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申报海口污泥综合利用示范中心项目的农丰宝公司,现已倒闭。图:本报记者谢银宗从污水处理厂买来污泥,然后用来生产生物有机肥转卖...海南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得者、海南农丰宝化肥有限公司股东楼斌飞说,他所在的公司当年设立的绿色循环经济项目,不仅能解决污泥处理问题,还能让污水处理厂获得利润。这个项目投产前,楼斌飞的企业已经解散清算。
始于18年前。2002年,海口市政府邀请农丰宝公司在海口处理污泥。因为治污有效,农丰宝公司于2011年通过海南省水务局向国家发改委申请了“海口污泥综合利用示范中心”项目。年底立项,中央财政支持基金。

2012年9月,海南省水利厅下属国有企业海南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与农丰宝公司成立国有公司海南农丰宝环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在持有国有资产后,被海南自来水公司和四川北控广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的海南空海环保生物投资公司“摘桃”,中央拨给海口污泥示范中心的钱也随之转移。
交易公告显示,海口市水务局斥资7500万元向空海环保公司购买了为期3年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服务。按照楼斌飞当初的处理技术和发展方向,这个项目本来可以让污水处理厂和农丰宝环保公司双盈利;空海环保公司接手后,海口市政府每年必须支付该公司2500万元购买服务和处理污泥。赚钱的生意变成了赔钱的生意。海南水务投资公司全资拥有的海南水务集团审计与风险管理部部长王建国向本报解释,当时环保压力没那么大,可以随意填埋;现在必须无害化处理,因为污泥量大,环保压力大,政府只能购买服务。
另外,据论文作者,西部某市发改委专家介绍,中央下拨的资金要求专款专用,不得挪用。项目名称、业主单位、项目位置的调整属于重大变更,应按规定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告。
海南省发改委办公室工作人员近日对本报表示,该项目一直叫海口生物示范中心,从未更改过,不需要向发改委申报。NDRC为此项目申请并安排了中央资金。
但海南省发改委文件显示,2015年7月8日,该委同意海口污泥示范中心更名为海口生物示范中心。海南省财政厅的文件也证实,海口生物示范中心于2015年8月以海口污泥示范中心的名义申请国家专项资金。
由于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突出贡献,楼斌飞于2008年2月获得海南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楼斌飞,浙江义乌人,是海口市政府的“特殊业务”。1998年4月,他创办了儋州市农丰化肥有限公司。因为公司生产的是“主食”,企业和产品没有竞争力。
一次偶然的机会,楼斌飞认识了从事微生物学研究的中国农业大学退休教授梅汝宏。在梅汝宏的建议下,考虑到“循环经济”的发展,楼斌飞开始探索城市污泥的无害化处理。
经他人推荐,儋州市农丰化肥公司于1998年10月开始研究海口白沙门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应用和市场化,并于2002年5月成立农丰宝公司。
海口市城乡建设局2002年向海口市政府出具的请示文件显示,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大量污泥露天堆放,对环境和空气体造成严重污染。工厂周围的居民向市政府、市人大和新闻媒体投诉。与此同时,污泥运往燕春岭垃圾场填埋时,因气味难闻,被澄迈县农民阻拦。
请示文件显示,因国家环保总局要在当年12月评定海口环保模范城市,海口市城建局要求海口市政府尽快出面与澄迈县协调。同时,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脱水污泥的处置问题,海口污水处理厂联系了农丰宝公司。
2002年9月,海口市政府决定“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专项工作,尽快审批。手续完备后,政府可以同意污水处理厂与农丰宝公司签订污泥购销合同,允许投产”。
根据上述文件,海口污水处理厂与农丰宝公司达成10年合作意向,每吨污泥15元包销,污水处理厂年收入50多万元,还节省了污水处理厂大量填埋污泥的土地和每年220多万元的污泥处理费用。
楼斌飞说,农丰宝公司经过立项、规划、环评等程序,最终落户海口白水塘封闭填埋场。
落户海口后,楼斌飞经过多年试验,探索出利用微生物处理城市污泥的方法,开发出了城市污泥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农林资源化成套技术,包括污泥专用发酵剂生产技术、污泥深度脱水发酵技术、生物有机肥生产技术和系列污泥专用处理设备,申请了10多项污泥处理相关专利。
农宝公司荣获“海南十大最具影响力品牌企业”,入选海南首个“循环经济实验基地”。娄斌飞还获得了海南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海南省财政厅2015年拨款文件显示,海口生物资源利用示范中心项目仍以海口污泥综合利用示范中心项目名义申请中央基建投资预算专项资金2957万元。由于农丰宝公司在污泥处理方面的独特优势,2009年5月,海南省以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的名义下发了《关于协调编制海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项目建议书的通知》。在海南省水务局的领导下,楼斌飞名下的海南富骏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09年完成了《海南省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工作。
