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天南地北首页 网站导航

装修合同无效还用给它们保修吗

网友发布 2023-07-30 18:24 · 头闻号房产装修

装修合同无效还用给保修。因为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由承包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予以修复。我国实行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对于保修期限的规定属于强制性的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仍应参照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但是,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合同关系不复存在,对当事人不再具有任何拘束力,承包人仍应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内承担法定的保修责任。

保修责任,是承包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的质量问题负有的维修责任。

注意分辨无效的装修合同:

1、无法提供正式的合同以及施工单位的统一发票,且不能提供有利的证据证明权益被侵害的。一般很多私人盈利的装修公司会在最后开具一张包含所有装修内容在发票给你,并且要求你支付税金,否者不给予开具正式发票。这个时候千万不能因为心疼税金而放弃正式发票。

2、无法具体的提供家装公司名称及地址。这点主要是针对由熟人介绍的装潢公司或者是施工队。一般因为是熟人介绍的,人们的警惕性就会有所降低,对于对方的底细什么的一概不知就交了钱,拿钱之后却突然没法联系了。而手中的合同多半是一个手写收据或者其他形式的非正式“合同”。

装修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

法律分析:一、装修合同怎样是无效的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半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但是如果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6.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是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8.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是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装修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有:1、一方当事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无效。

2、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无效。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无效。

4、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和善良风俗的无效。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免责声明:本平台仅供信息发布交流之途,请谨慎判断信息真伪。如遇虚假诈骗信息,请立即举报

举报
反对 0
打赏 0
更多相关文章

收藏

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