企业共102家,形成产能1800万吨,较2007年增长17%。其中减产产能402万吨/年,运行产能1146.6万吨/年,新建闲置产能300万吨/年(表6)。2008年电解铝产量达到1317万吨,小幅增长5%,约占世界电解铝产量的1/3,连续8年居全球第一位。中铝公司电解铝能力354万吨/年,产量达到348万吨/年。中铝是中国最大的电解铝生产商,其电解铝产量居全球第三位,与俄铝、力拓、美铝形成全球四大跨国公司。2008年底,电解铝产能超过20万吨/年的企业达29家,占总产能的2/3;超过30万吨/年的企业达19家,占总产能的55%;8家企业产能超过50万吨/年。

表6 2008年我国电解铝产能产量及运行状况单位:万吨/年

数据来源:易贸金属

注:(1)数据截至2008年12月31日易贸金属调研结果;

(2)新建闲置产能指当前所有设备都已安装完毕但未投产的新产能。

原铝产量接近或超过百万吨的生产大省(区、市)主要是河南、山东、内蒙古、青海、山西和甘肃,2009年6省(区、市)原铝产量856.56万吨,同比下降4.8%。在全国原铝产量大于或接近50万吨的省(区、市)中,减产最大的省份是山西省,同比下降22.7%;增产最大的是内蒙古自治区,同比增加5.86%(表7)。

表7 2003~2009年国内原铝生产布局

资料来源: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信息统计部,有色金属工业统计资料汇编,2003~2007;有色金属统计,2009;有色金属统计,2010

三、国内外消费状况

(一)世界铝消费状况

1995~2007年,亚洲在中国和印度的带动下,原铝消费一直居世界首位(1998年东南亚金融危机除外),并呈现出加速增长趋势,年均增长率远远高于同期世界原铝消费的年均增幅。同期中国的原铝消费年均增长率高居世界首位。2008年全球铝消费规模一改1990~2007年不断上升的趋势,与2007年基本持平,2008年铝消费量3720.4万吨。

2009年全球原铝消费量为3409.3万吨,同比下降10%,主要消费国中,德国、美国、意大利均大幅收缩消费,下降幅度达到20%以上;印度和中国作为最大的两个发展中国家,原铝消费量也有小幅下降(表8)。

表8 2004~2009年全球原铝主要消费国消费情况

资料来源:World metal Statistics Yearbook,2005~2009

(二)我国铝消费状况

近几年来,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原铝消费国,原铝消费的增长一直是全球铝市场的一个亮点。从2002年到2006年我国每年原铝消费增量100万吨左右,几乎占到了当年全球原铝消费增量的一半以上。2007年全球原铝消费增量几乎全部集中在我国。在经历了2007年43%的原铝消费增长后,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使得2008年我国原铝的消费仅仅增长4%,达到1284.4万吨,2009年略有下降,达到1241.3万吨,同比下降3.4%。我国人均消费原铝近10千克,增长较快,但增长空间仍然很大。从人均消费分析,我国铝消费的整体水平虽然增长较快,但和世界发达国家20~30千克的人均消费水平相比依然较低。

长期以来,我国对原铝的需求主要集中在建筑、电力、包装、交通运输和消费品等领域。前三个领域的原铝消费量占到总消费量的一半以上,接近发达国家的消费结构。从终端消费用户来看,汽车与交通、电力及包装行业用铝量增长潜力在今后几年会十分可观。据中国有色金属协会预测,到2010年中国汽车用铝将达到250万吨,而整个交通运输业的用铝量将超过300万吨;电力行业用铝量预计将达到165万吨;包装行业用铝比重较小,但增长很快,预计到2010年也将达到125万吨。

1994~2008年,我国原铝消费量与GDP的相关系数为0.9899,与同期人均GDP的相关系数为0.9907(图1)。因此,如果国家没有特别的宏观调控政策出台,可以从未来我国的GDP总量预测出当年我国铝消费量大体的变化趋势,未来我国铝消费仍处于较高增长期。