2011年7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中央预算内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
同年8月2日,海南省水务局向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送了《关于海南省城市污水处理厂海口污泥综合利用示范中心项目立项的函》。
海南省水务局在信中称,已组织农丰宝公司编制项目建议书,并经专家评审。在此基础上,2011年4月组织省发改、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对长期从事海口白沙门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的农丰宝公司进行实地考察。通过调研,课题组充分肯定了农丰宝公司在污泥综合利用方面取得的成绩。结合创建生态省等实际情况,我厅组织编制了《海南省城市污水处理厂海口污泥综合利用示范中心项目建议书》,并请示海南省发改委立项。
污泥项目建议书显示,项目主管单位为海南省水利厅,项目实施单位为农丰宝公司。楼斌飞说,虽然项目是以水务部门的名义申报的,但实际工作由农丰宝公司承担。
海南省发改委于2011年9月30日回复《成立函》称,原则同意水务部门建设海口污泥示范中心,并要求水务部门根据原国家计委和海南省政府的有关规定成立项目建设运营公司,负责项目规划、资金筹措、建设运营等全过程。并抓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选址规划、土地预审、环境评价等工作。
楼斌飞说,2011年底,海口污泥示范中心项目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建设规模1.43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资8616万元,省级配套设施投资2900万元,企业自筹2900万元。
楼斌飞没想到,这个项目不仅给他带来了巨大的希望,还毁了他半辈子的努力。
海南省发改委发函批复同意海口污泥综合利用示范中心项目更名、业主单位变更、项目选址变更。验资被拒绝另设公司的楼斌飞向本报表示,海口污泥示范中心获国家发改委批准后,“海南省水务局和国家发改委以民营企业不能单独承担环保民生项目为由,要求国有资产控股”,并要求农丰宝公司起草海口污泥综合利用示范中心项目的项目法人公司方案。
但海南水务办工作人员对本报表示,并没有规定不允许民营企业单独承担环保民生工程。

农保公司提交公司方案后,海南省水务局和国家发改委出具了《关于定向发行海口污泥综合利用示范中心项目的咨询函》,决定成立项目公司,定向募集资金。
2012年6月27日,海南省召开海口污泥示范中心专题会议,决定由海南自来水公司和农丰宝公司共同组建农丰宝环保公司,海南自来水公司为控股股东。此外,2012年9月20日,海南自来水公司与农丰宝公司注册成立农丰宝环保公司,出资比例为国有资产55%,农丰宝资产45%。时任海南省自来水公司董事长的王又魁兼任农丰宝环保公司董事长,楼斌飞兼任总经理。
海南省政府的多份文件显示,尽管海口污泥示范中心项目已被海南省委、省政府列为重点项目,相关省领导也多次召开会议要求加快项目建设,但该项目一直未建。
同时,论文从海南省财政厅获悉,2012年5月,该厅将财政部向海口污泥示范中心下达的第一批3000万元专项资金拨付给海南省水务局。但楼斌飞表示,3000万元的专项资金并没有投入到项目中。
海南水务投资公司全资拥有的海南水务集团审计与风险管理部部长王建国对本报表示,项目和资金一直没有动,因为农丰宝公司用于注资的那种不符合公司发展,所以没有收到验资。农保公司未履行出资义务,项目被搁置。
楼斌飞表示,王建国的说法不实。他提供的“咨询函”中规定,海口污泥示范中心拟在农丰宝公司现有土地、厂房、设备和技术经验的基础上建设。至于资金的落实,农丰宝公司将进行实物投资,作为污泥处理的成熟技术和生产商,并计划投资于现有的经营性净资产。
该文注意到,在陈诚主持的上述专题会议上,还要求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农丰宝公司现有的土地、厂房、设备、专利技术等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以确保出资的合理性和公允性。
经海南自来水公司和农丰宝公司申请,海南瑞恒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对农丰宝公司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作出资产评估报告,农丰宝公司资产评估结果为8700余万元。
楼斌飞称,实物出资经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并经农丰宝公司和海南自来水公司签字同意后,由海南自来水公司的上级上报海南省国资委进行专家评审并获得批准,但海南自来水公司拒绝接受农丰宝公司的资产和物资转让。
海南自来水公司与农丰宝公司为“履行出资义务”发生争执,于2014年9月与四川北控广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成立空海环保公司。工商资料显示,空海环保公司成立时,国有股占55%,经营范围与农丰宝环保公司类似。
