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沧区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实施细则》(厦海教〔2017〕38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招生指南。上述文件原文及而后发布的招生通知、公告等信息均可在“海沧区政府网站首页(网址:www.haicang.gov.cn)”--“信息公开”--“重点信息公开”--“教育”--“招生资讯”栏目查看。
第一部分 入学年龄
1.今年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年龄有什么要求?
答:年满6周岁(即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2.超龄和未及龄的儿童能在我区入学吗?
答: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方可入学,未及龄或超龄的,或已在校取得小学一年级学籍的均不能在我区重新入读一年级。
第二部分 如何报名
3.网络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网络报名时间为4月14日-4月28日(含双休日),家长可登陆“i厦门惠民平台”(网址:www.ixm.gov.cn)进行网络报名,报名的先后顺序与是否录取无关。逾期未报名的,不再接受补报名,视为自动放弃在我区入学。
4.本市外区户籍适龄儿童,想在海沧区入学?怎么报名?
答:本市外区户籍适龄儿童,想在海沧区入学,仍要参加海沧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也同样于4月14日-4月28日在“i 厦门惠民平台”(网址:www.ixm.gov.cn)进行网络报名;其中暂住信息和计生状况证明特别规定如下: ①暂住:本市户籍人员在海沧区暂住不用办理暂住证,因此,须提供实际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的电子居住证明,请于2017年5月26日前到暂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暂住分计算规则结合随迁子女父(母)户口迁入本市户籍的时间,落户之后的时间视同暂住时间,若落户之前在厦门办理了暂住证,可继续累计暂住分。 ②计生:随迁子女的出生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请监护人到暂住地社区咨询登记计生信息,于2017年5月26日前登记完成,届时报名系统将调取该随迁子女出生的计生信息。
5.多胞胎或双胞胎子女怎么报名?
答:多胞胎或双胞胎子女,家长只需申请注册一个帐号即可报名,无需申请多个帐号。
6.能同时在六个区报名吗?
答:不能,因为网络报名系统已实现全市联网,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区进行网络报名,如重复报名的,系统将自动识别。
7.本次网络报名,必须先进行中级实名认证,如何进行中级实名认证?
(1)用户注册流程说明
(2)用户注册
浏览器输入http://www.ixm.gov.cn/ 进入i厦门官方网站首页
第一步:在首页“精品应用”中找到“积分入学”
无论您是i厦门新注册的用户还是之前已经注册过的用户您都可以从首页积分入学入口进入办理积分入学相关业务
第二步:登录或新注册账户
1、 如果您之前已经注册过i厦门账号可直接登录操作。
2、 如果你没有i厦门的账号则需要进行注册。
第三步:填写基本信息
1、 用户账号:设置您想使用的i厦门“用户账号”
2、 手机/邮箱:请选择输入手机号码。(虽然也支持邮箱注册,但为了你能及时的收到相关业务信息,请尽量使用福建省内手机号码作为基本信息填写)。
3、 校验码:点击免费发送后,输入手机收到的校验码。
4、 勾选“我同意”,点击下一步。
5、 登录密码设置。(密码设置成功后将进入实名认证步骤)
第四步:设置中级实名认证
1、选择基于银行卡校验的实名认证
2、填写认证基本信息
认证信息包括:身份证姓名、身份证编号、银行卡号(特别提醒:i厦门不保存银行卡信息,只用于身份信息效验)
2:实名认证成功提示
恭喜您!您已经完成了i厦门注册和中级实名认证,可登录进行积分入学报名业务。
8.手机端可以报名吗?
答:家长可在手机端关注“i厦门”微信公众号(微信号:ixm0592)进行网上报名。电脑端有利于阅读和操作,手机端便于及时查询和拍照上传材料,请家长自行选择电脑端或手机端的报名途径进行报名,两种途径可以互为补充使用。
9.怎么样才算报名成功?
答:中级实名注册后不等于报名成功,家长还必须进入“积分入学”栏目,继续填写完信息,直至保存提交成功,收到报名流水号的短信后,才算正式报名成功。
10.网上报名要上传哪些佐证材料?
