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视觉中国
文|网络盗版
作为世界上第一个通过反垄断法的国家,美国监管机构一直对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巨头”保持警惕。自计算机商业化以来,信息技术行业的领导者一直是反垄断行动的重点:1969年至1982年,美国司法部致力于拆分IBM通过诉讼;从1998年到2004年,美国司法部进行了一场旨在拆分微软的诉讼。这两起诉讼都以庭外和解告终,但IBM和微软的市场主导地位在诉讼过程中双双严重下滑,这可能并非巧合。自2017年以来,美国舆论界一直呼吁对新一代科技巨头采取反垄断行动。2010-21年,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对除微软之外的“四大”进行了反垄断调查,并于2021年6月针对科技巨头启动了6项反垄断法。同年7月,拜登总统签署第14036号行政命令,指示行政部门对科技巨头的并购和数据收集进行更严格的监管。在同一时期,美国联邦法院系统也收到了针对几家科技巨头的诉讼。上述新闻大多已被国内媒体及时密集报道。然而,2022年,我们惊讶地发现,美国针对科技巨头的反垄断行动,无论是立法层面还是司法层面,都呈现出“雷声大雨点小”的趋势,美国舆论对反垄断的关注度也大大降低。虽然美国监管机构不会善罢甘休,但短时间内有效打击科技巨头将会非常困难。
立法动作:八起反垄断案中,只有两起大概率通过。
2021年6月,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发布了六项反垄断立法草案,作为对科技巨头为期两年的调查的阶段性成果。它们的共同特点是针对“主导平台”,覆盖范围要满足以下条件:可见“六单”只针对消费互联网公司,因为企业服务公司很难达到MAU的门槛;只针对总部设在美国或某个重要市场的公司,因为用户数量是以美国为基础的;只针对业务非常成功的公司,因为对销量和市值的要求极高;只针对消费互联网业务非常成功的公司,不针对跨界试水或者玩票,不是“关键玩家”的公司。毫无疑问,当时符合上述条件的“主导平台运营商”只有四家:苹果、亚马逊、Alphabet和meta微软不一定满意。此外,国会两院议员还提出了2021年的另外两项法案。它们的适用范围与前六项法案不同,但同样针对科技巨头:一项旨在监管应用商店运营商,另一项旨在限制大公司的并购。我们可以把它们统称为“八大法案”。本届国会还有一大堆其他反垄断法,但严肃性不高,关注度较少,通过的可能性很低。我们需要讨论的主要是“八项法案”。
“八项法案”的文本非常复杂,参众两院审议的版本也很多。但立法目的相对一致,即防止科技巨头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保护其竞争对手和客户。具体措施如下:这一系列立法让人看了血脉贲张。在实践中通过的可能性有多大?可惜的是,估计只有2-3个能通过。美国的联邦立法程序首先由两院的相关委员会审查。比如以上八个法案,都是两院司法委员会审议;如果有,提交全院审议;在两院表决的情况下,如果法案文本有冲突,应成立两院协商小组,协商结果由两院再次通过;最后提交给总统签署成为法律。以上任何一个环节的缺失都可能导致法案夭折。
02美国联邦立法程序
资料来源:国家立法之友委员会
“八项法案”目前处于立法进程的哪个阶段?其中只有三项获得两院司法委员会的批准,但至今未提交全院审议;3项获众议院司法委员会通过,未提交全院审议;一个是参议院司法委员会批准的,没有提交全院审议。还有一个审判委员会没有通过任何一个法院。从联署议员人数、是否同时有两党议员联署、委员会表决结果来看,我们认为只有两个法案通过概率大,而且只是不重要的法案;两个法案通过的概率中等;其余的通过概率不大。
由于“八项立法”主要由民主党推动,而民主党在2022年中期选举中的形势不容乐观,一旦共和党胜选,恐怕意味着“八项立法”将被无限期搁置。目前,拜登总统尚未就“八项立法”公开表态。虽然普遍认为他支持反垄断,但这似乎不是他的优先事项。根据国会官方日程,本届国会将于2022年8月休会,之后将有一场激烈的中期选举。这意味着,如果“八项立法”在7月前没有被列入两院的议事日程,年内审议的可能性不大。
“八件立法”的地位:蓝色有利,绿色适中,橙色不利。
美国国会反垄断立法之所以雷声大雨点小,除了共和党的强烈反对,更深层次的原因是美国民众关注的焦点不再是反垄断。本次中期选举的热门话题包括通胀、潜在经济衰退、国际形势、非法移民和枪支管制,但不限制或拆分科技巨头。除非民意发生剧变,否则依靠选票的立法者肯定不会认真推动一个不被选民重视的议程。
司法行动:只有两起诉讼取得了一些进展。
美国是一个适用普通法的国家,法院判决在其管辖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因此被称为“法官造法”。在反垄断方面,司法诉讼的影响力往往不逊于立法,立法的实际效果取决于司法。自2019年以来,美国联邦监管机构、各州和普通当事人发起了一系列针对科技巨头的诉讼。目前,似乎没有取得什么进展:
上述案件名称令人眼花缭乱,我们可以根据原告的主要诉求将其分为四种:打包和解;兼并和收购;应用商店类;其他垂直市场类别;重要性降低。
首先,它是一揽子解决方案,意在指控科技巨头在一个巨大而重要的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并试图对其进行全面限制。一旦被法院受理,影响会非常严重。比如美国诉谷歌是对Alphabet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和广告业务的总攻,D.C .诉亚马逊也是对后者的电商平台业务的总攻。但是,司法诉讼不过是漫天要价,还钱而已。在大多数情况下,仍有可能达成适度的庭外和解。