楼斌飞是在2015年11月知道这个项目“摘桃子”的。海南省有关部门找他谈话调查王又魁违法违纪问题时,告诉他农丰宝公司申报的海口污泥示范中心项目和中央专项资金转给了空海环保公司。
王建国说,因为项目不能一直拖下去,农丰宝公司没有尽到出资义务,所以他们要再成立一家公司来推进项目,这是省部级和国家级的,不能无动于衷。新公司成立后,项目迅速启动。
据海南当地媒体报道,海口生物利用中心于2015年9月29日开工建设。它是海南省政府的监督项目和海口市政府的重点项目。2018年1月15日,正式投入试运营。
海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称该项目从未改变。
一位来自西部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专家告诉该报,中央政府分配的资金应该与项目同步,专款专用,不得挪用。项目名称、业主单位、项目位置的调整属于重大变更,应按规定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告。但如果被举报,项目可能会重新立项,资金也可能会被中央收回。
对于项目是否需要重新立项,王建国认为,最终立项相当于重新立项,因为国家不可能两次把钱投在同一件事情上。由于国家资金跟随申报项目,原项目位于A,但土地不符合环保要求,根本做不了。抛开这个项目,他们做了一个类似的项目。对于海口来说,就是污泥的无害化处理和生物利用。那时候环保压力那么大,不可能什么都不做。如果你在A地做不到,你会在另一个地方做。
该报致函海南省发改委后,该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该报,该项目一直叫海口生物示范中心,既然从未更改过,就不需要上报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为这个项目申请并安排了中央资金,中央资金也安排到位,全部投入建设。他们也没有重建这个项目。还说已经核实了。
这位工作人员还说,海口生物示范中心已经在国家发改委注册,是空海环保公司投资的。该项目已建成投产,目前正常运行。
然而,论文获得的海南省发改委文件显示,2015年7月8日,海南省发改委向海南省水利厅发函批复,同意将海口污泥示范中心更名为海口生物示范中心项目,业主由农丰宝公司变更为空海环保公司,项目位置也有所调整。
同时,海南省财政厅文件还显示,2015年8月,海口生物利用中心仍以海口污泥利用中心名义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2957万元。
海南省财政厅工作人员查询材料后告诉本报,海口生物示范中心以海口污泥示范中心名义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5957万元,其余3328万元申请但未获批。
海南省财政厅2018年8月拨款文件中称,海口污泥综合利用示范中心项目专项拨款2957万元,并要求专款专用。事实上,该项目此时已经更名。在得知该项目及国家给予该项目的专项资金被转移后,楼斌飞向海南省水务局和国资委反映无果。2017年12月以来,他多次向国家发改委、海南省发改委审计厅反映情况,要求调查此事。
在楼斌飞反映情况的过程中,海南省自来水公司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农丰宝环保公司的诉讼,该院于2018年1月4日立案。
海南自来水公司认为农丰宝公司未履行出资义务,自来水公司出资的现金为国有资本。两家公司的成立是为了建设和实施海口污泥示范中心项目,达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农宝环保公司自成立以来,无实际生产经营,无营业收入,无实力建设实施海口污泥示范中心,导致项目业主变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海南自来水公司声称,这一损失与正常的市场经营风险无关,而是因为农丰宝环保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陷入僵局,没有其他解决办法。防止国有资产持续流失,只需要解散农丰宝环保公司就可以了。

农丰宝公司虽对海南自来水公司的上诉进行了辩护,但未被法院采纳。海口中院于2018年8月22日作出一审判决,解散农丰宝环保公司。
农丰宝公司不服判决结果,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9年5月30日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楼斌飞说,他在农丰宝公司经营期间,原来每年要花50多万元从污水处理厂购买污泥,也省去了污泥处理费。当时因为海口的污泥没有重金属超标,农丰宝公司通过购买污泥,用微生物处理,每4吨污泥可以生产1吨生物有机肥。生物有机肥和复合肥年产量4万多吨,年利润至少500万元。如今,海口市政府每年都需要花费巨额资金向空海环保公司购买服务。
海南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显示,2018年,海口市水务局向空海环保公司购买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服务,三年合同价7500万元,平均每年2500万元。
王建国说,那时候环保压力没那么大,可以随意填埋。现在有法律要求,不能随便处理,一定要无害化处理。因为污泥量大,环保压力大,政府只能购买服务。
对于楼斌飞和农丰宝公司的投诉
免责声明:本平台仅供信息发布交流之途,请谨慎判断信息真伪。如遇虚假诈骗信息,请立即举报
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