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近日,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委、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天津市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围绕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处理处置,提出了我市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目标和具体实施措施。

实施方案在充分考虑我市现有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工作的基础上,明确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目标——到2025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95万立方米/日,新建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35公里,新建中水管道24公里。中水利用率达到50%以上,城市污水处理集中处理率达到97%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7%以上。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城市生活垃圾焚烧能力达到18550吨/日左右,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左右,城市生活垃圾全部无害化焚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继续保持所有医疗废物无害化。
《实施方案》以补短板、扬长避短、优化布局、提升质量为导向,提出了5个方面15条实施措施,加快我市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在加快补齐产能短板方面,包括完善污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持续推进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等四项措施。应努力建设一体化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包括两项措施:促进环境基础设施系统的整体规划和加强设施的协调和高效连接。在推动智能绿色升级方面,包括推动数字融合、改善绿色背景等两项措施。在提高建设运营市场化水平方面,包括积极营造规范开放的市场环境、深入实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环境综合治理和托管服务等三项措施。在完善保障体系方面,包括加强科技支撑、完善价格收费体系、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完善统计制度四项措施。
为推动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实施方案》要求,各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工作部署,明确目标责任,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下一步,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委、市卫生健康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调、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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