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有的工作危险系数是比较高的,所以要购买 工伤 保险,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不但需要对伤员进行鉴定,还需要对工伤事故进行备案,此时需要在 社保 局进行办理,那 潍坊 市工伤事故备案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网 小编整理了如下的内容给大家做参考。 一、潍坊市工伤事故备案法律依据是什么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第五十三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可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及时向业务部门进行工伤事故备案,并根据事故发生经过和医疗救治情况,填写《工伤事故备案表》。 第五十四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 职业病防治 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 职业病 ,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到业务部门办理工伤职工登记,填写《工伤职工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 居民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二)认定工伤决定书; (三)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 (四)省、自治区、 直辖市 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还需提供居民死亡 医学证明 书或其他 死亡证明 材料。 二、潍坊市工伤事故备案办理条件 参保人员因异地出差、探亲、异地居住等原因,在我市行政区域以外发生意外伤害,需就近住院治疗的,应自入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受伤经过、受伤部位照片、视频资料、就诊医院等信息通过拨打潍坊人社手机APP或网上社保大厅向所属经办机构备案。 潍坊市工伤事故备案法律依据是《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在办理工伤事故备案的时候需要在当地的社保局进行办理,需要提交居民身份证件, 工伤认定 决定书等。如果大家还有其它方面的疑问,欢迎到网进行一对一的 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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