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是一个工业城市,拥有众多工厂。其中比较有名的有七台河钢铁公司、中国铝业东北铝业七台河公司、七台河化肥厂、七台河电厂、七台河水泥厂等。这些工厂不仅为当地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同时也为国家经济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还有一些小型的工厂也在这里活跃着,比如纺织工厂、木材加工厂、食品厂等,为当地的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公司主要开采和采购的原煤进入洗煤工序进行洗选加工,主要产品精煤供给焦化工序炼焦,副产品煤泥、煤矸石等供应干熄焦电厂的供热锅炉;焦化工序生产的焦炭主要供给东北三省的钢铁厂用户,副产品煤焦油、粗苯、萘油等继续深加工;焦炭生产采用干法熄焦;电厂余热用于宝泰隆生产生活区和欣源小区供暖,电厂的供热锅炉产生的废渣经加工后,用于生产建筑材料。宝泰隆甲醇利用公司炼焦产生的焦炉煤气和空分车间生产的氧气制取甲醇。通过上述流程,达到了无废水、废气、废渣排放,实现了节能、减排、环保、经济的目的。
从经济效益来看,产业链改变了粗放的焦化生产方式,充分利用生产过程中的副产品进行精深加工,极大提升了煤炭资源价值;通过对以前向天排放的焦炉煤气(俗称”点天灯”)的回收利用生产甲醇,极大降低了甲醇的生产成本,有效提高了甲醇的市场竞争能力;通过对炽热焦炭采用干法熄焦,不但提高了焦炭的质量,避免了湿法熄焦造成的污染,而且利用余热发电,有效降低了发电成本和公司用电成本;通过引入空气分离装置,将空气分离后产生的氧气生产甲醇、氮气用于干法熄焦,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通过将煤焦油预处理,不但将价值较高的工业萘等产品提炼出来,提高了经济效益,而且生产出针状焦所需原材料煤沥青;通过变压吸附甲醇生产中的氢气,与煤焦油处理后的中油进行深加工,有效降低了燃料油的生产成本;通过对煤沥青深加工生产针状焦,不但延长了公司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大幅提高了经济效益,而且部分解决我国针状焦长期依赖进口的局面;通过引进污水处理循环系统,使得大量工业废水经净化后在洗煤、焦化、甲醇、欣源小区供热等环节得以有效循环利用,有效降低了用水成本等。通过资源的综合利用,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提升了公司产品的竞争能力。
从社会效益来看,通过综合利用焦炉煤气,有效控制了焦炉污染物排放对大气环境造成的污染;采用干法熄焦,避免了湿法熄焦产生的含有粉尘、酚、氰、硫化物等有害气体的蒸汽对大气环境的污染;经处理的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有效减少了污水外排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通过有效利用洗煤过程中产生的煤矸石发电,不但避免了这些固体废物占据场地,而且克服了矸石山内部自燃、释放出一氧化碳和苯酚类气体等对大气的污染;干熄焦电厂同时兼顾城市小区供热,避免建设许多污染严重的小供热锅炉房,改善了居民的居住、生活质量。
产品生产成本低,抵御市场波动风险
通过对煤炭资源的“吃干榨净”,特别是传统生产工艺下的部分“废物”的重新利用,公司降低了产品生产成本,提高了循环产业链经济附加值,确立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公司的生产模式下,产业链中单类产品的生产成本得到有效降低。虽然焦炭、甲醇、燃料油等产品作为周期性行业波动较大,特别是受全球经济减速
冲击影响,存在市场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但发行人生产系统中的产品具有较大的安全空间,能够在市场波动中保持较好的获利能力。发行人生产甲醇由炼焦副产品焦炉煤气提供原料、干熄焦余热发电厂提供电力,每吨生产成本显著低于同类企业,毛利率高;在连续两年的行业景气进程中,煤化工企业纷纷扩大焦炭产
能,从而使得副产品焦油产量大增,对焦油外销价格形成较大打压,而公司将生产焦炭过程中获得的焦油作为后续加工燃料油品的原料,可为公司生产大量低成本的燃料油品;干熄焦余热发电厂提供的电力较外购成本低;废水循环利用,也减少了公司用水量。 公司产品的原材料主要是焦煤。公司所在地七台河市焦煤资源丰富、品质优良,是我国重要的主焦煤生产基地和东北地区最大的无烟煤生产基地。七台河煤田累计探明地质储量20.5亿吨,预测地质储量26.00亿吨,煤炭资源丰富。由于煤炭运输成本较高以及运煤能力增幅有限等原因,使得煤炭运输存在较为显著的运输半径,因而区域内的焦煤资源优势为公司的高速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证。同时,公司在七台河市勃利煤田马场勘探区拥有229.33平方公里的探矿权,勘查初步显示该区煤储量较为丰富,为公司的后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公司所处七台河地区具有丰富的焦炉煤气资源和煤焦油资源。七台河地区冶金焦的生产能力约为800万吨/年,周边城市冶金焦的产能也很大,副产品焦炉煤气和煤焦油资源丰富,为建设大型焦炉煤气制甲醇企业和煤焦油深加工企业提供了可靠的原料保障。随着黑龙江省东部煤-电-化基地的形成,公司将进一步做大做强。 公司积极向产业链下游钢厂和上游煤矿拓展,进行“钢焦联合”和“煤焦联合”,增强抗风险能力,形成稳定的产品销售和原料供应渠道,能够有效缓解市场波动对产品销售和原材料采购造成的影响,提高公司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保证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积极向产业链下游钢厂拓展,通过参股钢厂或其他合作形式,稳定焦炭产品的销售渠道。公司通过参股新钢铁,有效保证了公司焦炭产能扩大后的销售渠道,对建立适配的循环经济产业链起了重要作用。
公司积极向产业链上游煤矿拓展,通过收购整合煤矿,逐步提高自供原料煤的规模,通过参股煤炭类公司,稳定公司的原料煤供应渠道。
公司产品销售和原料供应渠道主要在东北三省地区。公司发展至今,凭借丰富的市场经验、良好的市场信誉,建立了较稳定的产品销售和原料供应渠道,获得较高的品牌认知度和客户满意度,为公司业务的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2008年8月29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该法已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规定了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发展循环经济的有关专项资金,支持循环经济的科技研究开发、循环经济技术和产品的示范与推广、重大循环经济项目的实施、发展循环经济的信息服务等。2010年4月19日,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提出要充分发挥政府规划、投资、产业和价格政策的引导作用,全面改进和提升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多渠道拓展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直接融资途径。
国家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政府支持的重点领域,加大了对循环经济发展的资金支持,公司的许多资源与环境综合利用项目获得了各级政府的资金补助与财政贴息,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公司作为七台河地区循环经济的领跑人,得到了七台河市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为公司发展提供了强力保障;公司受益于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政策支持,在税收、财政、信贷等方面受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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