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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小孩上学户口要求(本地+外地)

网友发布 2023-07-29 01:58 · 头闻号化工轻工

武汉小孩上学对于户口要求是怎么样的,武汉本地及非武汉户口的市民如何让小孩在武汉就读上学呢,不少市民问道这个问题还不是哦,下面来了解下。

武汉小孩上学户口要求证件(本地+外地)

1、武汉户籍:

武汉 市采取“就近划片入学”政策,武汉 各小学对证件做严格限定,本地户口的需要5种证件:

证件:房产证、土地证、户口 本、孩子出生证、孩子入学健康手册

2、再婚家庭:

证件:房产证、土地证、户口 本、孩子出生证、健康手册和结婚证(重点)。

3、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武汉 市不少区教育局要求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上学 需要6中证件:

证件:孩子健康证、出生证、居住证、务工证(或经营许可证)、户口 簿、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出具的就学联系函(提前办理好)。

注:办理武汉 居住证的要求是在武汉公安局登记满半年,满期之后如继续居住可在满1年之前的1个月内办理,携带本人相关材料在流动人口管理站申请,居住证有效期为1年。

武汉市小学户籍政策

一、武汉市户口入学政策

武汉市小学入学需要户籍与住房一致。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符合入学条件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人户合一”的两种情况:

1、父母产权的“人户合一”:适龄儿童户口与监护人户口地址、家庭住房地址(父母房产证)三者一致,均在学校划片服务范围内,视为“人户合一“;

2、祖辈产权的“人户合一”:适龄儿童和父母户口自孩子出生起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户籍地址、房产地址在一起,都在对应学校划片服务范围内,且父母名下无房并开具无房证明,视为“人户合一“。

二、非武汉市户口入学政策

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随迁子女入学,家长应持武汉市居住证、就业证明(或经营许可证)按所在区域的要求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为配合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凡已办理户籍由外迁入武汉市的人员,其子女均可在武汉市接受义务教育,由落户所在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户籍问题

1、户籍情况:人户合一

第一种:适龄儿童户籍与监护人住房(父母有房产的,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均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户主、房主为父或母。

第二种:适龄儿童和父母户籍自适龄儿童出生日起在本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父母名下均无房产;户主、房主为祖父、母(外祖父、母)。

按照《义务教育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和学校组织有关部门甄别认定后处理,杜绝漏登、瞒登、错登、假登行为。

学校服务社区的空户、搭户、假户不作为对口入学的依据,应提前迁户口至实际居住地,执行到实际居住地登记入学。

2、什么是“空户”、“搭户”、“假户”:

空户:适龄儿童户口本(随父母或非随父母)为独立户口,所呈现的住址无房屋或非民用住房(商用、商住两用)或房产所有人与适龄儿童父母为非直系亲属。

搭户:适龄儿童房户口呈现的与户主关系为非亲属或非直系亲属。

假户:适龄儿童呈现的户口本是不真实的,属伪造的。

学校片区的空户、搭户,应将户口迁至实际居住地再登记,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组织有关部门甄别认定后处理。假户应回实际户籍所在地登记。此外,商用、商住两用房不能作为对口入学的依据。

3、“人户分离”怎么办

“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入学。但对于因旧城改造、拆迁过渡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人户分离,实际居住在江岸区(以此区为例)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拆迁证明、房产证、租房协议等),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分配至公办教育资源充足的学校。

4、“人户合一”报名需准备哪些资料

人户合一,一般是登记早于择校的,一般会在五月和六月出招生公告,只要在对应片区即可登记。根据资料完善情况不同,录取名单可能会不同时候公布。没有公布的时候,一定要时时关注,多多跑一下学校,有什么状况,缺什么资料也可以及时补充上。

那么,“人户合一”报名需准备哪些材料呢?武汉市户口,户口本、房产证、出生证、健康手册是最基本的。但是不同学校、不同区也会有具体要求。

(1)部分热门学校:如果户口是和(外)祖父祖母在一起的,需要父母提供无房证明。

(2)随迁入学(外地户口):居住证(需提前六个月办理)、务工证(就业证明)、户口本、租房协议或购房相关资料、健康手册、出生证。

(3)其他情况: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水电发票(一般为最近三个月)、拆迁相关证明(如:拆迁证明、拆迁协议等)、入住证明。

最近武汉市不少小学都开始陆续启动小学报名事项了,那武汉市有哪些示范学校呢?武汉市各区示范学校名单是怎样的?今天便为大家整理了2022年武汉各区示范小学名单,给各位家长参考参考!

武昌区

1、省级示范小学

武昌实验小学,对口初中:45中

武汉小学,对口初中:武珞路中学、梅苑中学和25中(具体根据户籍地址区分)

水果湖一小,对口初中:水果湖二中

水果湖二小,对口初中:水果湖一中

中华路小学,对口初中:文华中学

2、市级示范小学

中山路小学,对口初中:梅苑中学、首义路中学

江岸区

1、省级示范小学

育才小学,对口初中:六初

育才二小,对口初中:解放中学

2、市级示范小学

博雅小学,对口初中:培英中学

鄱阳街小学,对口初中:二十一中(警予中学)

一元路小学,对口初中:二初

铭新街小学,对口初中:二十一中(警予中学)

花桥小学,对口初中:解放中学

长春街小学,对口初中:七一中学

江汉区

1、省级示范小学

红领巾小学,对口初中:十二初

2、市级示范小学

黄陂街小学,对口初中:人民中学

万松园路小学,对口初中:友谊路中学

华中里小学,对口初中:75中

大兴第一实验小学,多校划片:新华下路中学/七十一中

洪山区

1、省级示范小学

华师附小,对口初中:教职工子弟对口华一初,其他对口洪山中学、马房山中学、鲁巷中学

2、市级示范小学

广埠屯小学,对口初中:卓刀泉中学

街道口小学,对口初中:洪山中学

_口区

1、省级示范小学

崇仁路小学,对口初中:十一初

2、市级示范小学

井冈山小学,对口初中:六十四中

新合村小学,对口初中:四初(多校划片)、十七初;

东方红小学,对口初中:十一初(多校划片)、六十三初;

青山区

1、市级示范小学

红钢城小学

东湖高新区

1、省级示范小学

武汉市光谷第一小学,对口初中:光谷实验中学和光谷二初

法律依据:按照《义务教育法》“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规定,入学年龄必须年满6周岁。周岁的计算以每年的8月31日为统计时限。(以2022年为例,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户籍/居住证条件

1、人户一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房产证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房产证不一致的,由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组织有关部门甄别认定后处理。

2、拆迁户人员子女:按照《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办法入学,或者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的规定,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材料(如拆迁协议、房产证、租房协议等),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3、非本市户籍人员随迁子女: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于规定时间,持我市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者经营许可证)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按居住证所在区的要求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纳入《通知书》发放范围。

4、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贯彻执行国务院《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持有我市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可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于规定时间,持我市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者经营许可证)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按居住证所在区的要求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纳入《通知书》发放范围。

5、大学生子女:落实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政策,已办理户籍由市外迁入我市的大学生,其子女均可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其落户所在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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