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服务费和营销服务费的区别是服务内容不一样。
1、信息技术服务,是指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对信息进行生产、收集、处理、加工、存储、运输、检索和利用,并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和信息系统增值服务。
2、营销服务费:是指依照合同约定,为促进供应商特定品牌或特定品种商品的销售,零售商以提供印制海报、开展促销活动、广告宣传等相应服务为条件,向供应商收取的费用
360技术服务费属于广告费吗
泰州淘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2014-12-02在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泰州市高港区胡庄镇安康大道北侧。
泰州淘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21203323874482P,企业法人张孟群,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泰州淘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软件设计、开发、维护;网页设计、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江苏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127635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100-1000万和1000-5000万规模的企业中,共469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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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网络信息服务费与电信费的分录怎么做?
属于。360技术服务费属于广告费,网络推广对方开的技术服务费,可以作为广告费,网络时代,广告的状态多种多样,其媒介早已突破了传统的电视、广播、报纸和杂志等,利用互联网等新媒体形式做广告,已经越来越普遍。
1、网络技术服务费,计入“管理费用--技术服务费”科目。
2·支付的电信费:
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电话费(或通讯费)
贷: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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