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蒙古的文字
内蒙古的蒙古文字不是象形文字。自从蒙古人开始记录自己的语言以来,蒙古文字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过去,当蒙古人没有由于蒙古没有文字,所以必须用其他友好邻邦的语言来记录蒙古文。传统的蒙古语是在维吾尔字母的基础上形成的。早期蒙古文字的发音、拼写规则和线条与回鹘文字相似,故称回鹘蒙古文。
在17世纪,这种传统的蒙古语对满语的形成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2.内蒙古的文字是谁发明的
内蒙古唐我不会说满语。
内蒙古面积118万多平方公里,东西跨度巨大,总人口2400多万。虽然是蒙古族自治区,但实际上内蒙古80%是汉族,蒙古族占18%左右。除此之外,还有其他民族。
在整个内蒙古,各民族都讲自己的语言,但汉语是通用语言。
总的来说,内蒙古的汉语方言有三种,一种是标准官话,一种是东北官话,一种是山西话,也就是山西话,大致就是这三种。
3.内蒙古的文字是什么样的
内蒙古,顾名思义,蒙古族很多。同时还有其他民族。但是以蒙古人为例:
许多蒙古人说蒙古语,写蒙古语。
也有很多蒙古人说汉语,写汉语。
所以内蒙和内蒙的语言是不一样的。
4.内蒙古的文字是什么文字
西里尔蒙古语主要是外蒙古人使用,而回鹘蒙古语是内蒙人使用!
5.内蒙古的文字符号是什么
内蒙古大草原,马头琴,那达慕,蒙古包,成吉思汗,草原英雄姐妹,蒙古族,敖包,蒙古马,红山玉龙是内蒙古十大文化符号。十大文化符号的征集过程历时一年。按照特征丰富、识别广泛、积极健康、有影响力、表达简洁准确的标准,以及特定内涵、识别性、影响力、代表性、单一性等特征,最终从210个中选出10个文化符号。
6.内蒙古的文字简介
年,内蒙古自治区常住人口24706321人,其中汉族人口19650687人,占79.54%;蒙古族人口4226093人,占17.11%。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分布的语言主要有东北官话、北京官话、晋语、蒙古语等。
蒙古语属于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是人口最多、分布最广、唯一有自己繁体字的语言。中国蒙古语的方言差别不大,各方言之间可以互通。可分为内蒙古方言(中部方言)、巴尔胡——布里亚特方言(东部方言)、卫拉特方言(西部方言)三种方言。其中,内蒙古方言是中国蒙古语的基本方言,在中部最具代表性。
7.内蒙古的文字是藏文吗
蒙古语属于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分布于中国、蒙古、俄罗斯联邦等国。我国蒙古语主要分布在内蒙古、新疆、青海、甘肃、辽宁、吉林、黑龙江等省区。蒙古语是一种拼音文字,是在回鹘墓的基础上创造的,至今已有700多年的历史。目前蒙古主要使用西里尔字母,而中国。
藏语属于汉藏语系。是音标,属于辅音类型。分为三个部分:辅音字母,元音,标点符号。其中辅音30个,元音4个,反字母5个(用来拼外来词)。
汉藏语主要分布在中国、泰国、缅甸、不丹、锡金、尼泊尔、印度、孟加拉、越南、老挝、柬埔寨等亚洲部分地区。中国拥有最多的汉藏语人口。
8.蒙古国的文字和内蒙古的文字
年蒙古文字形成之前,有契丹族的契丹语、女真族的女真语、党项的西溪语、突厥族的突厥语、回鹘族的回鹘语、藏族的藏语。在这些少数民族语言中,契丹语、突厥语和匈奴语对蒙古语影响较大。突厥语
鄂尔多斯有很多古突厥语和匈奴语,也叫古蒙古语,很多人会我现在不明白。如果我的祖母叫我BagaEnchu(小牧羊人)或者我的小牧羊人小时候,现在的年轻人不不明白什么Enchu意味着。后来,我给自己起了个笔名Enchu。第一,我做过牧羊人;第二,我想起了我奶奶;第三,我希望人们不要忘记古老的蒙古语。
蒙古文字最早是根据突厥语和回鹘语文字的语音特点制作的,但回鹘语文字的横写被改成了竖写。在忽必烈他命令喇嘛巴斯巴在藏语的基础上创造一个新的蒙古语词,即巴斯巴文。有42个字母,包括10个元音(A,E,I,O,V,ue,U),32个辅音(N,ng,B,P,H,G,M,L,S)。307年,喇嘛s八位一体组合根据维吾尔字母进行了改革,基本形成了今天使用的蒙古语。
满清s崛起,一度借用蒙古语。明万历二十七年,也就是公元1599年,额尔德尼卡盖等人参照蒙古语做了一部满文。康熙年间,有了很大的改变,但是怎么改变呢?元音6个,辅音18个,与蒙古古文的元音、辅音完全相同。
9.内蒙古的文字翻译
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04年1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蒙古语言文字学习和使用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繁荣发展,使蒙古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蒙古语言文字是自治区通用的语言文字,是实行自治的重要工具。
自治区各级国家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同时使用蒙汉两种语言文字,蒙汉两种语言文字可以是主要语言文字。
第三条人自治区各级政府应当推广蒙古语的标准发音,统一蒙古语的规范书写,以自治区正蓝旗为代表的察哈尔方言为蒙古语的标准发音。
第四条人各级政府保障蒙古族公民学习、使用、研究和发展蒙古语言文字的权利,鼓励各民族公民学习、使用和研究蒙古语言文字。
第五条人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蒙古语言文字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六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内蒙古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
有关部门的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蒙古语言文字工作。
第七条人各级政府应当对学习和使用蒙古语言文字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学习和教育
第八条人各级政府应当优先发展和扶持以蒙古语为主要教学语言的各级各类教育,培养通晓蒙汉两种语言文字的各类专业人才。
第九条人民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逐年增加对蒙古语言文字教学教育的投入。
第十条人各级政府对使用蒙古语言文字教学的学校给予优惠政策和财政补贴,对使用蒙古语言文字教学的学生减免学费、杂费和书本费,并实行助学金和奖学金制度,确保贫困家庭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一条使用汉语教学的蒙古族中小学应当开设蒙古语课程。
第十二条蒙古族人口较多的盟市应设立用蒙古语教学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十三条各类高等院校逐步加强或增设以蒙古语授课为主的兰语专业
第十四条人各级政府应制定特殊政策,为用蒙古语授课的大学毕业生拓宽就业渠道。国家机关、人民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接收用蒙古语授课的大学毕业生。
第十五条人各级政府应当为蒙古族聚居地区的农牧民提供以蒙古语为主的实用技术培训,并加强实用技术培训的配套建设。
第三章使用和管理
第十六条国家机关和人民的公文各级党组织都应当使用蒙汉两种文字。
所有国家机关和人民驻自治区的社会团体应当遵守前款规定。