答:为了方便家长,今年无需到学校现场报名和信息确认,所有报名信息的提交和审核均在网上完成,因此在报名时家长必须上传好以下有关佐证材料,具体为:
①监护人姓名如果有生僻字而无法录入的,须拍照上传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面;
②随迁子女姓名如果有生僻字而无法录入的,须拍照上传随迁子女户口册本人页;
③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作为判定亲子关系的第一材料,必须拍照上传。若无法提供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虽能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但随迁子女与监护人关系较为复杂,还须拍照上传监护人结婚证、户口本等其他有效的亲子关系佐证材料。对少数亲子关系较为复杂,系统无法明确判定亲子关系的,系统将推送短信通知申请人按规定的时间带亲子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现场审核。
④随迁子女父(母)近一年连续在海沧区暂住,近一年也都在海沧区工作,但系统判断其社保缴交单位的注册地不在海沧区的,可拍照上传近一年实际在海沧区工作的证明,工作证明的模版在报名系统中可以下载,下载填写完整后必须再盖章上传(公章需与社保缴交单位一致)。
11.超过预报名时间未报名的,怎么办?
答:逾期未进行网络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进入我区学校就读的机会,不再接受补报名。
第三部分 报名基本条件和积分怎么计算相关问题
12.参加积分入学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积分入学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一)随迁子女父(母)近一年(即: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31日,中间间断时间累计不超过3个月,2016年9月为近一年的起始月份,起始月份必须有暂住记录)在厦门市连续暂住(含居住证制度实施后的居住,下同),且4月14日前必须在海沧区暂住。
(二)随迁子女父(母)近一年(即: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31日),在厦门市务工,且目前仍在厦门市务工。
(三)随迁子女父(母)最近两年(即:2015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在厦门市缴交社会保险年限累计达1年(12个月,含12个月,按实际缴交的月份数计算,补缴的月份不纳入计算)。
13.积分各项分数是怎么计算的?
积分
项目 积分
子项目 分值 关联人员 说 明
基
本
分
30
分 年龄
基本条件 30 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出生日期须在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期间。
暂住
基本条件 主
申
请
方 近一年在厦门市连续暂住,且目前在海沧区暂住。(中断不得超过三个月,2016年9月是起始月份,必须有暂住记录,且4月14日前必须在海沧区暂住)
务工
基本条件 近一年在厦门务工,且目前仍在厦门务工。
社保
基本条件 最近二年在厦门缴交社会保险年限累计达到一年以上(含一年),不含补缴交的月份。
实际
工作
生活
积分
70
分 暂住 12 主
申
请
方 在厦门暂住超过基本条件的部分,每满一年得2分,本项总分12分。本项积分计算依据是暂住记录。
暂住
与务工 9 近一年暂住地与务工地都在海沧区的,得9分。本项积分计算依据是暂住和社保记录。
社保 24 在厦门缴交的社保超过基本条件的部分,每满12个月,得4分,补缴的月份不纳入计算,本项总分24分。本项积分计算依据是社保记录。
计划生育 5 随迁子女的出生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得5分。随迁子女的出生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无论其父母是否接受了社会处罚,该项均不得分。
购房 20 随迁子女父(母)在海沧区购置商品住房(用途为住宅),且其父(母)拥有该房屋产权比例超过50%(不含50%),得20分。
拥有多套房产的,该项积分不重复计算。
附
加
分
10
分 在厦暂住、务工、缴交社会保险 10 附
加
分
方 附加分方须同时在厦门市暂住、务工和缴交社保。近一年暂住和社保均应有记录才能开始算附加分.暂住每满12个月得1分,不满12个月的不得分,暂住重叠的部分不重复计算;社保每满12个月得2分,不满12个月的不得分,以按时缴交的月份累计计算,补缴的月份不纳入计算。
第四部分 暂(居)住相关问题
14.暂(居)证什么时间段办在海沧区有效?
答:2017年4月14日(不含4月14日)前,暂(居)住证办在海沧区的,方可参加我区的积分报名,4月14日以后再办理的均视为不符合海沧区积分入学基本条件。
15.今年暂改居政策实行第一年,对积分报名有影响吗?
