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因与外因即事物发展变化的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内因指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对立统一,也就是内部矛盾。某事物与其他事物的对立统一,则是外部矛盾,即外因。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内因和外因在事物的发展中是同时存在、缺一不可的,但二者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内因是事物存在的基础,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内在本质,是事物运动的源泉和动力,它规定着事物运动和发展的基本趋势。外因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外部条件,它通过内因而作用于事物的存在和发展,加速或延缓事物的发展进程,但不能改变事物的根本性质和发展的基本方向。所以,内因是第一位的原因,外因是第二位的原因。唯物辩证法要求人们在具体分析矛盾和解决矛盾时,既要看到内因的重要作用,同时也不可忽视外因的作用。在坚持“内因论”的前提下,不忽视外因的作用。形而上学则与之相反,主张“外因论”。认为事物的运动和发展完全是由外力推动的。
例如:谁考试没考好,他说外面很吵,这是外因.他自己心理素质不好,受外面影响是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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