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站长动态首页 网站导航

2012年河南省林州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施方案

网友发布 2023-09-03 16:20 · 头闻号竞价资讯

为加强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请林州市人民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一、招聘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政治合格、业务素质过硬的人才充实教师队伍。

 二、招聘计划

 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50名。具体学科岗位设置详见《2012年林州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设置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生;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幼儿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只限报考学前教育学科)。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4、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专业难以对口的,可报考除学前教育学科之外的其它学科。

 5、学前教育报考条件:全日制幼儿中等师范学校毕业且具有教师资格证;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音乐、美术专业毕业且具有教师资格证。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林州市在编在岗正式教师和特岗教师。

 6、不符合原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六号部长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12年7月 11日在红旗渠网(http//www.linzhou.gov.cn/)、林州网(http//www.lzxw.com.cn/)、林州教育信息网、《红旗渠》报、林州电视台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http//www.linzhou.gov.cn/(林州红旗渠网)

 报名时间:2012年7月20日至24日(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可在2012年7月20日8:00时至7月24日18:00期间登录林州红旗渠网站进入林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 下)。每人限报一个学科,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一致的身份证。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无误,凡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请务必牢记。

 (3)报名确认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需进行报名确认,并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缴纳报名费9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12年7 月25日18:00,未按时参加报名确认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林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2、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考人员,在2012年7月26日至28日,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三)考试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

 ①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教育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公共基础知识一张试卷,满分100分,学科专业知识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

 ②笔试时间:2012年7月30日上午8:00—9:30教育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公共基础知识;10:00—11:30学科专业知识。

 ③笔试成绩=教育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公共基础知识成绩×2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8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④笔试成绩有一门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各招聘学科计划聘用人数1:1.5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现场提交本人 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及《林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从报名系 统下载打印)。未按时提交有关信息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从报考同学科人员中依次递补。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招聘学科人数1:1.5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程序。面试成绩为100分。

面试工作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学前教育使用幼儿教学所用教材,其它学科使用现行初中教材。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每个学科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的,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排序)。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标准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依次递补。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项目、标准、办法参照《河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依次递补。

 (六)公示

 依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林州红旗渠网、市人社局、市教育体育局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采取自主择岗的办法确定学科岗位,即按学科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的,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排序)。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予以正式聘用,聘期三年,聘用期内不得调 动。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合格的不再聘用。

 六、领导与监督

 为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 2012年林州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林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林州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林州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 0372-6166529 6806205

 附:2012年林州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设置计划表

林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林州市教育体育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2012年林州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设置计划表(150名)

单位

小计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体育

美术

音乐

学前教育

政治

历史

地理

姚村

13

2

2

2

1

1

 

1

1

 

1

1

1

任村

10

2

1

3

1

 

 

 

 

 

1

1

1

河顺

10

2

2

2

1

 

1

 

1

 

1

 

 

东岗

8

1

1

2

 

1

 

1

 

 

 

1

1

横水

13

2

3

2

1

1

1

1

 

 

1

 

1

采桑

8

2

1

2

 

1

1

 

 

 

 

1

 

东姚

8

2

2

1

 

1

1

 

1

 

 

 

 

五龙

12

2

3

2

1

1

1

 

1

 

 

 

1

临淇

13

2

3

2

 

1

 

1

1

 

1

1

1

茶店

8

2

2

2

1

 

 

 

 

 

 

1

 

合涧

10

2

2

2

2

1

 

1

 

 

 

 

 

桂林

9

2

2

1

1

1

 

 

1

 

1

 

 

原康

5

1

1

1

1

1

 

 

 

 

 

 

 

八中

4

1

1

1

 

 

1

 

 

 

 

 

 

林钢

3

1

 

1

 

 

1

 

 

 

 

 

一幼

8

 

 

 

 

 

 

 

 

8

 

 

 

二幼

8

 

 

 

 

 

 

 

 

8

 

 

 

合计

150

26

26

26

10

10

6

6

6

16

6

6

6

免责声明:本平台仅供信息发布交流之途,请谨慎判断信息真伪。如遇虚假诈骗信息,请立即举报

举报
反对 0
打赏 0
更多相关文章

评论

0

收藏

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