答:随着今年居住证政策的实施,有关暂住的要求按居住要求实施,并根据随迁子女父母在公安机关记录的实际居住时间计算积分。随迁子女父母申领居住证前在公安机关记录的暂住时间,可与居住时间合并计算积分。按公安机关规定,2016年12月1日前办理暂住证且暂住证有效期在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期间的随迁子女父母,在申领居住证时由于公安机关的原因出现衔接断档的,断档时间计入居住时间连续计算。虽然公安系统对暂住证做了自动延期,但是2017年4月14日前如果您的暂住证登记所在区不在海沧区的,请尽快去派出所办理居住登记。
16.在海沧区购买了房子,住在自己购买的房子里,没再继续办暂住证,怎么办?
答:在海沧区购置拥有50%以上(不含50%)产权商品住房的随迁子女父(母),若因办理暂住证年限不足而达不到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可凭其本人(或配偶)在海沧购买房屋登记备案的时间与其办理暂住证的时间合并计算在厦暂住时间,满足近一年连续暂住的,可视为符合暂住时间的基本条件。计算实际工作分和附加分时不以此方法计算得分。产权登记用途应为“住宅”,登记为“商用”或“商住”不按此方法计算。已在海沧区购房,但至今未办理暂住证的,请于4月14日前尽快至派出所办理。
第五部分 社保和计生相关问题
17.政策中所提及的社保是指什么社保?我原来在外地缴交的社保,现从外地转入厦门,在外地的能算吗?
答:政策中所提及的社保是指因在厦门务工,由务工单位按规定缴交的社会保险(含厦门市户籍人员个人逐月缴交的社保),而从外地转入的社保我区不给予认定,只认定在厦缴交的部分。
18.哪些人员需要去暂住地社区开具计生证明?
答:完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随迁子女,家长需至暂住地社区登记计生信息,计生信息登记的是随迁子女的出生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信息登记后将自动上传至积分报名系统,并可得相应的分数。计生登记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6日。
如果随迁子女的出生违反计生政策,无论其父母是否已缴交社会抚养费,均属于不符合计生政策,此类对象今年可以不去暂住地所在社区做登记,即使登记了也不给加分。
第六部分 房产相关问题
19.符合购房统筹入户的,也要参加积分登记吗?一定会被统筹到房产所在的片区小学吗?
答:对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已在海沧区购买产权超过50%(不含50%)的新建商品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并已在国土房产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其购买的商品房符合我市购房落户面积条件并已实际入住,但尚未及时办理落户手续的随迁子女,此类对象不参与积分,但仍需要在“i厦门惠民平台”上进行网络报名,届时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尚未交房的不列入购房统筹对象。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购房入户政策的通知》(厦府[2013]330号)文件要求,自2016年1月1日(含当日)起,购买我市商品住房,不再享有“购房入户”政策(购房时间以商品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鉴于此,2016年1月1日(含当日)起,购买我市商品住房的申请人,不再参加购房统筹,但仍可参加积分,并相应获得20分房产积分。
符合购房统筹入学的对象,不一定统筹到片区内学校,因此建议符合购房统筹对象的家长,近期尽快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只要在7月10日前落户,就可以参加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的入学申请。
20.随迁子女父(母)在海沧区购置什么样的商品住房可以得20分?
答:(1)房屋产权必须是随迁子女父亲或者母亲的(含随迁子女父母共同拥有),产权是祖父(母)或其他亲属的不符合得20分的规定。(2)随迁子女父(母)必须拥有该房屋产权比例达50%以上(不含50%),达不到产权比例或只有使用权的房屋不符合得20分的规定。(3)所购房屋必须是在海沧区,且住房用途为“住宅”,在其他区购置的房产不符合得20分的规定,尚未交房但取得国土房产局备案的可以得20分;房产备案的时间截止至5月31日。(4)在海沧区购置多套房产的只按一套计分,不重复计分。
海沧区教育局将会同厦门市产权登记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购房信息进行核实,请随迁子女父(母)务必如实准确填报。若未如实填报或错填将影响您的房产信息核实和积分计算,后果自负。
第七部分 附加分相关问题
21.附加分方的分数怎么计算?
答:附加分方须同时在厦门市暂住、务工和缴交社保。近一年暂住和社保均应有记录才能开始算附加分.暂住每满12个月得1分,不满12个月的不得分,暂住重叠的部分不重复计算;社保每满12个月得2分,不满12个月的不得分,以按时缴交的月份累计计算,补缴的月份不纳入计算。
22.预约登记时设置了主申请方和附加分方,后来想对调主申请方和附加分方,可以吗?