图1 我国原铝消费量及其与GDP的关系

四、国内外贸易状况

(一)国际铝矿产品贸易状况

2009年全球原铝出口量1819万吨,同比下降6.6%(表9)。全球原铝出口国家主要为俄罗斯、加拿大、澳大利亚、挪威、冰岛、巴西、荷兰、南非和中国9个国家,其出口量占全球总出口量的3/4。

表9 2004~2009年世界原铝贸易量(出口)

资料来源:World metal Statistics Yearbook,2005;World metal Statistics,2007;World metal Statistics,2009

经济危机下的2009年,全球原铝进口量为1730万吨,同比下降4.3%(表10)。全球原铝进口国家主要为美国、日本、德国、韩国、意大利等工业化程度高的国家,美、日、德、韩、意五国进口量超过全球总进口量的一半。2009年,中国内地原铝进口量大增,进口量为174万吨,同比增长569.2%,包括美、日、中、德、韩五国在内的11个主要进口国家和地区占全球总进口量的71.7%。

表10 2004~2009年世界原铝贸易量(进口/入境)

资料来源:World metal Statistics Yearbook,2005~2009

(二)国内铝矿产品贸易状况

我国铝矿资源缺乏、质量欠佳,而氧化铝产能产量又增长迅速,铝土矿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要解决这个矛盾,一是从国外直接进口铝土矿,二是到国外采矿,三是到国外开办氧化铝厂。从2003年起,我国逆转了之前10年间一直都是铝产品净进口国的局面,2003年我国出口铝151.8万吨、进口铝141.2万吨,实现净出口10.6万吨。2003~2008年间,我国一直保持铝净出口的状态,且净出口量逐年直线攀升。2009年这一格局被彻底颠覆,我国从铝净出口的大国突然掉头逆转成为铝净进口国,全年净进口61.7万吨。

我国铝矿产品的进出口来源和流向基本上都是近邻国家和地区,这种特征对保护我国铝行业的贸易安全、稳定和推动行业发展极为有利。其中,氧化铝主要从澳大利亚、印度、牙买加和美国进口。澳大利亚占到进口总量的一半以上,2009年我国更是90%的进口氧化铝都来自澳大利亚,进口非常集中(表11)。

表11 2006~2009年我国氧化铝进口主要来源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国海关统计年鉴,2005~2008;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有色金属统计,2008~2009

原铝主要来源于我国台湾地区、澳大利亚、阿联酋、韩国、南非、马来西亚和哈萨克斯坦等国。澳大利亚向我国出口的原铝数量近几年有所减少,台湾地区取而代之成为主要供应渠道。这些国家和地区每年向我国出口的原铝占进口/入境总量的40%~86%(表12)。

表12 2005~2008年我国原铝进口/入境主要来源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国海关统计年鉴,2004~2008

原铝主要向日本、韩国、我国香港地区和台湾地区供应。2008年供应以上四个国家和地区的原铝量占我国内地全部原铝出口/出境量的79%(表13)。

表13 2005~2008年我国原铝出口/出境主要流向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国海关统计年鉴,2004~2008

五、铝价格走势分析

(一)原铝价格从1990~2009年铝的LME价格走势看(图2),国际市场年平均价格经历了大幅下挫—高速增长—震荡整理—一路走高—高位盘整的过程。2005年以前都处于市场调节下的窄幅整理状态,2007年均价与2008年基本相同,2009年原铝价格大幅下跌,LME平均价格为1665美元/吨,年度最高价为2265.5美元/吨,最低价为1253美元/吨。

图2 LME年度现货铝结算平均价格变动(1990~2009年)

(二)氧化铝

2008年,在国内需求减少、国际经济危机的双重作用下,氧化铝价格更是一蹶不振,震荡走低。但受成本影响,价格走势与生产规模互动。减产、停产与原铝价格的回升使得氧化铝价格继续下调的空间不大,预计未来氧化铝价格将呈现上扬和盘整的态势。

受益于需求回暖,2009年以来国内氧化铝价格从年初的2000元/吨回升至12月初的2650元/吨,涨幅超过30%。同时随着价格的回升,原有的闲置产能快速复产,氧化铝供应持续增加。根据世界铝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世界氧化铝产量达4994.6万吨,其中中国氧化铝产量达2379万吨,氧化铝市场供应充裕并略有剩余,这抑制了氧化铝价格的继续上涨。2010年在原铝产能持续增加的预期下,氧化铝市场供应将大致平衡或略有剩余,氧化铝价格难以大涨大跌,将维持在2500元/吨上下的水平。