其次,MA类别旨在纠正科技巨头过去损害市场竞争的MA行为,寻求业务拆分,并在未来停止类似行为。FTC诉脸书原本属于“一揽子和解”诉讼,但在被法官部分驳回后,它转向关注脸书历史上的收购行为。如果这起案件的结果令原告满意,美国联邦执法机构可能会发起更多类似的诉讼。
第三类是应用商店类,主要针对关闭应用商店,收费过高,禁止第三方渠道行为,可能影响应用开发者利益。当然,苹果的App Store首当其冲,但是Google Play也受到了影响。卡梅隆等人诉苹果,Epic Games诉苹果,Epic Games诉谷歌都属于这一类。迫于压力,苹果做出了主动让步,允许开发者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用户,为用户提供了绕过App Store进行支付的渠道。在Epic Games诉苹果案的判决中,法官驳回了原告的绝大多数诉讼请求,只要求苹果允许开发者向用户提出其他付费选择,而苹果已经主动这么做了。
第四,其他垂直市场,主要针对一些对科技巨头收入贡献不大的小市场,比如Fremgen等人诉亚马逊,指控后者在电子书领域滥用定价权。此类诉讼影响力有限,外界关注度较低。
在上表所列的七起重要诉讼中,有两起已经终止;其余五起正在进行的诉讼仍在联邦地区法院一级。美国司法系统分为两部分:联邦法院和州法院。反垄断法是联邦法律。一般情况下,诉讼应在联邦法院提起,联邦法院分为三级:地区法院、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目前唯一可能进入上诉法院的是Epic Games诉苹果,双方均已提起上诉。至于其他案件,恐怕要拖到2030年才能走完地方法院审理、判决、上诉、受理的全过程。
04美国司法系统
资料来源:司法学习中心
针对科技巨头的诉讼进展甚微。一方面,调查取证困难,法律概念适用不清。例如,在部分驳回联邦贸易委员会诉脸书的起诉时,法官指出,联邦贸易委员会未能证明脸书在个人社交网络市场上具有支配地位。另一方面是由于美国反垄断执法部门的不重视。比如美国诉谷歌,远没有多年前美国诉微软快,至今也没有披露重量级证据。归根结底,美国执法部门可能还没有做好专业打击科技巨头的准备,现阶段发起的大部分诉讼大概都是声明。从司法角度来看,很多联邦法官可能并不认为科技巨头对美国市场经济构成严重威胁,也不认为这类诉讼具有很高的社会意义。
美国联邦执法机构对科技巨头的反垄断措施可谓“一只螃蟹不如一只螃蟹”:五十多年前,在对抗IBM时,美国司法部进行了长达十一年的顽强诉讼;二十多年前与微软对抗时,美国司法部进行了长达四年的诉讼,并迫使后者接受了一个没有伤害和羞辱的和解方案;今天,当面对“四大科技巨头”时,美国司法部和FTC甚至拿不出一份像样的起诉书。也许他们一开始就不想做?
科学技术能造福社会是很重要的
在2021年第四季度的财报电话会议上,Alphabet首席执行官桑德尔·皮帅被分析师问及一个敏感问题:“我们看到了美国国会提出的很多法案。好像都是针对你们这些大科技公司的。你认为这些法案的优缺点是什么?”桑德尔·皮帅给出了直接坦率的回答,并提供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视角,我们认为应该摘录如下:
“重要的是科学技术能造福社会。所以我们赞成很多地方的调控措施。例如,我们呼吁引入隐私立法,特别是在联邦层面保护儿童隐私。然而,目前国会提出的许多建议并不是为了解决应该解决的问题。我们真诚地担心一些立法方案会破坏我们为用户提供的一系列受欢迎的服务,也会使我们在产品安全和隐私方面的努力失去意义。”
“在某些情况下,这些立法委员会使美国公司处于不利地位,从而损害了美国的竞争力。总的来说,当我们给一个产品增加很多功能的时候——你知道,我们每年给搜索业务增加3000个功能;我们如何确保每项功能都符合这些监管要求?需要主动申请等待审批吗?监督可能会导致意想不到的负面后果。我们非常担心这些规定对小企业和当地零售商以及他们的顾客的影响。”
“正如我所说的,我们承诺以建设性的方式做事。我们总想积极参与监督,让自己做的事情对社会有益。因此,我们已经敦促国会花更多的时间来考虑这些立法项目可能带来的计划外的负面后果。我认为我们应该继续专注于为客户创造优秀的产品。”
早些时候,亚马逊开设了一个名为“支持小卖家”的网站,以反对国会正在计划的立法。在这个网站上,有以下两个精彩的表达:
亚马逊认为“八单”会损害小卖家的利益。
“国会最近提出了许多监管立法提案,针对包括亚马逊在内的大型科技公司。如果这些法案得以实施,亚马逊为第三方卖家打开市场的能力将受到严重损害,这可能导致数十万美国中小企业失去通过亚马逊平台获取客户的能力。显然,这将损害小企业赚取收入的能力,以及数亿消费者从我们的合作伙伴那里获得各种低价商品的能力。”
“我们承诺继续为第三方卖家的成功做出贡献。只要我们共同努力,就能为消费者提供任何人都无法单独提供的良好体验。我们希望告诉你们这项立法意味着什么,我们希望你们的声音能够被听到。让我们一起努力,让亚马逊成为第三方卖家的天堂。”
我们想补充一些东西,但Alphabet和亚马逊已经完全说出了我们此刻想说的一切。本文摘自互联网海贼深度调研报告《美国科技巨头的神话与现实》。读者可以点击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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