答:系统会自动帮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各按主附申请方计算,在确认积分信息时,必须确定主附申请方,确认后不得再更改。
第八部分 志愿填报和录取相关问题
23.积分志愿片区怎么划分?
答:积分志愿片区拟划分为四个片区,即:海沧生活区片区、海沧旧镇片区、新阳片区、东孚片区,截止4月14日前您的暂(居)证办在哪个片区,第一批志愿就必须填报哪个片区,4月14日后暂(居)证换证并换地址的,系统将不再调取新的数据。
24.每个志愿片区怎么填报志愿?哪些人需要填报志愿?
答:志愿填报方案拟在6月30日左右公布。符合积分入学基本条件并经报名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的申请人需要填报志愿,届时每个志愿片区将会公布还有招生名额的学校,家长可以根据招生名额和自己积分排名的情况进行志愿的填报。请及时关注“海沧区政府网站首页(网址:www.haicang.gov.cn)”--“信息公开”--“重点信息公开”--“教育”--“招生资讯”发布的相关信息。
25.公办小学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程序是什么?
答: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指的是:确保积分排名在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内的随迁子女被录取到公办学校就读),根据积分排序位次(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所填的志愿依次录取),完成本区公、民办小学统筹入学,并在报名网站公布录取结果。
26.越早报名就越先进入公办小学就读吗?
答:报名时间先后与能否被录取小学无任何关系,是否录取是根据随迁子女的积分高低和志愿情况来确定录取结果的。
27.今年是不是所有的海沧区公办小学都能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答:不是。因海沧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分布不均衡,有些学校所对应的招生片区适龄儿童比较多,而有些学校对应的招生片区适龄儿童相对较少,各片区生源不均衡,导致有的学校在招收持有本区常住户口及居住在海沧辖区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适龄儿童入学后,没有空余学位来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而有些学校则还剩余部分学位可以用来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8.多胞胎或双胞胎子女怎么录取?
答:多胞胎或双胞胎子女,由于报名时只需注册一个帐号,因此录取时,根据自己分数的高低和剩余学位等情况,多胞胎或双胞胎子女可能都进入同一所学校;也可能都未进入任何学校。
29.如何查询报名和录取结果?
答:7月24日录取结束后,可上“i厦门惠民平台”(报名网站)查询。
30.积分要达到多少分方可入读公办校?如果因积分较低,无法进入区内公(民)办小学,要去哪里读书?
答:对于积分达到多少分才能录取,没有明确和固定的分数线,要根据公办学校的剩余学位和随迁子女的报名人数来确定。若因积分较低,没被录取至我区公、民办小学的,应及时回原籍就学。
31.被录取至较远的公办学校,有人放弃某较近的学校学位,这个学位我能用吗?录取到较远的公办学校,能放弃本公办校学位去到较近的民办学校报名吗?
答:为保证积分入学的公平性和严肃性,积分录取的结果一律不得随意更改,若想放弃已被录取的学位,就视为放弃在海沧区就读的机会,不得再到其他公、民办小学再次报名。
第九部分 民办小学招生相关问题
32.关于民办小学如何招生?
答:7月28日至7月29日,民办学校在核定的招生计划内,完成区教育局统筹招收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招生计划后,如有空余学位,可接受其他随迁子女报名。其中其他随迁人员必须符合“三证”条件,且暂住年限按照在海沧区暂住年限从高到低排序,暂住年限相同的,再按其社保缴交年限排序。父母双方均符合“三证”条件的,只取排序靠前的一方进行排序计算。录取顺序根据暂住、社保排序的高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具体收费标准按分级补助标准执行,民办学校评估及分级限价情况详见海沧区人民政府网站。
第十部分 其他相关问题
33.“近一年”是什么意思?起算时间是什么?
答:“近一年”是指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的记录,均可视同为“近一年”。
34.积分入学工作日程是怎么安排的?
