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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网络启动仪式

网友发布 2022-09-26 00:01 · 头闻号站长动态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针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网络攻击时有发生,给国家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运行带来巨大危害。

《网络安全法》要求,网络运营者必须承担维护网络安全的主体责任,采取有效的网络安全保护措施,否则将受到法律追究。

网络安全义务绝不是空说说的。

2020年12月,红河州蒙自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发现,当地一家运输公司的驾驶员定位系统遭到黑客攻击,系统登录界面标注有非法信息。

网安民警对该公司机房进行检查后发现,该公司计算机系统遭到非法入侵,系统使用权限和文件内容被修改。

经核实,2020年7月,蒙自市公安局网络安全大队发现该公司未按要求落实网络安全技术措施,计算机系统存在病毒。被责令限期整改,并当场给予警告处罚。

8月中旬,虽然公司购买了三级网络安全设备,但由于公司机房搬迁,安全设备安装尚未完成,导致此系统被入侵。

由于未尽到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相关系统缺乏网络安全技术保护,导致公司计算机系统陷入黑客攻击陷阱,造成系统非法的严重后果。公安机关对该公司罚款5万元,对责任人周罚款5000元。

法律条款

《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

实施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护网络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

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

采取技术措施,防范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等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

采取技术措施监控和记录网络运行状态和网络安全事件,并按照规定保存相关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

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加密等措施;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网络安全法》第25条

网络运营者应当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应对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等安全风险;一旦发生危及网络安全的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按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网络安全法》第59条第1款

网络运营者未履行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286条之一

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导致大量违法信息传播;

造成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

造成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

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

网络空成为继陆、海、空和天四大疆域之后的国家第五疆域。和其他领域一样,保证network 空的安全就是保证国家安全。

网站负责人和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开展网络安全工作,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在网站日常运营过程中,主动履行安全保护义务,保护网络不受干扰和篡改。

公安机关将继续清理整顿网络违法现象,依法查处各类不履行网络安全义务的违法行为,加强网络空安全治理,督促各网络运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网络运行安全义务和网络信息管理义务,共同建设廉洁网络空。


图片:网络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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