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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宁国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回顾总结

网友发布 2023-06-04 10:14 · 头闻号竞价资讯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09年工作回顾

2009年,是新世纪以来我市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一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科学发展”这一主线,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挑战,增强转危为机的紧迫意识,坚定弯道超越的信心决心,树立构建企业家社会的服务理念,有效推进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在追赶型、跨越式发展进程中迈出了坚实步伐。

初步预计,全年实现生产总值115亿元,增长18%。完成财政收入15.2亿元,增长21.4%。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50亿元,增长48.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亿元,增长23.5%。进出口总额1.2亿美元,其中出口9600万美元。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70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700元,分别增长20%和15%。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5%,主要污染物排放下降4%以上。一年来,我们主要抓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千方百计保增长,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年初,我们紧密结合实际,及时果断出台了保增长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千方百计筹措资金1亿多元,与企业共渡难关。扎实开展“进企业、解难题”活动,选择53个重点项目和100家困难企业,逐户逐项落实帮扶措施。召开3次政银企对接会,共为330家中小企业衔接贷款资金17.1亿元,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认真落实经济工作单月点评和双月调度制度,坚持每月外出招商推介和举行项目集中开工仪式。进入下半年,针对部分行业和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市政府迅速行动,在鼓励企业上市、加快服务业发展、规范提升耐磨铸件产业发展等方面,制定具体措施,实行分类指导。组织实施了开发区建设和招商引资“双百会战”,取得了明显成效。总的来看,我们审时度势,主动作为,经受住了多重考验,保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态势。工业方面,全年净增规模企业22家、亿元企业4家,规模企业总数达到254家、亿元企业达到30家。完成规模工业增加值50.8亿元,增长33.3%。21个技术改造项目和18个重点工业项目建成投产。新增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家、省级工程技术中心3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4家、省级民营科技企业8家、高新技术产品26项。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29家,完成总产值75亿元,占规模工业总量的39%。全年申报各类专利450件,增长2.8倍;专利授权160件,增长2倍。“鼎湖”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新增省级名牌产品4个,著名商标7个。顺利通过了中国耐磨铸件之都复评验收,省级耐磨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正式批准建设。农业方面,深入推进农业产业化“583”提升行动,实现农业增加值13亿元,增长6%。新增5家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建15个标准化养殖小区,家禽孵化及饲养量达到1.2亿羽。新增经济林450公顷,省级林业龙头企业10家。服务业发展态势良好,实现第三产业增加值38亿元,增长11%。全年游客接待量达到201万人次,增长25%,实现旅游总收入9.5亿元,增长47%。宁国国际大酒店被评为四星级旅游饭店。房地产市场健康回升,金融、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

第二,尽心竭力保民生,推动各项事业全面进步。

精心组织实施了42项民生工程,累计投入资金2.8亿元。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推进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轨运行,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732万元。新增城镇就业岗位7865个。完成农民工技能培训3920人次,新型农民培训3907人次,转移农村劳动力7390余人。新建廉租住房1.2万平方米,发放廉租住房补贴200万元,解决了1366个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问题。提高了城乡低保标准,改扩建农村敬老院6所,初步建立起低保、五保、残疾人、贫困学生、重大疾病等多种形式的社会救助体系。兑现移民后期扶持资金1169万元。新建和改扩建学校用房4.15万平方米,宁阳学校如期投入使用。实施了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制度,中小学教师待遇进一步提高。兑现各类计生奖励资金378万元,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2.2‰。强化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改建了2所乡镇卫生院和3所村卫生室。完成了南山园区及城郊结合部有线电视网建设,实施了110个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成了6所乡镇综合文化站和19个农家书屋。顺利通过了全国文化先进市复评验收。着力提高城市建管水平,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等事关民生的建设工程投入试运营,慈安路、五芳路基本建成,改造了12条背街小巷,完成了老虎山森林公园一期绿化工程。实施了第三轮城市环卫体制改革,狠抓了省道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完成城市拆迁3万多平方米,拆违4000多平方米。新增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镇1个、示范村10个。建成村组水泥路75公里,桥梅路、庄枫路、惠杨路建成通车。兑现政策性农业保险287万元。建成56个农村户用沼气服务网点。完成农村改厕3018座。实施了7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解决了2.3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实施了“新网”工程。完成了粮食清仓查库和地方储备粮轮换任务,消化了粮食系统不良债务。修编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开展了第二次土地调查和查处违法违规用地专项行动。

