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渤海新区邮编061113
沧州渤海新区2007年2月15日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7月20日,省委书记白克明同志宣布:沧州渤海新区成立!省领导为新区揭牌,并为重点项目开工举行了奠基仪式。新区位于河北省东南部,东临渤海,南接山东,北依京津,核心区面积830平方公里,海岸线130公里,12万人口包括港城区、中捷产业园区、化工产业园区和南大港产业园区。新区是河北省"东出西联"战略的桥头堡,在环京津、环渤海区域和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中具有重要地位。
河北4市,交警最新通知来了
2018年沧州市车牌号码网上自选网,沧州市车牌号码自选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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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网上自选车牌网址:http://he.122.gov.cn/
沧州网上车管所网址:http://www.czsjj.gov.cn/ (沧州公安交管网)
沧州公安交管网:http://www.czsjj.gov.cn/jiaojing/index.asp
沧州交警微博:https://weibo.com/u/1953205455
服务电话0317-5522031,0317-5522013
沧州车管所微信:沧州交警微发布(CZJTAQWFB)
沧州网上自编预选机动车号牌系统须知
下列内容将帮助您完成互联网选号,请您仔细阅读。
一、互联网自主编排号牌号码是指机动车所有人通过互联网采取自编自排方式预先确定机动车号牌号码。
二、互联网自主编排号牌号码范围:尚未办理注册登记的小型汽车号牌机动车可以采用互联网自主编排号牌号码的方式选号。
三、互联网自主编排号牌号码流程:
(一)录入身份证明号码等信息进行登录校验;
(二)录入机动车所有人和车辆信息;
(三)按照编码规则编排号牌号码;
四、互联网自主选号编码规则:
机动车所有人自主编排的号牌号码规则与在车管所的一致。
五、自主编排号牌号码的时间:自登录校验后开始,请在20分钟内完成自主编排,如超时未完成选取,选号系统将自动结束,需重新登录后再次进行自主编排。
六、自主编排号牌号码的有效时限:自选号成功后,号牌号码从第二日起保留三个工作日(节假日、公休日顺延),机动车所有人须在此期间检验车辆、申请注册登记,逾期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所选号牌号码无效。在此期间,已在网上成功选取号牌号码的机动车,不允许通过互联网进行再次选号或修改信息。
七、信息录入要求:机动车所有人要按照身份证明、销售发票、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凭证等证明凭证录入相关信息。录入后请认真核对无误,保证真实、准确、有效。录入的信息与相关凭证证明不符的,所选号牌号码无效。
八、在约定时间内未能提交合法有效的申请资料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选取的号牌号码无效。
新车上牌车管所服务站地址联系方式大全:
序号 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1 渤海新区公安交通警察交警三大队 沧州市南大港产业园区兴港路中段 0317-5895089
2 渤海新区公安交通警察三大队 兴港路中段 0317-5895089
3 泊头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泊头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0317-8178215
4 东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观州路29号 0317-5536812
5 孟村回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孟村回族自治县建设大街245号 0317—6767210
6 孟村回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孟村回族自治县建设大街245号 0317—6767210
7 任丘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河北省任丘市西环路106国道东侧 0317-3337900
8 吴桥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桑园镇昆仑道186号 5277009
9 盐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盐山县银河大街 0317—5126008
10 盐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盐山县银河大街 0317—5126008
11 渤海新区交警一大队车管所 渤海新区6号路 0317-5767256
12 沧县交警大队车管所 河北省沧州市开发区东海路2号 0317-5525336
13 沧州市东光县交警大队车管所 沧州市东光县北外环路致远路1号 0317-5536823
14 沧州市公安交警二大队车管二分所 新华区长芦大道(东外环)十三化建路口向南路东(金盾驾校院内) 0317-4935556
15 沧州市公安局渤海新区分局交警二大队车管所 中捷产业园区黄赵公路10公里处 0317-5838922
16 沧州市公安局渤海新区分局交警三大队车管所 南大港产业园区兴港路中段南大港 0317-5895096
17 沧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肃宁大队车管所 沧州市肃宁县九龙柱北2公里处路东 0317-5193011
18 沧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车管所 沧州市沧县陶瓷厂院内 0317-5102576
19 沧州市海兴县交警大队车管所 海兴县公安交警大队 0317-5545613
20 沧州市河间市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 河间市瀛州镇京开北大街131号 0317-5588416
21 沧州市黄骅市交警大队车管所 黄骅市建设北大街21号 0317-5318725
22 沧州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开发区石港路20号 0317-5522031
23 沧州市孟村县交警大队车管所 孟村县建设大街245号 0317-6767216
24 沧州市青县交警大队车管所 青县城区开发区 0317-4320122
25 沧州市任丘市交警大队 车管所 任丘市西环路106国道东侧 0317-3337961
26 沧州市吴桥县交警大队车管所 吴桥县昆仑道186号 0317-5277012
27 沧州市献县交通管理 沧州市献县南环西路3号 0317-5108631
28 沧州市沧运交通管理服务站 沧州市新华津德路石油北库北5号 15373321566
29 沧州市德华福特交通管理服务站 沧州市长芦北大道佳兴物流园对面 13400176088
