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规所规定的两根专用10KV电缆对较小的二级负荷供电,还没见到过实例。这个规定供电公司是否执行?2、供电困难地区在城市里基本消灭。3、架空线在城里也灭得差不多了更无从谈起专用架空线以及便于维护之类的鬼话。总之,二级负荷的“二”的天生特质已经注定了其杯具的命运。规范对二级也很2,基本都是神规定。在二级负荷遍地开花的状况下,两根专用10KV电缆大概算得上奢侈品了,从市政10KV电缆干线的 T接箱给2根电缆算不算专用回路?按照审图思维是不是认为应该从开闭所端开始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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