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8-92
第六章 电缆终端和接头的制作
第一节 一般规定和准备工作
第6.1.1条 电缆终端与接头的制作,应由经过培训的熟悉工艺的人员进行。
第6.1.2条 电缆终端及接头制作时,应严格遵守制作工艺规程;充油电缆尚应遵守油务及真空工艺等有关规程的规定。
第6.1.3条 在室外制做6kV及以上电缆终端与接头时,其空气相对湿度宜为70%及以下;当湿度大时,可提高环境温度或加热电缆。110kV及以上高压电缆终端与接头施工时,应搭临时工棚,环境湿度应严格控制,温度宜为10~30℃。制 做塑料绝缘电力电缆终端与接头时,应防止尘埃、杂物落入绝缘内。严禁在雾或雨 中施工。
在室内及充油电缆施工现场应备有消防器材。室内或隧道中施工应有临时电源。
第6.1.4条 35kV及以下电缆终端与接头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型式、规格应与电缆类型如电压、芯数、截面、护层结构和环境要求一致。
二、结构应简单、紧凑,便于安装。
三、所用材料、部件应符合技术要求。
四、主要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额定电压26/35kV及以下电力电缆附件基本性能要求》的规定。
第6.1.5条 采用的附加绝缘材料除电气性能应满足要求外,尚应与电缆本体绝缘具有相容性。两种材料的硬度、膨胀系数、抗张强度和断裂伸长率等物理性能指标应接近。橡塑绝缘电缆应采用弹性大、粘接性能好的材料作为附加绝缘。
第6.1.6条 电缆线芯连接金具,应采用符合标准的连接管和接线端子,其内径应与电缆线芯紧密配合,间隙不应过大;截面宜为线芯截面的1.2~1.5倍。采用压接时,压接钳和模具应符合规格要求。
第6.1.7条 控制电缆在下列情况下可有接头,但必须连接牢固,并不应受到机械拉力。
一、当敷设的长度超过其制造长度时。
二、必须延长已敷设竣工的控制电缆时。
三、当消除使用中的电缆故障时。
第6.1.8条 制作电缆终端和接头前,应熟悉安装工艺资料,做好检查,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缆绝缘状况良好,无受潮;塑料电缆内不得进水;充油电缆施工前应对电缆本体、压力箱、电缆油桶及纸卷桶逐个取油样,做电气性能试验,并应符合标 准。
二、附件规格应与电缆一致;零部件应齐全无损伤;绝缘材料不得受潮;密封材料不得失效。壳体结构附件应预先组装,清洁内壁;试验密封,结构尺寸符合要 求。
三、施工用机具齐全,便于操作,状况清洁,消耗材料齐备,清洁塑料绝缘表面的溶剂宜遵循工艺导则准备。
四、必要时应进行试装配。
第6.1.9条 电力电缆接地线应采用铜绞线或镀锡铜编织线,其截面面积不应小于表6.1.9的规定。110kV及以上电缆的截面面积应符合设计规定。
第6.1.10条 电缆终端与电气装置的连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二节 制 作 要 求
第6.2.1条 制作电缆终端与接头,从剥切电缆开始应连续操作直至完成,缩短绝缘暴露时间。剥切电缆时不应损伤线芯和保留的绝缘层。附加绝缘的包绕、装配、 热缩等应清洁。?
第6.2.2条 充油电缆线路有接头时,应先制作接头;两端有位差时,应先制作低位终端头。
第6.2.3条 电缆终端和接头应采取加强绝缘、密封防潮、机械保护等措施。 6kV及以上电力电缆的终端和接头,尚应有改善电缆屏蔽端部电场集中的有效措施,并应确保外绝缘相间和对地距离。
第6.2.4条 35kV及以下电缆在剥切线芯绝缘、屏蔽、金属护套时,线芯沿绝缘表面至最近接地点(屏蔽或金属护套端部)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6.2.4的要求。
第6.2.5条 塑料绝缘电缆在制作终端头和接头时,应彻底清除半导电屏蔽层。 对包带石墨屏蔽层,应使用溶剂擦去碳迹;对挤出屏蔽层,剥除时不得损伤绝缘表 面,屏蔽端部应平整。
第6.2.6条 三芯油纸绝缘电缆应保留统包绝缘25mm,不得损伤。剥除屏蔽碳墨纸,端部应平整。弯曲线芯时应均匀用力,不应损伤绝缘纸;线芯弯曲半径不应 小于其直径的10倍。包缠或灌注、填充绝缘材料时,应消除线芯分支处的气隙。
第6.2.7条 充油电缆终端和接头包绕附加绝缘时,不得完全关闭压力箱。制作中和真空处理时,从电缆中渗出的油应及时排出,不得积存在瓷套或壳体内。
第6.2.8条 电缆线芯连接时,应除去线芯和连接管内壁油污及氧化层。压接模具与金具应配合恰当。压缩比应符合要求。压接后应将端子或连接管上的凸痕修理光滑,不得残留毛刺。采用锡焊连接铜芯,应使用中性焊锡膏,不得烧伤绝缘。
第6.2.9条 三芯电力电缆接头两侧电缆的金属屏蔽层(或金属套)、铠装层应分别连接良好,不得中断,跨接线的截面不应小于本规范表6.1.8接地线截面的规定。直埋电缆接头的金属外壳及电缆的金属护层应做防腐处理。
第6.2.10条 三芯电力电缆终端处的金属护层必须接地良好;塑料电缆每相铜屏蔽和钢铠应锡焊接地线。电缆通过零序电流互感器时,电缆金属护层和接地线应对地绝缘,电缆接地点在互感器以下时,接地线应直接接地;接地点在互感器以上时,接地线应穿过互感器接地。
第6.2.11条 装配、组合电缆终端和接头时,各部件间的配合或搭接处必须采取堵漏、防潮和密封措施。铅包电缆铅封时应擦去表面氧化物;搪铅时间不宜过长, 铅封必须密实无气孔。充油电缆的铅封应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封堵油,第二次成形 和加强,高位差铅封应用环氧树脂加固。
塑料电缆宜采用自粘带、粘胶带、胶粘剂(热熔胶)等方式密封;塑料护套表面应打毛,粘接表面应用溶剂除去油污,粘接应良好。
电缆终端、接头及充油电缆供油管路均不应有渗漏。
第6.2.12条 充油电缆供油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供油系统的金属油管与电缆终端间应有绝缘接头,其绝缘强度不低于电缆外护层。
二、当每相设置多台压力箱时,应并联连接。
三、每相电缆线路应装设油压监视或报警装置。
四、仪表应安装牢固,室外仪表应有防雨措施,施工结束后应进行整定。
五、调整压力油箱的油压,使其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超过电缆允许的压力范围。
第6.2.13条 电缆终端上应有明显的相色标志,且应与系统的相位一致。
第6.2.14条 控制电缆终端可采用一般包扎,接头应有防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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