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的强制保险就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也叫交强险。
强制车险价格是实行全国统一收费标准的,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但是不同的汽车型号的交强险价格也不同,主要影响因素是“汽车座位数”。
交强险的基础费率共分42种,家庭自用车、非营业客车、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营业货车、特种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等八大类42小类车型保险费率各不相同,但是针对于同一种车型,在交强险方面是执行统一价格的,如果私家车是六座以下,那么第一年的交强险是950元人民币。
2018年交强险收费标准
交强险最终保险费=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a)
1、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降低10%,即浮动比率a为-10%;
2、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降低20%,即浮动比率a为-20%;
3、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降低30%,即浮动比率a为-30%;
4、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0%,即浮动比率a为0;
5、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上调10%,即浮动比率a为10%;
6、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上调30%,即浮动比率a为30%;
7、上一个年度查出一次酒驾行为上调10%至30%,即浮动比率a为10%至30%;
一、汽车交强险收费标准是什么
1、交强险在汽车第一年购买的时候,保费是固定的,具体要根据机动车的座位数以及属性而异。分别是:
(1)6座以下的家庭自用车第一年投保交强险的价格是950元;
(2)6到10座的家庭自用车第一年投保交强险的价格是1100元;
(3)6座以下的企业非营业用车第一年投保交强险价格是1000元;
(4)承载量小于2吨的营运货车第一年投保交强险价格是1850元。
2、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强险费率浮动因素及比率是什么
1、A1: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浮动比率-10%;
2、A2: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浮动比率-20%;
3、A3:上三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浮动比率-30%;
4、A4: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浮动比率0%;
5、A5: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浮动比率10%;
6、A6: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浮动比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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