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板日报9月2日讯——9月1日晚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并明确《办法》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监管部门对网上销售处方药的态度备受业界关注。
毕竟早在《办法》颁布之前,阿里、JD.COM、1号药网、微医等多家企业已经率先试水网售处方药。虽然非处方药销售仍然是网上药品销售的主要形式,但得益于便利性等因素,近年来处方药的网上销售增长迅速。据统计,2020年处方药网上销售额共计1050亿元。
因为医药是一个高度监管的行业,监管部门对网售处方药的态度也将决定整个行业空未来的规模。
从《办法》的内容来看,一位医药研究员对科技创新板日报记者表示,《办法》首先允许网络销售处方药的市场行为的存在;在此基础上,《办法》强调了监督。
“办法的制定是基于保证质量、便民利民的考虑。”该人士表示,目前实际上已经存在的新商业模式,以包容的态度得到了《办法》的认可。
事实上,《办法》的制定已经持续多年。9月1日正式发布后,多家医药电商平台均表示“不意外”。他们表示,一方面,《办法》对医药电商的合规运营提出了更高的监管要求;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医药电商在健康的环境下继续做大做强。
时隔多年,《办法》终于落地
事实上,监管部门对网售处方药的态度经历了明令禁止、开放探索、有序放开三个阶段。监管部门态度的转变可能得益于新冠肺炎疫情。
1王耀告诉科技创新板日报记者,多年前,1王耀曾参加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相关研讨会,与同行企业代表多次征求意见和反馈,监管部门也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认真研究。
前述药监局研究员向科技创新板日报记者指出,其实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服务“六稳”和“六保”进一步完善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的意见中,就可以预见处方药网上销售的场景。
据此,要创新养老医疗服务供给,在保证电子处方来源真实可靠的前提下,允许在互联网上销售除国家专项管理的处方药以外的处方药。
《办法》细则体现了宽容和审慎。
从内容上看,《办法》对销售主体和经营范围的界定,以及电子处方、销售流程、药学服务、药品追溯、信息保存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比如,《办法》强调处方药的陈列和销售管理。在通过处方审核之前,平台不得显示说明书等信息,也不得提供与购买处方药相关的服务。
“这将有助于杜绝‘先买药后补方’的行为。”微互联网医院质量控制管理专家赵睿解释道。
“也就是说要‘先吃药后开药’,这符合互联网诊疗的监管规则。”医学会向科技创新板日报记者进一步解释。
赵睿还强调,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办法》还提高了处罚力度,进一步压实了第三方平台对药品质量、配送、处方流通的监督管理,以及对药店审核资质签字备案的责任。
对此,前述药监局分析人士认为,《办法》的内容总体上是比较包容的。
他说,比如《办法》只限定了“药品网络零售企业不得以买药赠药的方式,违规向个人赠送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其他形式的促销并未禁止”;
又如“药品网络零售企业收到的处方为纸质处方影印版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处方重复使用”。只要有措施,难以辨认的处方影印版也可以接受;
比如“第三方平台要建立药品配送等管理制度”。可见,目前药店在网上销售,平台小哥的分销模式是条款固定的。
“当然,这些包容的情况背后,都有前置条件和约束,都有相应的惩罚条款。这就是《办法》中表现出的审慎。”他解释说。
第三方平台不得直接销售药品。
具体到第三方平台,前述人士认为,《办法》对第三方平台的管理做出了一系列严格要求。比如,平台要设立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并落实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配备药学技术人员;加强检查,对处方审核、药品销售配送、不良反应报告等行为进行管理。
同时,他也注意到,《办法》明确了第三方平台不得直接销售药品。
“《办法》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原则,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只有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已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方可开展药品网上销售业务,第三方不得直接销售药品。”他说。
按照科技创新板日报记者此前的理解,这杜绝了第三方平台在药品销售过程中“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象。
赵睿表示,总体来看,国家监管部门正在制定更加细化的网络售药管理办法,这对消除行业乱象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第三方平台公司来说,需要不断完善监管机制,投入质量监管团队和专业药师团队,加强药品物流等信息的可追溯管理,最终保证消费者的安全和权益。
连表示,作为一家互联网医院,公司一直秉承严肃医疗理念,坚持先处方后药物。药品只是在线诊疗的用药环节,服务于疾病管理的全过程,最终达到对患者治疗结果负责的目的。
1医药网表示,《办法》的实施对医药电商的合规运营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但也有利于行业的长远发展,有助于医药电商行业在健康的环境下做大做强。
免责声明:本平台仅供信息发布交流之途,请谨慎判断信息真伪。如遇虚假诈骗信息,请立即举报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