(三)电解铝

电价一直是电解铝生产企业最重要的成本因素,欧洲、北美以及中国的电费在电解铝成本中所占的比例高达40%,其他地区略微低一些。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台的电价调整方案,自2009年11月20日起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8分钱。作为国内电解铝大省,河南省销售电价平均提价标准每千瓦时3.45分钱,具体220千伏及以上电解铝等工业企业每度电价0.527元。一般电价提高1分钱,电解铝成本将提高150元/吨,此次电价上调将带动电解铝价格上涨500元/吨。根据目前氧化铝及其他原料价格估算,不考虑人工成本及设备折旧的情况下,我国电解铝生产成本已经高达13000元/吨;如果再加上人工成本及设备折旧,电解铝成本将超过15000元/吨,2010年电解铝生产成本将缓慢提高。

六、结论

(一)世界铝供需趋势

原铝主要消费地区在北美、西欧、俄罗斯和中国。2008年美国和西欧工业大幅下滑,直接导致原铝需求下滑。经济危机抑制了全球铝产品的需求。另外,庞大的产能使得铝产品的供应依然十分充足,但由于价格的下跌,减产和停产不断出现,所以整体上进入供大于求的局面,但市场调节和政策作用使得差距继续缩小。2009年国内外制铝企业先后完成产能重启,全球原铝产量快速回升,但需求量增加速度并没有超过供应增速,所以全球铝市场过剩压力仍没有得到缓解。预计未来短期内国际原铝消费下降幅度将逐步缩小,国际原铝整体上仍将是供大于求,但供需差距会继续缩小。

(二)我国铝供需趋势

中国在全球铝消费中仍然扮演“支柱”角色,并继续支撑着铝行业的基本面。下游消费领域,房地产市场持续回暖。国房景气指数从2009年4月份开始快速回升并于8月份突破100,截止到2009年10月份,国房景气指数连续三个月保持在100以上。特别是进入9月份以后,国内房地产市场强劲反弹,房地产开发投资、资金来源以及施工面积指数全部升至100以上,新开工面积继续增长,房屋竣工面积增速放缓。建筑行业对铝材的消费占据很大比重,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回暖,后期铝型材消费将不断增长。

(朱欣然)

资源税课税对象

 课税对象是征税的对象,是税法中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国家据以征税的依据。有哪资源税的课税对象有哪些?下面为大家带来资源税课税对象,快来看看吧。

 (1)原油,指专门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2)天然气,指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暂不包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海上石油、天然气也应属于资源税的征收范围,但考虑到海上油气资源的勘探和开采难度大、投入和风险也大,过去一直按照国际惯例对其征收矿区使用费,为了保持涉外经济政策的稳定性,对海上石油、天然气的开采仍然征收矿区使用费,暂不改为征收资源税。

 (3)煤炭,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是指上列产品和井矿盐以外的非金属矿原矿。

 (5)黑色金属矿原矿,是指纳税人开采后自用、销售的,用于直接入炉冶炼或作为主产品先入选精矿、制造人工矿、再最终入炉冶炼的金属矿石原矿。

 (6)有色金属矿原矿,是指纳税人开采后自用、销售的,用于直接入炉冶炼或作为主产品先人选精矿、制造人工矿、再最终入炉冶炼的金属矿石原矿。

 (7)盐,包括固体盐和液体盐。固体盐是指海盐原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液体盐(俗称卤水)是指氯化纳含量达到一定浓度的溶液,是用于生产碱和其他产品的原料。

 关于资源税纳税环节和纳税地点

 资源税在应税产品的销售或自用环节计算缴纳。以自采原矿加工精矿产品的,在原矿移送使用时不缴纳资源税,在精矿销售或自用时缴纳资源税。

 纳税人以自采原矿加工金锭的,在金锭销售或自用时缴纳资源税。纳税人销售自采原矿或者自采原矿加工的金精矿、粗金,在原矿或者金精矿、粗金销售时缴纳资源税,在移送使用时不缴纳资源税。

