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举报违法或者犯罪嫌疑人,需要公安机关开通举报网站,没有开通的,暂时还不能在网上举报。可以通过拨打110举报。无论何种形式举报,公安机关及其办案民警负有保密的义务。
网站提供注册举报和非注册举报两种方式。举报人登陆主页,可点击"用户注册"图标,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完成注册。
注册举报人登陆后一次可举报多条线索,并可查询以往举报的处置情况;非注册举报人一次可举报一条线索。
举报人点击"我要举报"图标,按照提示填写被举报网站的名称、地址、违法行为描述、举报人信息(带标识的为必填项目)等相关内容后提交。非注册举报人提交成功后,本网站将提供查询结果账号、密码。
每周一到周五,到各检察院“受理接待中心”,最好带上书面举报材料、相关证据等。
给检察院举报中心写检举信要详细写明被举报人基本情况。尽量详细写明被举报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单位、职务、****,便于检察机关开展调查,如果同时举报多人请逐人写明基本情况;被举报人的违法犯罪具体事实,写明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手段、具体情节和危害后果等,如有多项犯罪事实建议逐项写清楚;掌握犯罪证据的情况,说明证据种类、证明力及证据来源;证明人和知情人的情况,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发表自己对该案件的看法以及具体要求。
写举报信应注意以下事项:举报内容应当真实。要实事求是,不能随意夸大或歪曲事实,不能道听途说、无中生有。切忌把自己主观上的怀疑、推测作为真实情况反映,更不能为了个人情感宣泄或引起举报机构重视,而故意捏造或编造事实情节。恶意举报行为可能引发严重后果,导致举报人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触犯刑法构成犯罪。要妥善保管原始证据,切忌把对案件有证明作用的原始书证、物证,如证_、票据等夹在信中一起寄出,谨防丢失;可以随信寄送证据的复印件,原件当面提供给调查人员核实。既可以实名举报,也可以匿名举报。建议实名举报,当检察人员审查处理举报线索时,如果认为内容不清,可以约请举报人通过合适方式补充有关材料,取得举报人的配合和支持,同时也方便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和奖励举报有功人员,检察机关将维护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举报信既可以手写,也可以打印,要注意字迹工整、清晰。
12309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使用的举报电话,群众拨打“12309”后,电话将被接往拨打地所在检察机关;如果想进行异地举报,可在“12309”前加拨被举报人所在地区号即可。工作日上班时间,12309举报热线有专人负责接听,举报人可根据工作人员提示,提供被举报人的信息及举报的犯罪事实,工作人员将对以上信息进行登记。非上班时间也可以拨打“12309”,该热线有录音功能,举报人可根据提示录下所要举报的事实,工作人员会及时收听电话录音并进行登记处理。
登陆检察院网络检举系统举报打开有关检察院门户网站(左侧服务通道“网上举报”栏目,填写被举报人信息及举报事由概要,填写完成后点击“确定”,系统会产生一串举报代码,日后可通过举报代码查询举报进展。
网上举报得先确认了网址,点进去网址以后就有着相应的操作流程了,或者可以针对当前的这种行为,直接登陆对这种行为具备管辖权的政府机关的网站去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如何举报不良网站
是的,12389网络举报有成功的。
2020年5月,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铜仁市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互联网上以“铜仁市公安局”名义开设多个网络举报箱,以“留言即有奖”的方式,收集举报材料并承诺兑现奖励,大量网友被误导加入该微信公众号,并通过该平台提交举报材料。
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迅速控制了嫌疑人石某杰、王某霖,并依法进行了询问。
经查:自2019年12月以来,石某杰、王某霖为推广自己注册的微信公众号“留言即有奖”,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以“铜仁市公安局”名义发布“关于对‘留言即有奖’活动兑奖、评审的通告”,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警界-贵州”“厅局动态”“政治部”“官方”“通缉令”“便民服务”“活动”“铜仁公安”“在线咨询”“奖”等微信公众号进行推广。
石某杰、王某霖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只要网友提供举报材料,经查证属实后即有奖”等信息,并通过添加“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等发布获奖信息,同时呼吁网友关注该微信公众号参与活动。
经核实,石某杰、王某霖所发布的举报材料均来自全国各地的公安机关,且部分举报材料在公开途径无法查证。
石某杰、王某霖的行为已涉嫌虚构事实,通过拨打电话、发送短信、在互联网上发布等方式进行宣传推广,并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虚假举报信息,误导广大网友参与“留言即有奖”活动,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
目前,铜仁市碧江警方依法对石某杰、王某霖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不良网站举报方式如下:
登录举报中心官网举报;下载安装“网络举报”客户端举报;关注举报中心官方微博“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点击“私信举报”;关注举报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帐号“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点击“一键举报”;拨打12377举报热线举报;发送邮件至邮箱举报。
举报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时,举报主体应提供与网络举报事项相应的信息网址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举报信息的相关说明、样本截图等举报基本材料,以及相关证明证据材料等举报要件。
举报主体在网上成功提交举报信息后,将收到一个查询码,通过查询码,可以确认举报的信息已收到。举报中心受理的举报,将依据相关规定转交各地网信部门、相关网站或相关部门依法依规研处。
注意事项
1、举报主体应根据举报信息所属类别,选择相应类别的举报入口提交举报。若选择类别错误,所提交的举报可能无效。
2、举报主体无需重复提交举报内容。为保障举报主体的合法权益,限制恶意重复举报,提高网上举报的运行效益,每位举报主体24小时内原则上最多举报30次,超过30次将无法举报成功。
3、网络侵权信息举报请通过“侵权类”举报入口提交,举报人须实名举报。
4、有待查证辟谣的网络谣言线索,请提交至“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5、举报主体应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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