第十七条在各级国家机关中,人民的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蒙汉两种语言文字开展工作并达到自治区规定标准的人员,享受蒙汉语言文字津贴。具体办法由人民自治区人民政府。
第十八条国家机关、人民各级团组织和机构应加强蒙古语文翻译机构和队伍的建设,配备翻译人员。
人民国家机关中的蒙古语翻译各级团组织和事业单位享受蒙古语文翻译人员岗位津贴。
国家机关和人民各级团组织从事蒙古语言文字翻译工作并获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医疗保险、住房、差旅费等方面享受与专业技术职务同等的待遇。
第十九条国家机关、人民各级组织和机构在举行大型重要会议时,应当使用蒙汉两种语言文字;召开全体会议时,应根据与会人员的情况使用蒙汉两种语言。
第二十条各级司法机关在司法活动中,应当保障各民族公民都有使用蒙古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各级信访部门应当接待和处理使用蒙古语言文字的群众来信来访。
第二十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社会市场语言文字应当使用蒙古语和汉语。
社会用文的具体管理办法由人民自治区人民政府。
第二十三条公共服务行业向使用蒙古语言文字的公民提供服务时,应当使用蒙古语言文字。
第二十四条国家机关、人民各级团组织和机构应合理配备蒙、汉工作人员。
第二十五条国家机关、人民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为录用和选拔国家公务员、聘用工作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等各类考试提供蒙古语试题。考生可使用蒙古语进行笔试和面试。同等条件下,蒙汉两种语言都精通者优先。
第二十六条各广播电视**机构要加强蒙古语演职人员建设,编播符合大众需求的蒙古语节目和影视作品,增加播出时间和频率。
各级文艺团体应增加蒙古文文艺节目。
第二十七人各级政府应当支持蒙古文教科书、课外读物、音像制品、蒙古文报刊的出版发行和蒙古文网站的建设。
人各级政府要开辟多种发行渠道,鼓励商业、供销机构代销蒙古文图书,提倡集体和个人开办蒙古文书店,并给予政策支持。
各级新华书店要做好蒙古文图书的发行工作,设立销售柜台。
第二十八条人各级政府应当逐年增加对蒙古文广播、电视、**、报纸、图书出版和网站的投入和补贴。
第二十九条蒙古族聚居地区的基层文化站、图书馆应当提供蒙古文图书、报刊,放映蒙古文影视作品。
第四章科学研究
第三十一条人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蒙古语言文字科学研究的领导,统筹安排重点科研项目,统一管理,纳入自治区科研计划,并安排专项经费予以支持。
蒙古语言文字研究机构和有关高等院校应当有计划地培养蒙古语言文字研究人才,不断扩大蒙古语言文字研究队伍。
第三十二条蒙古语言文字工作人民组织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蒙古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
自治区人民州政府蒙古语言文字办公室组织蒙古语言文字等级考试,对以蒙古语为职业语言的在职人员进行蒙古语标准语音培训和测试。
第三十三条人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蒙古语言文化遗产的保护,做好蒙古古籍的抢救、收集、整理和出版工作。
第三十四条人各级政府应当加强蒙古语言文字的跨地区合作和国际交流。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由蒙古语言文字工作行政主管部门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3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其他规定的,民上级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处理。
第三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应当使用蒙古语言文字而不使用,或者阻碍公民使用蒙古语言文字,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九条如果蒙古人民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对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条例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10.内蒙古的文字简称什么
内蒙古自治区,简称内蒙古呼和浩特的首府。位于中国北部,地理位置在北纬3724—5323和东经9712—12604之间,东北与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接壤,南与山西、陕西、宁夏接壤,西南与甘肃接壤,北与俄罗斯、蒙古接壤。它属于西北地区,有四个地理分区。
11.内蒙古的文字怎么写
不一样,但是你看起来很有想象力。哈,是这样的。内蒙古的蒙古文字也和人民不一样蒙古南部共和国(外蒙古)
内蒙古的蒙文和汉语拼音字母类似,拼出来的字都是右侧上下写读,而外蒙古的文字也和汉语拼音字类似,都是从左侧横着写读。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内蒙古艺术剧院事业编制专业人员招聘公告50人已发布,网络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上午9:00至2022年3月6日下午17:30。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一、单位简介
内蒙古艺术剧院是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厅级。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承担文艺创作、演出、宣传推广等工作。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内蒙古艺术剧院根据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人员50名,详见《内蒙古艺术剧院2021年度自主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人员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舞蹈、戏曲、戏剧、杂技、声乐合唱演员、叙事民歌等部分特殊岗位,学历可放宽。以《内蒙古艺术剧院2021年度自主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岗位表》为准。
(5)年龄要求: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2月28日之后出生);舞蹈女演员在25周岁及以下(1996年2月28日之后出生);舞蹈男演员在30周岁及以下(1991年2月28日之后出生);小提琴演奏员、合唱演员、京剧花旦演员、三弦演奏员等紧缺急需岗位,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2月28日之后出生)。
