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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讳字能否为《兰亭序》真伪添一别证

网友发布 2022-10-25 06:02 · 头闻号站长动态

《兰亭序》中写有两个揽字的部分南宋刻递修本《陶渊明集》中,有“枝条始欲茂”句的一页洮河绿石兰亭砚文徵明绘兰亭图王羲之所作《兰亭序》,无论是文章,还是书法,历代传诵摹写,是中国文化史的标志符号。然而,围绕《兰亭序》的争论也很多,其中最引人关注的话题,就是《兰亭序》是否为王羲之所书的真伪之争。

祁小春先生新著《柳斋兰亭考》,汇聚归纳了他多年研究《兰亭序》的成绩,其中最重要的论述,是《〈兰亭序〉的“揽”字与六朝士族的避讳》一章,作者在后记中说:“就《兰亭序》真伪问题提出了迄今为止无人注意到的问题。

”《揽》文主要观点是:《兰亭序》中两次写到“揽”字,是王羲之为了避讳曾祖名字中的览字,加了扌偏旁,改览成揽。《揽》文又通过考察魏晋时期避讳方法,认为用揽替代览来避讳,不合乎当时的避讳规范。以王羲之的士族子弟身份,不可能连续两次以错误的揽字避讳。

由此推论,《兰亭序》后半部分文本,可能并非出于王羲之手。

如果连文章都不是王羲之写的,《兰亭序》书迹是否出于王羲之亲笔,就更可疑了。《揽》文的推论,其前提条件似乎还存在疑问:第一,《兰亭序》中的揽字,是否可能并非避讳?第二,即使书写揽字是为了避讳,这样写就一定违反当时避讳的规范吗?先说第一个疑问,即王羲之在《兰亭序》中书写揽字,可能并不是避讳。晋初国讳,只上溯司马懿、司马师、司马昭三代,司马懿以上不须避讳。

当时的太常博士孙毓认为不妥当,主张追讳七庙,上《七庙讳字议》,文中说:按《礼》:士立二庙,则讳王父以下,天子诸侯皆讳群祖。奏议虽然讨论的是国讳,但从一个侧面证明,当时士人避家讳可能只避讳祖父与父亲的名字。

《揽》文整理出魏晋时期士族犯讳实例27个,其中避讳父亲名字的19个,避讳自己名字的3个,避讳祖父名字的2个,另有国讳1个,官讳1个,不确切名讳1个。

在2个避讳祖父姓名的实例中,又是将父亲与祖父连在一起避讳的。由此可见,当时单独为祖父避讳的实例已少,为曾祖避讳的实例更似未见记载。还有一个反例旁证。

东晋时期的著名文学家陶渊明,其祖父名茂,但《陶渊明集》中的《拟古九首》,其九有:“枝条始欲茂,忽值山河改。”《陶渊明集》版本极多,也有宋本传世,据中华书局1979年的校勘本可知,这一诗句中的茂字,传世诸本并无改异处。可见陶渊明并不避讳其祖父之名。因此,王羲之可能并不一定避讳曾祖父的名字。

如果王羲之不避讳览字,《兰亭序》中“每揽昔人兴感之由”与“后之揽者亦将有感于斯文”这两处,按其文义,都应该直接写为览,这里写成揽,是什么意思呢?按《兰亭序》书迹中,有很多使用通假字的情况。钱基博先生所著《中国文学史》中,录有改正通假字之后的《兰亭序》全文,比对如下:修稧事也此地有崇山峻领悟言一室之内虽趣舍万殊怏然自足及其所之既惓亦由今之视昔既然王羲之在书写过程中屡用通假字,揽字也有可能是一个借用的通假字。揽字《说文解字》没有收录,后来多认为《说文解字》中收录的擥字,俗写作揽,其本义是撮持、敛置,又引申为总揽、聚揽之义。把擥的字义代入《兰亭序》,似乎也可以说通。

“后之揽者亦将有感于斯文”——可以是指把写有《兰亭序》的这张纸持在手中的时候,也将引发对文章的感怀。“每揽昔人兴感之由”,结合下一句“若合一契,未尝不临文嗟悼”——可以是说总揽所有前人兴起感怀的由头,如果“合一契”,没有不“临文嗟悼”的。裴松之注《三国志》,引用东晋孙盛著《魏氏春秋》,说诸葛亮“夙兴夜寐,罚二十以上,皆亲擥焉”,这里的擥也是同样的意思。而且,揽字本身也有看的意思。

《庄子·在宥》:“此揽乎三王之利”,汉代枚乘《七发》:“流揽无穷,归神日母”,乃至明代《徐霞客游记》:“揽洞前形势”,都用的是以揽为看的意思。从这个角度说,王羲之书写揽字,可能只是如前面那些字例一样,写了一个通假字而已。下面再说说第二个疑问,即王羲之为曾祖王览避讳,把览字改写成揽,可能并不违反当时的改字避讳规范。

《揽》文主要论证的,是用揽替代览来避讳,不合乎当时应有的避讳礼法。确如《揽》文所言,如果用改字的方法避讳,更规范的是用一个字义相通,但字形、字音不一样的字来替代,即同训代换。如避讳晋武帝司马炎,遇炎字就改为盛字;避讳晋元帝司马睿,遇睿字可改为明字。

这样的避讳方法,多用于避国讳,《揽》文汇集了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国讳30余例,兹不重述。而士人间避私讳或家讳,《世说新语·文学》第77则颇有代表性:庾阐写《扬都赋》,有一句“比德则玉亮”。当时另一位重臣庾亮要来看这篇赋,为了避讳庾亮的名字,庾阐就把此句改为“比德则玉润”。这代表了祁小春先生认定的当时改字避讳之规范。

但是,类似王羲之以揽代览,用改易偏旁来改字避讳,也有不少例子。陈寿作《三国志》,为了避讳司马懿,将张懿的名字写成张壹,减损了懿字的偏旁。当时,为了避讳司马师,将传说中的风神——风师,改称风帅,也是用减损字的笔画来避讳。

更有代表性的,是《揽》文反复举证的王舒之例:朝廷让王舒担任会稽内史的官职,王舒是王会之子,为了避讳父亲的名字,王舒表示不能去会稽做官。后来朝廷将会稽改为郐稽,王舒不得已只好去任职。这个例子固然可以说明,将会添加偏旁改成郐,并不严格符合避讳规范,所以王舒并不满意。但同时也恰恰说明,改易偏旁改字避讳的方法,当时也是使用的。

当然,会与郐不但字形不同,字音也不同,而王羲之改览为揽,虽然字形不同,字音却相同——两者比较,王羲之是自己可控的改字,王舒是自己不可控的改字,王羲之反而改得更不严格——但这些情况是否可以理解为,这两者是宽严之分,并非对错之别?与此类似,当时避讳司马昭的名字,将昭改作邵或韶,也是通过改易偏旁进行避讳。《揽》文对此的解释是,这些改易偏旁的避讳,字音、字形乃至字义都不同,而揽与览字音相同,所以不合规范。用改易偏旁的方法改字避讳,一定要字音不同才可以吗?公认比较可信的王羲之传世书作中,王羲之写过“政”与“征”字:《十七帖》中,有“足下今年政七十耶”;《淳化阁帖》中,有“送此鲤鱼,征与敬耶不”。

与此同时,王羲之还会将正月,写成初月。对待这一现象,从宋代起,人们一般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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