30 沧州市东光县锐达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沧州市东光县东光镇曲庄武千路南 18931723044
31 沧州市东晟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沧州市永济东路96号 15369778877
32 沧州市河北汽贸交通服务站 沧州市开发区石港路14号 13933981579
33 沧州市河北三胜汽贸交通服务站 沧州市开发区赵家坟村南路北侧 17717792887
34 沧州市河间市国盛二手车交易市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河间市西环 3188003
35 沧州市黄骅市天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黄骅市经济开发区浅海大厦北侧 18632760866
36 沧州市黄骅市天和旧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黄骅市羊三木乡刘皮庄 18333791897
37 沧州市佳鑫汽贸交通服务站 沧州市运河区渤海路(韩家场村北50米) 13363665277
38 沧州市孟村县巨恒博众交通管理服务站 孟村县辛大公路王林路段 18832789666
39 沧州市青县交通管理服务站 青崇路路口300米路西 13703272877
40 沧州市任丘市开发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河北省任丘市北环路开发区路东 3399129
41 沧州市任丘市元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河北省任丘市106国道(职教中心对过) 2210068
42 沧州市盛荣交通管理服务站 沧州市新华区307与104国道交叉路口西行200米 13831707883
43 沧州市运捷丰田交通服务站 沧州市长芦大道(东外环与南环交叉路口 18503171078
44 沧州市运祥交通管理服务站 沧州市运河区新华西路85号 13315796696
45 献县陈圈 献县河城街陈圈工业区 15131714546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渤海校区有校园网吗
石家庄
最新消息!自2020年3月18日起,恢复石家庄高速交通违法处理室业务窗口。
办理业务注意事项
1、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办理业务人员在进出大厅时,必须扫描“出行登记码”,登记个人信息。办理业务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配合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场所办理业务。2、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应遵循“一事一人”的办理原则,无关人员,请勿陪同。3、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顺序依次办理业务,排队等候必须间隔一米以上距离。业务办理完毕后,立即从出口离开业务大厅,不得聚集和逗留。4、保持业务大厅环境整洁,严禁乱扔纸巾、口罩和其他垃圾。
提倡自助处理交通违法业务
驶人可通过下载 “交管12123”APP或登录互联网交通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he.122.gov.cn)自助处理交通违法信息,及办理相关业务。
邢台
邢台市交警支队关于有序恢复交通违法处理业务窗口的公告↓↓↓
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做好有序恢复交管窗口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群众办理业务实际需要,我支队决定自2020年3月18日起,有序恢复交通违法处理业务窗口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恢复我市各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业务窗口办理服务。
群众需处理交通违法的,应事先电话预约,之后到所预约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进行处理(违法处理窗口地址及咨询电话附后)。
二、群众办理业务注意事项
1、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需佩戴口罩,必须出示邢台市健康码或小区出入证,配合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
2、应遵循“一事一人”的办理原则,无关人员,请勿陪同。
3、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顺序依次办理业务,排队等候必须间隔一米以上距离。业务办理完毕后,立即从出口离开业务大厅,不得聚集和逗留。
4、保持业务大厅环境整洁,严禁乱扔纸巾、口罩和其他垃圾。
三、提倡自助处理交通违法业务。可通过下载 “交管12123”APP或登录互联网交通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自助处理交通违法信息。
附:各县(市)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地址及咨询电话。
2020年3月17日
沧州
沧州市最新发布关于有序恢复交通违法处理人工窗口业务服务的通告↓↓↓
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做好有序恢复交管窗口服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和群众办理交管业务实际需要,决定自3月19日起,有序恢复交通违法处理人工窗口业务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序恢复交警支队和各县市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人工窗口业务服务,交警支队同时开通沧州市区通行证办理业务。业务办理采取电话提前一天预约方式,咨询预约电话附后。
二、办理业务注意事项
1、办理业务过程中必须全程戴口罩并携带相关证件,配合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场所办理业务。
2、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必须遵循“一事一人”的办理原则,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按照预约时间和顺序依次办理业务,排队等候必须间隔一米以上距离。业务办理完毕后,立即离开业务大厅,不得聚集和逗留。
3、保持业务大厅环境整洁,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纸巾、口罩和其他垃圾。
三、提倡通过互联网办理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可下载“交管12123”APP或登录互联网交通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处理交通违法业务。