以上出生年、月、日的截止时间以实际报名开始日为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自主公开招聘专业人员报名开始日前(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不含2021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全日制中专、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上预报名、资格初审和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由第三方组织进行。
预报名网址:http://bfrcks.cn/
2.预报名时间
预报名时间:2022年2月28日上午9:00至2022年3月6日下午17:30。
预报名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到2022年3月7日下午17:00。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提前在内蒙古文化和旅游厅网站(网址https://wlt.nmg.gov.cn/)和内蒙古艺术剧院网站(网址http://www.nmgmzys.com/)另行公布。
3.本次招聘,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若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应聘人员须用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报名,且报名与参加专业测试时所用的证件一致。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条件,对照符合个人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系统的内容要求。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中专、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从事的主要工作),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要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4.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5.报名期间公布咨询、举报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应聘人员咨询。
咨询电话:0471-5165798;举报电话:0471-394637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二)资格审查
1.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成立资格审查工作小组组织实施,资格审查人员严格按照《岗位需求表》明确的岗位资格条件审查把关,准确把握审查标准,做到客观、公正、及时。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2.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资格审核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栏中说明;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资格审查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期间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审查结果无异议。
3.应聘者为中专学历的,须提供本人中专学习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或毕业生登记表(花名册)、学校证明(须加盖学校党组织和人事部门印章)。
4.应聘者为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本人专科、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教育部相关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
5.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应聘人员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7.资格审查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8.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人员名单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网站(网址:wlt.nmg.gov.cn)、内蒙古艺术剧院网站(网址:www.nmgmzys.com)进行公示并公布考试时间和地点。
五、招聘专业考试
(一)考试办法
详见《内蒙古艺术剧院2021年度自主公开招聘专业人员考试办法》。
(二)开考比例
根据行业、专业特殊性和紧缺急需岗位实际情况,本次招聘京剧花旦演员、京剧青衣演员、京剧打击乐演奏员、京胡演奏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专业岗位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
(三)专业考试
1.专业考试分为舞台艺术表演类和舞台艺术非表演类两大类。专业考试分为专业技能考试和专业素质考试两个环节。先进行专业技能考试,专业技能考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然后,从专业技能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素质考试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专业素质考试)。未达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专业素质考试。专业技能和专业素质考试满分均为100分。
2.应聘人员持与本人报名一致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考试专业和岗位类别。
(1)舞台艺术表演类:舞蹈演员(男、女)专业岗位;蒙古剧女高音、美声女高音、蒙古剧男高音、蒙古剧男中音专业岗位;指挥、钢琴伴奏、合唱演员专业岗位;西洋乐小提琴、大提琴、长笛、圆号、打击乐专业岗位;竹笛表演、叙事民歌、蒙古民歌声乐演员专业岗位;京剧花旦演员、京剧青衣演员、京剧打击乐、京胡演奏员专业岗位;杂技踢碗演员、杂技高空女演员、杂技男演员专业岗位;马头琴、低音马头琴(贝司)、三弦、火不思专业岗位;二人台演员(男、女)专业岗位、男主持人专业岗位。
(2)舞台艺术非表演类:灯光设计、音响设计、舞美设计、演艺旅游推广策划、杂技编导、舞台艺术录制剪辑专业岗位。
4.考试内容:根据招聘专业类别和岗位条件制定,专业考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5.专业考试设置专业笔试的,应聘人员须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同一科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6.设立考官组。考官组分为命题组和专业考试组。