第三,全力以赴保稳定,着力维护社会和谐安宁。

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带案下访等活动,加大信访积案化解力度,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措施,深化煤矿、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专项治理,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狠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被公安部命名为“平安畅通市”。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开展了豆制品行业专项整治,大力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着力提高应急管理水平,科学部署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防控工作,没有发生重大疫情。排查了901个地质灾害点,开展了霞西等16处重点地质灾害整治工作。有效应对“8.10”莫拉克台风袭击,取得了抗洪救灾工作的全面胜利。人民武装、国防动员、“双拥”、优抚安置以及人民防空建设工作扎实开展,圆满完成了冬季征兵任务。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大力推进平安宁国建设,切实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有效维护了国庆60周年等重大活动期间的社会稳定,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市。

第四,远谋近施夯基础,增强科学发展新动力。

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体会议做出了《关于争当全省科学发展排头兵的决定》,谋划了宁国未来发展的宏伟蓝图。市政府在推进各项工作中,按照“三步走”的总体要求,既着眼长远,又立足当前,认真落实三年行动纲要,引领科学发展上水平。着眼于增强发展承载力,积极筹措资金5.7亿元,推进南山园区、河沥溪园区配套设施建设。实施了八里路、滨口路等一批道路工程,进一步拉开了园区框架。开发区被评为省级电子信息产业专业园区。启动建设医疗器械产业园,积极探索“飞地经济”发展新模式。高起点、高标准规划港口生态工业园,为未来发展拓展了空间。全年省级开发区新开工企业56家,投产企业45家。着眼于增强发展活力,大力推进融资平台建设。组建了金融和上市工作办公室,中鼎股份成功定向增发,江南化工实现重组扩股,太阳禽业加快境外上市步伐,对10家上市后备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徽商银行宁国市支行正在组建,信用联社改制农村合作银行获批筹建。成立了3家小额贷款公司。全年新增各项贷款13亿元。大力推进企业“二次创业”和全民创业,凤形集团与安徽瑞泰公司强强联合,新马耐磨与合肥水泥研究院成功联姻,华普建材与中国建材集团合作步伐加快。新增私营企业418家,个体工商户2804户。着眼于增强发展后劲,全力谋划和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宁宣杭高速公路宣城至宁国段、扬绩高速公路宁国至绩溪段开工建设,宁宣杭高速公路宁国至千秋关段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加快。千秋关隧道建成通车。皖赣铁路客运专线、既有线电气化改造、管道天然气等项目前期工作有效推进。新增“861”项目12个,总数达到42个。争取中央新增投资7340万元,带动社会投资3.9亿元。全年引进内资92.8亿元,增长77.4%,实际利用外资5057万美元,增长26%。着眼于建立科学发展新机制,突出规划先行,稳步推进“五区”建设。开展了主城区概念性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启动了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修编和青龙湾原生态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规编制。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先行区建设规划通过专家评审。被确定为省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验区、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顺利通过“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验收。启动了“宁绩旌‘绿三角’经济协作区”建设。被评为2009年度“中国中小城市科学发展百强”和“中国最具区域带动力中小城市百强”。

