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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推广使用场所码的通告(2022年第5号)

网友发布 2023-07-09 13:17 · 头闻号竞价资讯

关于进一步加强推广使用场所码的通告

为切实发挥“场所码”哨点监测作用,确保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和轨迹有效追踪,更好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现就进一步规范使用“场所码”通告如下:

一、全域规范设置

“场所码”是为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的专有核验二维码,通过扫码实现人员信息自动登记,助力精准防控。自2022年11月5日起,全市所有公共场所和单位都要申领“场所码”,并在进出口显眼处设置“场所码”,或对破损、无效的“场所码”及时更换,确保“有码运行”。

二、主动扫码核验

广大群众要申领“湖北健康码”,进入公共场所要主动扫描“场所码”,并出示扫码结果。同行多人的要逐人扫码,严禁“一人扫码、多人进出”。无智能手机的老人、未成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特殊人员,可由“场所码”值守人员进行信息登记。

三、专人值守验码

各类公共场所和单位需安排专人值守,敦促进出人员扫码,严格查验通行人员扫码情况。一旦发现健康码异常,应及时劝阻、安排临时隔离,并立即向所在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切实做到“进出必扫,逢扫必验,绿码通行,不漏一人”。

四、依法遵规守纪

各类公共场所工作人员及广大群众应自觉按照“场所码”扫码规范要求,主动配合落实。未申领“场所码”的公共场所和单位禁止开放和人员出入。场所管理者未按规定履行疫情防控信息核验责任的,由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对不听劝阻、不配合扫描“场所码”、健康码异常且不配合管理的人员,由公安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对造成传播风险或引起疫情传播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实举报“场所码”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和现象。

襄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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