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在公元368年和2000年建立了明朝。明初兴修水利,鼓励开垦,使被游牧民族破坏的农业生产迅速得到恢复和发展,随之而来的是手工业和商业的迅速发展,国际贸易远达朝鲜、日本、南洋、中亚、东非、欧洲等地。到了明朝中期,由于生产力的提高,商品经济的发展,手工业者和自由贸易者的增加,资本主义萌芽了。由于经济的繁荣,建筑、冶炼、纺织、造船、陶瓷等手工业在当时都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明末有一部代表作园治,总结了造园的艺术经验。明代的家具也随着园林建筑的大量修建而得到了极大的发展。
当时的家具配置与建筑关系更为密切,在厅堂、书房、卧室都有成套家具的概念。一般在建房时,要根据建筑的进深、宽度和使用要求来考虑家具的类型、风格和尺度。这一时期的家具,无论是硬木还是木漆家具,甚至是民间的木质家具,都以其古朴典雅的自然美、结构合理、线条优美、比例适中、无过度装饰而形成了独特的风格,深得人们赢得了国际声誉。
明朝时期,由于交通发达,海外贸易也空前发展。与日本、中亚和南海各国以及郑和都有文化交流和贸易活动出现了世界航海史上罕见的壮举——中国的下西洋。对外贸易的繁荣不仅促进了国家间的贸易和外交交流,也刺激了国内经济的蓬勃发展。来自东南亚的优质木材,如梨和紫檀木,被进口到中国。这些热带木材质地坚硬,强度高,色泽和纹理美丽,所以制作工艺精良,可以精雕细刻,线性加工。随着经济、贸易和工艺的进一步发展,明式家具终于达到了中国古典家具的历史顶峰,并因此载入了世界史册。这一时期,出现了一批家具书籍。如等编著的鲁班经、文编著的长物志、王分析编著的三才团会、马思毅编著的逆生八笺等。这些专业书籍丰富了家具的理论知识,指导了设计,对家具的制造和生产起到了直接和间接的促进作用。
明代家具风格特征
了解和掌握明代家具风格的特点,是我们欣赏和评价家具的必要条件。详细分析明代家具的风格特征有以下四点:造型简洁,以线条为主。
严格的比例关系是家具造型的基础。看上图的明代家具,局部与局部的比例,装饰的比例,整体的造型,都很均衡,很协调。对于桌椅等家具来说,上下、腿、腿、背、指关节的高度、长度、厚度、宽度都是无可挑剔的对称和协调。而且符合功能要求,没有多余的负担。整体感觉是线条的组合。
它的各个部分的线条都很直很美。刚柔相济,线条刚劲而不生硬,线条柔和而不软弱,表现出简洁、朴素、典雅、大方之美。
2.结构严谨,做工细致。
明代家具的榫卯结构非常科学。指甲用胶不要少,不受自然条件潮湿或干燥的影响。在生产中,保存边缘等。跨度较大的部分有牙板、牙条、环口、券口、矮老、王霸瓜蒌、罗国瓜蒌、夹花等。都是镶嵌的,既美观又牢固。明代家具的结构设计是科学与艺术的完美结合,在经历了几百年的变迁后,今天的家具仍然坚固如初,可见榫卯结构的运用是非常成功的
明代家具的装饰手法可以说是多种多样,雕、刻、嵌、描。装饰材料也广泛使用,如珐琅、罗甸、竹、牙、玉、石等。什么都不排斥。但绝不能贪多堆砌,要根据整体要求进行适当的局部装饰。比如在椅子的背板上,雕刻或镶嵌一小块区域,在桌案的部分应用矮子或夹花。虽然经过了装修,但总体来说,依然保持着古朴精致;可谓恰如其分,锦上添花。
4.这种木头很硬,质地很好
明代家具的风格特点可以用四个字来概括:造型简洁,结构严谨,装饰适中,质感优美。以上四句话,或者说四个特点,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联系,共同构成了明代家具的风格特点。我们看一件家具,判断是不是明式家具,首先要把握它的整体感觉,然后再逐项分析。只看一点是不够的,只有一个特点也是不准确的。这四个特征是相互联系的,kstmj系统内外兼修,可以说缺一不可。如果一件家具具备前三个特征,但不具备第四点,就可以确定不是明代家具。模仿以上四个特点制作的家具称为明式家具。
明代在第宅等级制度方面有较严格的规定。一二品官厅堂五间九架,下至九品官厅堂三间七架;庶民庐舍不逾三间五架,禁用斗栱、彩色。
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定制:六至九品官厅堂三间七架,正门一间三架;庶民正厅不得超过三间五架。洪武三十年重申:房屋可以多至一、二十所,但间、架不容增加。正统十二年(公元1447年)稍作变通,架数可以加多,但间数仍不能改变。
明朝住宅的等级制度主要是限制间数和架数,至于建筑层数,则可因地制宜。明代住宅均能表现明代建筑特点,典雅稳重,做工讲究,装修精美,雕刻和彩画细腻而雅净。苏南、浙东、皖南、山西襄汾都有明代的民居遗物。
明代的地方建筑也空前繁荣,各地的住宅、园林、祠堂、村镇建筑普遍兴盛,其中江南经济发达地区的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福建诸省最为突出,直到今天,这些地区还留有众多的明代建筑。明代中晚期,各地的造园活动出现一个新高潮。江南富裕地区的村镇多进行了有计划的建设,出现了许多环境优美、设施良好的优秀村镇实例。它们一般都有高质量的道路、桥梁、标榜本村杰出人士的牌坊、作为宗族联系纽带的祠堂、教育子弟用的书院,以及公共使用的风雨桥、路亭、戏台、庙宇等建筑。
明朝在建筑技术上的进步主要有:第一,砖的生产技术改进,产量增加,各地建筑普遍使用砖墙,府县城墙也普遍用砖贴砌,一改元代以前以土墙为主的状况。此外,还创造了一种用刨子加工成各种线脚作为建筑装修的工艺,称之为“砖细”,通常用作门窗框、墙壁贴面等。与之同时,砖雕也有很大发展。第二,琉璃制作技术进一步提高。琉璃塔、琉璃门、琉璃牌坊、琉璃照壁等都在明朝有所发展,琉璃瓦在各地庙宇上普遍使用,色彩品种增多,中国建筑色彩斑斓、绚丽多姿的特点已达到成熟阶段。第三,木构架技术在强化整体结构性能、简化施工和斗拱装饰化三个方面有所发展。例如宋代常用的用一层层木构架相叠而成楼阁的方法,被贯通上下楼层的柱子构成的整体式框架所代替;柱与柱之间增加了联系构件的穿插枋、随梁枋,改善了殿阁建筑结构;斗拱用料变小而排列越来越丛密,等等。这些都使明代建筑的面貌产生了与宋代建筑的明显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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