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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可获千万扶持!前海出台最新政策率先破题深港澳科创跨境融通

网友发布 2022-08-14 07:40 · 头闻号项目分享

在现代服务业的基础上,《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规划》赋予前海“加快科技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新任务,为前海发展模式实现新突破提供了重要机遇。

最新的《深圳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也将前海、河套、西丽湖科教城、光明科学城列入深圳四大战略平台,着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核心。

但“前海如何整合深港两地的比较优势,率先突破制约科技创新特别是原始性、颠覆性创新的各种体制机制障碍,避免与周边地区同质化竞争”也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

8月10日,深圳前海管理局正式发布《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支持科技创新实施办法》。以深港合作为主线,围绕“推进深港澳创新要素跨境融合、培育深港澳科技合作创新生态、构建知识产权生态体系、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打造海洋科技创新高地”等领域推出一系列支持措施,成为前海打造高水平对外科技开放门户枢纽的突破口。

《办法》适用于注册地、实际经营地、纳税地均在“大红海”从事科技创新和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等领域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以及在上述机构工作的个人。原则上每个机构和个人的年度支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和200万元。

但同时,符合《办法》和南山区、宝安区、前海合作区其他配套政策的,不能就同一事项重复申请和享受配套资金。

港澳地区高校在设立孵化器时可优先给予空支持。

为打造深港科技创新链,降低创新创业合作成本,促进深港澳创新要素跨境融合,《办法》将引导深港两地技术、设备、资金、人才等创新要素优化配置。

首先,在跨境孵化方面,要支持港澳高校设立孵化器、孵化器。其中,港澳团队占比不低于70%的孵化器,将在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厂等载体中优先安排空,为港澳人才提供住宿、交通等一站式配套服务;对投资前海港澳创新创业团队、占总投资不低于70%的孵化基金,前海产业引导基金将通过合伙或参股方式参与基金设立。

其次,在港澳地区科研成果跨境转化方面,支持企业或机构购买港澳地区高校、RD中心的知识产权或知识产权许可,支持深港澳科技计划项目开展成果转化,最高支持50万元。

此外,在风险投资集聚方面,我们将依托前海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港澳和国际资本投资前海科技RD企业。基金投资的项目必须属于前海支持和鼓励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科技服务和信息服务。

此外,在国际人才交流方面,支持港澳及国际科技企业和新设RD机构在港澳设立院士和博士后工作站,促进港澳及国际博士后在前海发展,按市级补贴额度给予50%的配套补贴。

联合实验室最高可获得500万元人民币的运行经费支持。

为培育深港澳科技合作创新生态,推进科技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办法》重点支持“科技创新联合体、科技创新共同体”等多种形式的科技创新合作。

一方面,除对粤港澳新设RD机构的支持管理措施外,支持世界500强企业与国家创新载体或国际重要实验室共建联合实验室,对符合条件的联合实验室,按实际投入运行的50%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

另一方面,激发国内外各类合作组织在科技创新中的平台和纽带作用,将支持在前海设立促进粤港澳科技创新合作、科技创新开放合作的社会组织,支持发起国际科技组织等支持措施,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落户30万元。

前海作为科技合作创新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还将支持重大国际科技交流活动,占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30%,最高200万元;支持科技金融的服务创新,提出鼓励建立科技企业联合信用共保机制、支持金融服务新产品、加强科技保险风险保障等措施,最高支持50万元。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办法》规定每家机构年度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但为进一步鼓励骨干企业人才在前海发展,对年利润总额不低于1200万元的科技型企业,给予管理团队贡献最高2000万元的奖励。

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成功最高可获30万元支持。

知识产权是前海计划重点推进的创新生态建设任务,也是前海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特色优势,在推动前海科技发展方面具有巨大的制度创新潜力。

为了构建知识产权生态系统,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运营和保护链条,《办法》支持高质量的知识产权保护。对成功开展境外知识产权保护的,按照实际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调查费、鉴定费、检索评估费等合理费用的50%给予最高30万元支持。

支持科技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的机构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支持。同时,支持知识产权转化应用平台建设,对国家基地或转化应用平台运营机构给予一次性支持200万元,对知识产权展示活动按实际发生费用的30%给予最高支持150万元。

优质新入驻企业最高可获得20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数字经济在前海科技产业发展中处于领先地位,深港数字科技合作成果初步显现。为支持数字经济企业集聚发展,打造产业创新高地,《办法》拟对符合“世界500强企业或其深层次子企业、上市企业、独角兽企业或瞪羚企业、专精特新重点的小巨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条件之一的企业提供办公场所和总部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优质新落户企业,根据其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支持;对成长性较高的优质企业,按照利润总额增量部分的5%,每年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此外,我们将支持创建数字经济示范项目,并在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智能制造、数据交易等领域开展合作。,对去年新列入上述领域国家示范项目并在前海落地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同时,鼓励数字科技产品以场景驱动创新,符合条件的智慧园区按照科技产品服务成本的30%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

高端海洋科研机构在前海设点,可一次性支持200万元。

扩建后的“大前海”位于广深港海洋科技创新走廊和深惠汕海洋产业发展走廊交汇处,拥有630平方公里海域、13个岛屿、68公里海岸线和7个港口码头。拥有2000多家注册涉海企业,涵盖11个行业,海洋资源丰富。

为打造海洋科技创新高地,《办法》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三项措施。一是支持重点海洋企业引进,按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落户支持。

二是支持高端海洋科研机构引进,对在前海设立分支机构、拥有5名专家组成的常设科研团队的世界知名海洋科研机构和国家重点海洋科研单位,给予一次性支持200万元,科技研发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

第三,鼓励企业加大海洋科技研发投入。面向海洋高端智能装备、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电子信息、海洋新能源、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海洋科技企业。,上一年度科技研发投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研发投入的3%最高支持50万元。

[记者]这条路

【作者】Theway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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