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站长动态首页 网站导航

世界之窗违反商业道德,腾讯获赔万,网友表示不科学

网友发布 2022-09-21 08:21 · 头闻号站长动态

大家都有这样的经历,就是用浏览器在线看视频的时候,经常会在片头或者暂停的时候弹出一些广告。这是视频播放网站专门添加的广告,为了获取广告费,达到盈利的目的。为了提高用户的上网体验,一些浏览器开发者开发了一项新功能,即通过浏览器屏蔽过滤视频网站的广告。作为用户,大大提高了观影的流畅度,但这种行为是正当行为吗?前段时间,一个活生生的案例告诉了我们答案。

近日,腾讯起诉世界之窗浏览器屏蔽广告,造成其经济损失,案件告一段落。北京智院二审判决下来了,内容如下:世界之窗浏览器的广告过滤功能违反了不正当竞争法,判决世界之窗浏览器赔偿腾讯经济损失189万元。

腾讯在一审中主张,腾讯视频是网站的合法运营者,为了向客户提供免费视频服务,增加自身收入,在视频中插播广告是合法行为。世界之窗浏览器有广告过滤功能。用户开启过滤功能后,腾讯视频网站播放电影时出现的广告会被自动屏蔽过滤掉,使得腾讯不得不从自己的网站视频中获取利益,给腾讯造成经济损失,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腾讯请求法院判令世界之窗浏览器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律师费、公证费共计500万元。

法院一审后认为,世界之窗浏览器拦截广告的行为并非针对特定视频运营商,广告过滤功能也是业内通行做法。虽然用户使用了拦截功能,降低了广告的曝光率,但这种降低并不构成法律应当救济的实际损害。只是损害了竞争对手的部分利益,影响了部分网络用户的选择,并没有达到影响其生存的程度。未对腾讯利益构成根本性损害。因此,一审法院认定该行为不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规定,驳回了腾讯的诉讼请求。

看到这个结果,腾讯当然不服一审判决,因为世界之窗浏览器的行为确实严重影响了自己的营收。继续上诉至北京智院,提交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利益受到了侵害。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定,世界之窗的行为是否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应以是否违反商业道德来判断。同时,反不正当竞争法很好地保护了社会经济秩序,对社会有很好的促进意义。

根据《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二审法院认定世界之窗的行为已违反商业道德。即使不考虑规定,这种行为也是采取积极措施干涉他人业务的手段,与商业道德背道而驰。

鉴于上述结果,北京智院变更了本案判决,判决世界之窗浏览器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189万元。

在这一事件上,用户的讨论也很热烈,为世界之窗浏览器叫苦。世界之窗浏览器根据用户的心理需求开发了这个功能,它也是服务大众的,给用户带来了高质量的上网体验。现在很多浏览器都有这个功能,包括腾讯自己的浏览器,这也是行业惯例。

至于腾讯,它是一家综合性的科技公司,在视频中插入广告的盈利模式占公司总收入的比例非常小。一家年收入2000多亿的大公司起诉世界之窗,胜诉,赔偿189万。其用意何在?你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

免责声明:本平台仅供信息发布交流之途,请谨慎判断信息真伪。如遇虚假诈骗信息,请立即举报

举报
反对 0
打赏 0
更多相关文章

评论

0

收藏

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