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消息,国家标准《建筑工地建筑垃圾减量技术标准》开始征求公众意见。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地建筑垃圾的减量化和处置。根据要求,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减量化要按照“预估先行、源头减量、分类管理、就地处置、控制排放”五项原则进行。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应当就地处理和回收,在施工现场收集、贮存建筑垃圾的过程中,不得将生活垃圾、污泥和危险废物混放。背景目前,我国建筑垃圾主要采用运输、填埋和露天堆放等方式处理,不仅占用大量土地资源,而且产生有害成分和气体,造成地下水、土壤和空气体污染,危害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3060”背景下,建筑垃圾运输成为“高碳”领域。使用的车辆几乎都是柴油重型卡车,排放高,行驶噪音大,污染严重。而且车辆违法率高,恶性事故频发,每年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大量损失。在2019年举行的全国建筑垃圾与城市发展会议上,北京建筑大学副校长张大宇估计,中国建筑垃圾年产量约为35亿吨。据住建部年鉴统计,到2020年,全国生活垃圾清运量仅为3亿吨。即使忽略年份,中国的建筑垃圾量也是生活垃圾的10倍以上。如此多的建筑垃圾如果用传统的运输和填埋的方式处理,显然是不可持续的,也与庄严承诺的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和碳中和的目标背道而驰。同时也不符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在2020年4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对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作出了相关规定。为深入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和《建筑工地建筑垃圾减量化指导手册》。为规范建筑垃圾的分类,实现建筑垃圾的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处置,进一步提高建筑工地建筑垃圾的减量化水平,在上述政策文件的基础上,编制颁布了本标准。界定“建筑工地建筑垃圾”行业标准《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T 134中已经明确了“什么是建筑垃圾”的问题。建筑垃圾是指“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过程中产生的废土、废料及其他废弃物。由建设单位和居民装修的房屋”。但是,不包括已经过检查并被确定为危险废物的建筑废物”。由于此次发布的标准针对“建筑工地建筑垃圾”,提出了建筑垃圾产生量估算、源头减量等新概念,标准在条款上进行了补充:建筑工地:指经批准用于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施工活动的建筑工地。建筑工地垃圾:建筑工地产生的建筑渣土、工程泥浆、建筑垃圾的总称。建筑垃圾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在新建、扩建、改建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不包括经检验认定为危险废物的建筑垃圾。估算:新建建筑施工前,根据建筑类型、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因素,计算建筑垃圾的预计排放量。源头减量: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通过节材设计、减废技术、精细化管理等手段,从源头上减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产生。节材设计:在不降低设计标准、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以节约建筑实体和构造措施材料为目标,遵循精确投料、循环利用的原则,对设计图纸进行优化深化。减废技术:在不影响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以尽量减少施工现场产生的建筑垃圾量为目标,整合整理传统施工工艺,应用“四新技术”,优化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精细化管理:通过提高施工现场的信息化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管理机制,减少材料的过度投入,提高材料周转效率,避免建筑浪费。处置:对施工现场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收集、储存、再利用和回收。再利用: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经处理后,不改变原有物理状态,可直接用作建筑材料或应用于本项目。回收利用: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经过处理改变建筑材料原有的物理状态后,成为可利用的可再生资源。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应遵循“预估优先”等五项原则。在住建部《建筑工地建筑垃圾减量指导手册》提出的建筑工地建筑垃圾减量四项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了“预估优先”原则,并将其放在首位,使四项原则提升为五项原则,即预估优先、源头减量、分类管理、就地处置、控制排放。标准强调,建筑垃圾减排目标和源头减排措施的制定应根据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预计量确定。在具体估算中,标准指出建筑垃圾应根据建筑垃圾的种类和施工阶段进行估算,并给出了相应的计算公式:

上述宣传的象征意义和使用参数在原标准中有详细说明。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应当按照《垃圾分类》的标准要求进行分类。施工现场收集、贮存建筑垃圾过程中,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污泥和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应分类处理,分为金属类、无机非金属类和其他类。其中,金属建筑垃圾包括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垃圾;非金属建筑废物包括烧土制品、天然石料、水泥、混凝土和其他废物;其他建筑垃圾是指除金属建筑垃圾和无机非金属建筑垃圾以外的垃圾。表1建筑垃圾分类方法
提出建筑工地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标准,实施建筑工地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在工程设计过程中,应结合工程所在地的法律法规、资源环境、经济技术条件,选择合理的建筑形式、技术、设备和材料,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建筑垃圾的减量化,如设计和施工中的BIM技术、编制建筑垃圾减量专项设计说明、施工前编制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专项方案、施工过程中避免或减少设计变更和施工拆除、标准化设计和施工方法等。《建筑工地建筑垃圾现场处置与回收利用标准》指出,建筑工地建筑垃圾现场处置应当遵循因地制宜、分类利用的原则。要求标准化建设单位建立建筑垃圾再利用和回收管理制度,制定实施措施。建筑垃圾中的金属和无机非金属应该回收。现场不能处置的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后运至指定的场外场所回收利用。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可通过以下方式再利用:现场多余的混凝土应作为预制过梁、木砖、后浇带密封盖板、异形砌块等小型构件;由建筑垃圾加工而成的再生混凝土骨料可用于制作再生骨料混凝土和中小型混凝土构件产品,如异性砌块、路缘、格子等。施工现场产生的砖渣和碎料经处理后可用于铺设临时道路路基。工程渣土可以通过清理、筛分、晾晒、掺石灰或水泥等措施进行改良,达到回填土的要求,可以作为回填土方使用。施工现场产生工程泥浆时,应设置沉淀池和蒸发池。本项目的污泥在沉淀池中沉淀,沉淀物在蒸发池中脱水固化。破碎后可用于工程回填。可再利用的块状、管状、条状等形状的黑色金属建筑工地建筑垃圾,应当通过切割、焊接等方式,作为建筑材料直接在工程中再利用。比如,剩下的钢筋可以加工成马凳筋、定位筋等。供野外使用,或延伸加工成钢网片,可用于野外工具设施,如洗车槽、防护门、排水沟等。型钢和钢管的边角料可以切割焊接成吊箱、工具箱等小型实用器具;钢管富余,可用于套管;施工后期,料架型钢可以变成管道支架。有色金属建筑工地的建筑垃圾应当收集并回收利用。现场短木可用于小开间模板支撑、洞口防护等。,或者推而广之,可以依次使用。废模板可以用来做覆膜、消防柜、楼梯踏板、花坛、雨箅等。,剩下的材料可以加工成模具,让管道穿过楼板的预留孔。PVC线管废料和余料可加工成花盆或花槽,也可用作PVC线管的固定件和支撑件,或用作卫生间、厨房等区域的支管。将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加工成再生产品的,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般普通混凝土结构工程中使用的再生骨料混凝土应当满足强度、耐久性、和易性等工作性能要求,进场时应当具有质量证明文件,并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再生骨料砌块和砖的尺寸偏差、抗压强度、外观质量、收缩率等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进行型式检验。进场时,应提供质量证明书;再生骨料应符合GB/T25177《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的规定。标准全文可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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