电话预约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特此通告
附:交警支队及各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预约电话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七日
全市交警部门交通违法处理预约电话
市交警支队:0317-5522783
市交警一大队:0317-5522596
市交警二大队:0317-5522676
市交警三大队:0317-5522352
黄骅大队:0317-5558725
海兴大队:0317-5545629
孟村大队:0317-6767211
盐山大队:0317-6092276
河间大队:0317-5588418
肃宁大队:0317-5575114
任丘大队:0317-3337039
献县大队:0317-5018668
泊头大队:0317-8178268
东光大队:0317-5536850
吴桥大队:0317-5277027
南皮大队:0317-5256467
沧县大队:0317-5525332
青县大队:0317-5285826
渤海新区交警一大队:0317-5767256
渤海新区交警二大队:0317-5838989
渤海新区交警三大队:0317-5895097
承德
承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最新发布关于有序恢复违法处理业务人工窗口服务的公告↓↓↓
承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有序恢复违法处理业务人工窗口服务的公告广大机动车车主、驾驶人朋友:
为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方便群众办理违法处理业务,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做好有序恢复交管窗口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和承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切实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复市的紧急通知》(承防领办发【2020】167号)的相关要求,2020年3月17日起,逐步有序恢复违法处理人工窗口业务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逐步恢复市、县级违法处理人工窗口业务办理。全市具体办理违法处理业务的地址及咨询电话附后(附件1)。
二、窗口处理交通违法注意事项
1、现场办理业务的车主和驾驶人,应做好个人安全卫生防护,确认近期未到过疫情高发区,且未与疫情高发区人员接触确认近期无发热、干咳等新冠肺炎症状,如有谎报、瞒报情形,将按照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2、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应遵循“一事一人”的办事原则,无关人员请勿陪同。
3、做好“两查一登记”,办理业务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好口罩,主动配合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确定无异常后,方能进入办理场所办理业务。
4、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顺序依次办理业务,排队等候必须保持间隔一米以上距离,按照工作人员要求有序等候,防止交叉感染。业务办理完毕,立即离开办公场所,不得聚集和逗留。
5、保持业务大厅环境整洁,严禁乱扔纸巾、口罩或其它垃圾。
三、提倡通过互联网处理交通违法
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或登录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https://he.122.gov.cn)处理违法,通过银联卡、支付宝缴纳罚款,后附业务办理流程提示(附件2)。
如有疑问,请拨打违法处理咨询电话0314-2133919进行咨询。
2020年3月16日
附件1:全市违法处理窗口地址及电话
附件2:网上处理业务流程
(一)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违法
登录"交管12123"APP后,通过【业务中心】→【违法处理】,进入违法处理业务流程。
第一步,用户选择违法待处理的机动车后,进入未处理违法列表界面,并可点击对应违法记录,查看具体违法内容详情。
第二步,用户选择待处理违法记录后,点击【处理并缴款】,认真阅读违法处理业务须知并点击【阅读并同意】,进入待处理违法记录确认及缴款方式选择页面。
第三步点击确定后,进入缴款页面,并完成缴款。
(二)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违法
“交管12123”之备案非本人机动车流程图解
登录“交管12123”APP后,通过【业务中心】→【备案非本人机动车】,进入备案非本人机动车业务流程,用户可以选择“扫码备案”或“短信验证备案”两种方式备案非本人机动车。
第一步【扫码备案】
采用“扫码备案”的,对于个人名下的待备案机动车,车主用户应当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生成待备案机动车二维码;对于待备案机动车为单位名下的,单位用户需登录互联网平台后选择待备案机动车生成二维码。二维码生成后,需要备案该机动车的用户使用“交管12123”手机APP扫码。
【备案用户扫码认证】
【车主用户生成机动车二维码】
车主用户打开“交管12123”APP,点击首页左上角【机动车】->【全部机动车】,选择待备案的机动车,生成【机动车二维码】。
第一步【短信验证备案】
采用“短信验证备案”的,用户输入需要备案的非本人机动车的号牌种类、号牌号码、发动机号后六位等信息后,系统将发送短信验证码至车主手机号码(车主可以是非互联网平台注册用户),申请用户输入车主收到短信验证码。
第二步【申请用户实人认证】
用户扫码或输入短信验证码通过后,对于已启用公安部可信身份认证的,用户进行“实人认证”,“实人认证”通过的,备案申请提交成功。
对于未启用公安部可信身份认证或“实人认证”未通过的,提示用户采集上传“用户手持身份证或驾驶证照片”。网办中心工作人员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对备案信息审核确认,审核通过后,系统会将审核结果通过短信或“交管12123”APP消息发送给备案用户和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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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渤海校区南院是沧州职业技术学院设在中捷北航教育园的新校区,位于沧州市渤海新区中捷产业园区新海东路北航教育园内,校区紧邻河北农业大学渤海校区,有着浓厚的大学文化氛围。该校园WiFi网络已覆盖校院所有建筑。在学院所有场所免费使用校园WiFi网络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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