第五,提高效能优环境,不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扎实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狠抓突出问题的整改,努力以创新的理念、高效的工作、务实的作风、廉洁的形象推动科学发展。深入开展“法治宁国”创建活动。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如期办结人大代表议案建议202件,政协委员提案114件。加强了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的联系,支持工会、妇联、共青团等人民团体开展工作。启动了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圆满完成了首届社区换届工作。强力推进以“两集中、三到位”为核心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开展民主考评市直单位百名科长、基层站所长和公共服务单位活动,机关效能有新的提高。进一步强化监察、审计监督,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规范政府招投标和采购行为,资金节约率达14%。建立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重点工作督查制、领导干部问责制,增强了政府执行力。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宣扬曹军、卢帅等“8.17”舍己救人英雄群体先进事迹,展示了新时代宁国儿女的崇高品质!此外,统计、物价、政府法制、民族宗教、外事侨务、档案方志、残联、烟草、邮政、通讯、气象等部门,恪尽职守,迎难而上,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困难超乎预料,成绩好于预期。这是市委正确领导和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和广大外来投资者齐心协力、团结拼搏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向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向多年来一直关心政府工作的离退休老同志,向所有关心支持宁国发展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回升的内在动力仍然不足,特别是外贸出口增长乏力,重大项目建设进展不快。财政增收压力较大,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四大主体功能区产业集群集聚能力还不强,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发展任重道远。统筹城乡发展的任务依然艰巨,乡村经济比较薄弱。政府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绝不辜负全市人民的期望和重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21年度安徽省宁国市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共33名(见附件)。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于2021年2月24日起同时在宁国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ningguo.gov.cn)、宁国市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体育局部门网页(http://www.ningguo.gov.cn/Openness/Branch/408.html)、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宁国市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考”专题专栏、宁国市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体育局部门网页发布。

 在2021年度安徽省宁国市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在2021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0周岁以下”为“1990年3月5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jszp.ahzsks.cn,以下简称‘教师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5日8:00至3月11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教师考试网”,按规定进行报名,签署“诚信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网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3月12日12:00可随时登录“教师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3月12日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

 (三)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陆“教师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3月12日23: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此类人员于2021年3月25-26日08:00-11:30、14:30-17:00期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宁国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宁国市津河西路103号教体局二楼,联系电话:0563-4013266)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4.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3月13日8:00至12: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

 (四)笔试

 2021年度宁国市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由宁国市教育体育局、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笔试使用安徽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统一命题试卷。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笔试范围以安徽省教育厅统一发布的《安徽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为准。(详见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xwzx/tzgg/40404689.html)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3月28日上午9:00—11:30《学科专业知识》,下午14:00—16:00《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3月25日8:00至3月27日18:00登录“教师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笔试合成成绩=《学科专业知识》成绩×60%+《教育综合知识》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设定笔试合成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考生笔试成绩2021年4月中上旬在宁国市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考”专题专栏、宁国市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体育局部门网页统一发布。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此类人员于2021年3月25-26日08:00-11:30、14:30-17:0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宁国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宁国市津河西路103号教体局二楼,联系电话:0563-4013266)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和证书复印件备查,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合成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分学段、学科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拟参加专业测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确定;若等于或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直接确定为拟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以上安排将根据防疫工作最新要求,如考生参加笔试的有关要求以及时间有调整,将在宁国市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考”专题专栏、宁国市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体育局部门网页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五)现场资格复审

 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合成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

 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将在宁国市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考”专题专栏、宁国市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体育局部门网页提前公告。请考生关注,并保持电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等材料,且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等材料。

 (3)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参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申报加分审核材料,2021年服务期满且截至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待发”等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等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已经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在2021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需书面“本人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如2021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同意被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宁国市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考”专题专栏、宁国市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体育局部门网页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即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公示结束后,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该岗位专业测试人选不再递补。

 (六)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宁国市教育体育局会同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及具体测试方案等事项将在宁国市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考”专题专栏、宁国市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体育局部门网页提前公告。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上课、说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含“服务基层人员”加分)÷1.2×60%+专业测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成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笔试中《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以上成绩均相同,则采用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宁国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宁国市纪检监察部门现场参与监督。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查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若发现考察对象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

 招聘各环节结果均在宁国市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考”专题专栏、宁国市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体育局部门网页公示。其中,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相关信息公示7天。

 (九)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按照高分优先择岗的原则,明确聘用人员具体任教学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相关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对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宁国市教育体育局、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

 0563-4013266、13865367778、18056308819(宁国市教育体育局)

 0563-4036683(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0563-4036631(宁国市纪委监委举报中心)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宁国市教育体育局 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24日

 安徽省宁国市2021年度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计划岗位信息.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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