 以应税产品投资、分配、抵债、赠与、以物易物等,视同销售,依照本通知有关规定计算缴纳资源税。

 纳税人应当向矿产品的开采地或盐的生产地缴纳资源税。纳税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其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决定。

 征税品种/资源税

 资源税税法中将资源税课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征税品种或项目,它是资源税征收范围按产品类别或品种等的细化。现行资源税税目,大而言之有7个,即: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现行资源税税目的细目主要是根据资源税调节资源级差收入的`需要(确定相应的税额)而设置的。原油、天然气税目是按开采企业设置细目的。煤炭税目具体又分为统配矿和非统配矿细目或子目。

 煤炭中的统配矿子目又按开采企业设置更细的品目,非统配矿子目进一步又按省区细划。其他矿产品主要是按品种划分子目,量大的矿产品,如铁矿石、铜矿石、铅锌矿石等等又按资源的等级再细划。而授权由各省开征的品目则划分得比较粗,盐的税目也划分得比较粗,主要按盐的形态及其大的产区划分子目。

 纳税税率/资源税

 计算课税对象每一单位应征资源税额的比例。现行资源税税率采用定额税率,简称为税额或单位税额。

 资源税在税额方面的规定,其主要内容一是如何确定税额,二是由谁确定税额。

 资源税税额基本上是按照应税产品的资源等级并兼顾企业的负担能力确定的。

 资源税资源等级的划分,主要是组织行业专家按照不同矿山或矿区的资源赋存及开采条件、选矿条件、资源自身的优劣及稀缺性、地理位置等多项经济、技术因素综合确定的。

 资源等级的高低比较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各矿山资源级差收入的高低,所以资源税就根据资源等级相应确定了级差税额。等级高的,税额相对高些;等级低的,税额相对低些。另外,部分税目资源税税额的确定同1994年流转税负的调整是统筹考虑的,如铁矿石、镍矿石、铝土矿、盐等。因为一部分矿产品原矿和盐的深加工产品实施规范化增值税后降低的税负过多,为稳定财政收入,这部分税负需要前移并通过征收资源税的方式拿回来。通过对原矿征收资源税,推动矿产品价格的提高,拿回其深加工产品降低的税负,但确定资源税额有一个限度,即:某一矿产品的国内市场价格加上资源税税额,不高于进口同类产品的价格。资源税依照应税产品的品种或类别共设有7个税目和若干个子目,并规定了相应的定额税率(简称税额)。

 考虑到资源税的税目多(还涉及划分矿产品等级的问题)、税额档次多,而且随着资源条件的变化需要适时调整税额,这样,资源税税额的核定权限就不宜高度集中。因此,资源税现行税额采用了分级核定的办法。

 首先,资源税税目、税额幅度的确定和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其次,纳税人具体适用的税目(即子目)、税额,由财政部有关部门,在国务院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并可根据纳税人资源条件及级差收入的变化等情况适当进行定期调整;

 再次,一部分子目和一部分纳税人具体适用的税额授权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含调整),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一部分子目”是指在财政部规定的《资源税税目税额明细表》中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其他有色金属矿原矿,这些子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人民政府决定征收或暂缓征收资源税;

 “一部分纳税人”是指在财政部规定的《几个主要品种的矿山资源等级表》中未列举名称的纳税人适用的税额,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纳税人的资源状况,参照表中确定的邻近矿山的税额标准,在浮动30%的幅度内核定。为确保不同的应税品目都能能执行其相应的规定税额,如果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的应税产品,未按规定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从高确定其适用税额。现行资源税税目税额幅度规定如下:

 (1)原油8.00~30.00元/吨

 (2)天然气2.00~15.00元/吨

 (3)煤炭0.30~5.00元/吨

 (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0.50~20.00元/吨

 (5)黑色金属矿原矿2.00~30.00元/吨

 (6)有色金属矿原矿0.40~30.00元/吨

 (7)盐:固体盐10.00~60.00元/吨

 液体盐2.00~10.00元/吨

 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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