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有没有
听过这样一句话:

“逃离北上广深,回家拍快手抖音”
短视频的崛起
让一部分人
开始逃离北上广深的压力,
纷纷组团回老家拍小视频创业
尤其是今年
受疫情的影响
这种情况就愈发更明显了
不过昨日两大短视频界的天王
却上了微博热搜榜
——

快手向抖音索赔500万
据消息称,快手公司认为在第三方APP中搜索“快手”二字,置顶搜索结果为“抖音短视频”,于是快手开发及运营主体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将“抖音短视频”的开发及运营主体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索赔500万元。
用别人家的名气 为自己做广告
原告快手公司诉称,其系知名短视频移动应用软件“快手”的开发及运营主体,从商标权人北京达佳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获得了“快手”商标的独占使用权。经过多年运营,“快手”移动应用已经成为国内最著名的短视频移动应用平台之一,拥有极高的用户量及知名度,涉案商标在相应领域内也取得了极高的知名度。
快手公司发现在第三方应用商店“360手机助手”内输入“快手”二字,出现的搜索结果第一条并非“快手”产品,置顶搜索结果竟然为“抖音短视频”APP,并且在应用程序名称右侧显示有“推广”标识,点击该搜索结果即可完成“抖音短视频”应用程序的安装及正常使用。经应用商店公示及“抖音短视频”《用户服务协议》约定,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为“抖音短视频”的开发及运营主体。
原告快手公司认为,被告将“快手”设置为付费关键词的行为,利用了其公司在春节期间斥巨资推广运营产品的契机以及“快手”商标知名度,对自身产品进行推广宣传,且因双方产品功能高度相似,相关网络用户本欲通过搜索“快手”搜索相关产品,但搜索结果却被链接到“抖音”所运营的产品,因此使得快手公司提供的产品与其注册商标之间的特定联系被削弱,从而实质上损害了快手公司获取的商标专用权,因此构成商标侵权。
此外,被告的行为客观上导致希望下载安装“快手”的网络用户在第三方应用商店中搜索程序名称时,却在搜索结果第一条得到“抖音短视频”的安装链接,从而增加了“抖音”产品获取用户的机会、减少了本应属于“快手”的用户数量,损害了其合法利益,该行为属于典型的混淆他人商品名称的“食人而肥”和“搭便车”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其实,简单的说就是抖音,引用搜索引擎上的广告推广时,将为竞品关系的快手投放为了关键词,这样会在该搜索引擎上搜索快手时会出现抖音的下载链接。
还没听懂的话就是,抖音用别人家的名气,为自己做了广告,快手做了别人的嫁衣,而现在,快手不乐意了,要你抖音停止广告,还要给500万元的“精神损失费”。
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事件反转:抖音反诉快手
在今日午间,抖音公司字节跳动法务负责人表示,尚未收到法院通知,具体情况还在了解中。
除此之外,字节跳动法务负责人回应称,头条、抖音一贯支持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今年年初,抖音发现快手在、小米应用商店等平台推广中多次使用今日头条等相关产品品牌为快手产品导流。
在相关应用商店搜索“头条”、“剪映下载”等,出现的均为快手下载链接。为了达到更好的导流效果,快手的下载链接甚至使用了今日头条的商标。“我们已就此向快手提起诉讼。海淀法院已于3月6日立案。该案目前已经完成了证据交换。”
这起抖音侵权快手商标,索赔500万元后,抖音又反告快手的案件。正式宣告两家开始了正面的交锋!不过泓翎科技分析,在短视频用户群体中,抖音与快手的认知度都较高,因此法院如何认定上述行为在多大程度上会误导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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