(1)命题组每组由1-2名出题专家组成,根据考试专业和岗位出2套题,由主考官现场抽取(A套或B套)试题。
(2)专业考试组每组专家由7或9人组成,现场抽取确定考官顺序号,并从中抽取主考官。其中,非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及所属单位考官不少于二分之一,命题组与专业考试组人选不得重复。
考官人选。命题组和专业组考官组考官,必须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机关纪委或剧院纪检室的监督下,由第三方抽签确定人员。
7.当日内,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必须在同一考官小组进行专业考试并使用同一套考题。专业考试由考官现场打分,取平均分数的方法(去掉一个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考生的成绩,并经复核后,当场宣布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汇总表》须由记分员、监督员和主考官签字确认。
8.对于实际到场参加专业素质考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行下一环节。
9.相关要求
(1)考试命题按照有关规定入闱管理,并与出题专家签订保密协议。试题命制、印刷、接转、保管和启用等环节必须符合保密规定,整个过程由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2)专业考试按照相关要求使用标准化考场进行。按照相关要求设置考场,对专业考试过程进行全程摄像。
(3)考试结束后,第三方负责将所有应聘人员的考试试卷、《考官评分表》、《自主考试成绩汇总表》以及音像资料等原始材料整理建档(保存期不少于5年)。
10.专业考试的总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技能与专业素质分数占总成绩权重比例7:3。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专业技能考试成绩×70%+专业素质考试成绩×30%。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经审核备案后,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网站(网址https://wlt.nmg.gov.cn/)和内蒙古艺术剧院网站(网址http://www.nmgmzys.com/)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专业技能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专业技能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在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工作在专业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
2.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应聘者需要进行复检的,剧院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7日内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3.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4.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内蒙古艺术剧院自主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内蒙古艺术剧院自主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3.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4.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剧院党委研究确定,取消聘用资格。
5.考察工作须在体检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七、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内蒙古文化和旅游厅网站(网址https://wlt.nmg.gov.cn/)和内蒙古艺术剧院网站(网址http://www.nmgmzys.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者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由剧院纪检室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
1.公示结束后,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2.2021年应届毕业的拟聘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4.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初次就业的新聘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一)在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要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力。
(二)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1次。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剧院自主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请应聘人员在考试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五)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主动回避。
(六)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一)监督举报电话
0471-6285406(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机关纪委)
0471-3946371(内蒙古艺术剧院纪检室)
(二)咨询电话
0471-3946838(内蒙古艺术剧院人事处)
1.《内蒙古艺术剧院2021年度自主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岗位需求表》
2.《内蒙古艺术剧院2021年度自主公开招聘专业人员考试办法》
内蒙古艺术剧院
2022 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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