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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等古典小说的版权归谁?

网友发布 2023-05-01 00:19 · 头闻号竞价资讯

《西游记》等古典小说的版权归大众,世界所有,也就是没有谁拥有版权(著作权)。

著作权包含以下人身权和财产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根据著作权法第20条规定:版权的期限,简单来说,对个人而言,是死后五十年,署名权等精神权利期限无限制;对单位和法人而言,是作品首次发表后五十年。

著作权权所有人可以根据法律在法律规定的年限内对作品享 有独占权。一般而言,其他人需要使用作品,应当事先取得版权所有人的许可,并向其支付报酬。但是著作权法也规定了若干情形,在法律规定的使用方式下,该种使用无需取得版权所有人的许可,或者无需向其支付报酬。

扩展资料:

著作权人可以禁止或许可的事情:

以各种形式对各种著作进行重制,例如以印刷或录音的方式重制语文著作或音乐著作。

将其著作公开口述、演出,例如将戏剧及表演著作或音乐著作公开演出、将语文著作公开口述等等。

将其著作通过无线电、有线或卫星或因特网加以公开播送、公开传输。

对其视听著作公开上映;对其摄影著作、美术著作、图形著作加以公开展示。

将其著作翻译成其他语文,或对其加以改编,例如将小说改编成影视剧本、将英文版本改译为中文版本。

受著作权保护的许多创作性作品需要进行大量发行、传播和投资才能得到推广(例如:出版物、音乐作品和**);因此,著作权人常常将其对作品享有的权利授权给最有能力推销作品的个人或公司,以获得报酬,这种报酬经常是在实际使用作品时才支付,因此被称作授权费/版税。

著作财产权有时间限制,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相关条约,该时限为创作者死后50年。但各国国情不同,各国国内法可规定更长的时限。这种时间上的限制使得创作者及其继承人能在一段合理的时期内就其著作获得经济上的收益。

著作财产权人通常可透过行政手段或透过法院保障自己的财产权益,前述手段包括以搜索住居处的方式查找生产或拥有非法重制的——亦即“盗版的”——与受保护作品有关之物,作为证据以实施权利。

权利人还可要求法院对非法活动发出禁制令,并可要求侵权者就其在财产上和表彰姓名等人格权方面所受损失负损害赔偿之责。

-版权

**版权应该向谁买

音乐著作权注册登记流程如下:

1、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权利归属证明;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7)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办理步骤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3、办理时限

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扩展资料:

著作版权保护期限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身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4、**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参考资料:

-版权登记

企业的制作的用于推广品牌的视频宣传片中,出现的背景音乐,涉及到版权问题么?如果设计,需要怎么支付?

如果是开设**院,想要获得放映权,寻找片源就必须联系**发行公司购买放映权,也就是**拍摄后让发行方联系各个**院放映。一般拍好的**,**公司都会直接联系影院,继续购买版权上映。

但是,要是想要购买出版的文学作品来拍成**,则需要联系作者,或者作者的代理人进行沟通购买。

要注意的是,如果是买来进行电视放映(类似于电视台购买电视剧版权),就不能不经**方允许私自放映,这属于侵犯版权的违法行为而且会遭到**公司起诉索赔,除非个人在非公共场合或地下录像厅欣赏。

扩展资料:


**放映权的取得有以下三种方式:

1、**公司直接联系影院。一般**拍完后得发行放映,中间有发行公司,一般全国出名的影院都知道,**发行公司直接联系影院上映,不过之前影院已有放映基础(设备、投资、规模)。

2、 加盟国内某个院线。**院加盟后直接获取新片片源,但放映有限制。而且加盟院线也需要资质, 包括影院座位规模、设备、投资。放映一部片子需先交**费给**公司,无论放映结果如何,多的**院留,有分成,少了则**院赔。

3、 购买放映权。类似于电视台购买电视剧版权进行电视放映。

中国**院一般都加盟某个院线进行**放映,不过资金和规模非常重要。不能不经**方允许私自放映,这属于侵犯版权的违法行为而且会遭到**公司起诉索赔,除非个人在非公共场合或地下录像厅欣赏。

参考资料:

-**版权

的著作权归属问题?

会产生版权问题的。

如果要使用就需要先取得音乐著作权的摄制权,即以摄制**或者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2、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3、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4、付酬标准和办法;

5、违约责任;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扩展资料

音乐作品的创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音乐作品的表演权、复制权、广播权、网络传输权等财产权利和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精神权利。

使用音乐作品的收费标准

确定使用音乐作品的收费标准,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使用者的经营活动对音乐作品的依赖程度;

2.使用音乐作品行业的规模和盈利情况;

3.发放许可证和收取使用费操作的繁简程度;

4.市场环境和消费指数;

5国际惯例。

收费标准具体由协会与使用者商定,或由国家版权局颂布,或由仲裁机关裁定。

如有发生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

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音乐著作权

重新填词翻唱歌曲会有版权问题吗

著作权通常归作品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有,但是还是存在以下几种特殊情况一、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著作权归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二、两人共同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合作创作人共同享有;三、合作创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单独享有著作权;四、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五、**作品和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人享有;六、**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创造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可单独行使著作权;七、职务作品,除应归法人或者其他人享有的除外,其著作权归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重新填词翻唱歌曲的话会涉及到版权问题。

因为一个音乐作品的创作者会对其所创作出来的作品依法享有着诸多的权利,这些权利包括:音乐作品的表演权、复制权、广播权、网络传输权等财产权利和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精神权利。

若是在未经过原作者的同意,在演唱会,电视节目,网络直播,公共场合等进行利益性质的翻唱,或恶搞、改编原作歌曲的话,那么便涉及到了侵权,这里说提到的重新填词是属于改编的范畴,当然会涉及到版权的问题。

扩展资料:

歌曲版权的保护时间:

著作权法规定的音乐著作权的保护期指的是音乐作品的词曲作者、改编、翻译等创作者对其创作的音乐作品享有专有权的保护期限。

保护期限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过了保护期的音乐作品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保护作品的完整权、修改权等人身权永远受保护。

参考资料: 音乐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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