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东方网。com
在6月13日至7月5日期间,杜南对八个常用的搜索引擎进行了一次实际调查。结果显示,在360、神马等4个搜索引擎中,一些特殊关键词的搜索结果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不良广告的干扰,有的排在与结果无关的广告前面,有的甚至以低俗信息和非法链接的形式出现。在专家看来,这是算法滥用导致的非法信息传播,反映了搜索引擎自身的技术障碍或受相关利益驱动,违反了《网络安全法》中数字环境“安全可控”的要求。
搜索引擎采用广告竞价排名模式分配关键词资源,出价最高者将被赋予更多搜索权重。结果当你搜索“传媒类大学”时,弹出的是河南传媒大学,这个连文凭作坊都算不上的假大学。搜索“中国裁判文书网”,结果引流到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广告页面和一家企业的信息查询平台官网。更可气的是,在360手机浏览器中搜索“未成年人”时,置顶结果是“找萝莉性感内衣?”找穿黑丝袜的萝莉?上阿里巴巴”的口号。“未成年人怀孕早泄怎么办”等搜索词也列在搜索结果的“为您推荐”一栏,诱导。在搜狗的手机浏览器中,“人还在搜”与“小学生怀孕图片”“暗网儿童入口”等深不见底的联想词联系在一起,直接导向色情、赌博等非法网站。
不仅是一些搜索引擎,儿童产品,如儿童平板电脑、儿童智能手表等也涉及“色情”。最近出现的“小天才”儿童平板,号称“网络课堂专属”、“绿色下载”,小学生都可以下载,充斥着各种色情、暴力、不道德的内容;微信官方账号,品牌儿童电话手表绑定的服务,推送性别话题的露骨文章;儿童笔的笔杆和外面的纸箱上都印有过曝的卡通人物;某出版社的数学教材成了“小黄皮书”......家长和老师都在喊:救救孩子!
相关部门的“扫黄打非”、“保苗”行动此起彼伏。去年9月16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布了“青少年保护2021”行动第二批9起典型案件,其中网络案件5起,相关事件1起,非法出版物案件3起。儿童网络内容“色情”问题日益增多,都想通过不正当手段赚取更多的流量和利益。推出的产品和服务都是建立在伤害孩子的基础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图书、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等通信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轻微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传播淫秽的图书、影片、音像制品、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虽然关于内衣、人体生理和医学知识的内容,以及含有色情内容的具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在法律上不被视为淫秽物品,链接、引流能否视为直接传播仍有争议,但对于未成年人来说,由于其理解能力有限,很可能在商家的引导下误入歧途。对此,除了利用《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条例》和《广告法》对网络服务进行治理外,对于输出给未成年人的“黄色”内容,有关部门还需要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完善相关治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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