日 期 内 容
4月14日—4月28日 符合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网络报名,4月14日前申请人的暂(居)住证必须办理在海沧区。
4月29日—5月31日 审核积分入学报名信息是否符合海沧区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符合条件的,系统将试算积分。
5月31日-6月25日 1.5月31日公布试算积分。
2.公布试算积分并接受复议,家长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积分确认,逾期未进行积分确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在我区参加积分入学的资格;
3.符合购房统筹条件的人员接受信息核实。
6月9日-6月19日 申请人对积分无异议的,可进行网上确认积分。16日房产信息核实结束;19日网上积分确认结束。
6月26日-6月30日 公示积分、发布填报志愿公告。
7月14日 公布本区招收符合条件随迁子女的公办与民办小学名单、招生名额和经审核符合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全区排名位次。
7月14日—7月15日 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网上填报志愿。
7月24日前 积分入学志愿录取,公布录取结果。
7月25日—7月26日 录取到民办校的随迁子女注册报名,报名后核清剩余学位。
7月28日—7月29日 民办学校剩余学位接受其他随迁子女报名。
录取到公办学校的随迁子女报到注册时间由各校自行安排,请家长保持通讯畅通,关注录取学校的通知和公告。
35.积分相同怎么排名?
答:积分相同的,依次按以下项目积分进行同分排序:购房、社保年限、暂住年限、计生状况。若按上述项目同分排序后积分名次仍相同的,则按随机的原则排序。
36.港澳台外籍和引进人才等政策性照顾子女如何报名?
答:港澳台外籍和引进人才等政策性照顾子女报名与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时间相同,请关注“海沧区政府网站首页(网址:www.haicang.gov.cn)”--“信息公开”--“重点信息公开”--“教育”--“招生资讯”,5月份左右即将出台2017年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37.对提供虚假材料报名的怎么处理?
答:报名所需材料如有造假,一经发现,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录取学校在接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报名注册时将再次严格审核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若材料不实,一律取消参加积分入学资格。
38.海沧区政府网站地址是什么?
答:所有招生方面的通知、公告、指南等均可在“海沧区政府网站首页(网址:www.haicang.gov.cn)”--“信息公开”--“重点信息公开”--“教育”--“招生资讯”栏目查看。
39.如果还有其他疑问,还可以咨询哪里?
入学政策咨询电话:6886887(4月14日起开通)。
报名系统使用问题咨询电话:5707112
i厦门实名注册技术咨询电话:5051516
电话服务时间:工作日
4月14日—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6月1日—8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40.温馨提示:实名注册认证成功后,请务必记住自己注册时的用户名和密码,否则无法进入积分入学报名。
注册和报名成功后,请家长不要更换手机号码,否则后续收不到报名系统推送的关于积分入学的所有重要短信和重要通告。
录取后,学生将到录取的学校报到注册,报到注册时学校将再次逐一核实随迁子女的身份信息和亲子关系材料,届时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如果请其他朋友代填报名信息和志愿的,家长也应仔细核对好相关信息,并为其填报后果负责。
41.各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答:北师大海沧附属学校未来海岸校区和体育中心校区:3532992;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附属学校小学部:6052505;厦门海沧延奎小学:15711509315;厦门市海沧区育才小学:18059871230;厦门市海沧区天心岛小学:6807328;双十中学海沧附校:6885612;厦门市海沧区东孚中心小学:6266839(上班时间)、6313593(节假日值班电话);厦门市海沧区东瑶小学:6310617;厦门市海沧区鼎美小学:6083901; 厦门市海沧区洪塘小学:6261572;厦门市海沧区东埔小学:6310484;厦门市海沧区贞岱小学:6310702;厦门市海沧区凤山小学:6093546;厦门市海沧区海沧中心小学: 6081201;厦门市海沧区锦里小学:6089991、6089992;厦门市海沧区青礁小学:6082061、6080762;华中师大海沧附小:6533694;厦门市海沧区鳌冠小学:6531455、6533846;厦门海沧第二实验小学:6537100;厦门市海沧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学校:6887308;厦门市海沧区新江中心小学:6510192;厦门市海沧区霞阳小学:6510431;厦门市海沧区育斌学校(民办):6587552;厦门市海沧区龙山小学(民办):6583321;厦门市海沧区建美小学(民办):15659277696、15959364996;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学校(民办):6519000;厦门市海沧区新安小学(民办):6511686。
本指南供2017年9月即将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家长阅读,请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及时关注海沧区政府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其他未尽事宜由海沧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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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区教育局
201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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