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审批条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者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申请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审批,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提交书面申请;
有消纳场平面图、进场路线图、相应的摊铺、碾压、除尘、照明等机械设备、排水、消防等设施,有健全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实施;
有建筑垃圾分类处置方案和废旧混凝土、金属、木材回收利用方案;
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行驶证;
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维修、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实施;
运输车辆配备全封闭运输机械或密闭篷布装置,配备行驶和装卸记录仪及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设备。

2.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取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后,方可处置。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2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批准文件;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建筑垃圾中转站和建筑垃圾处理厂不是一个概念。
开设建筑废物处理厂的程序和手续
1.建立法人公司,如xxx建筑垃圾处理厂。
2.以法人公司的名义,向工厂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提交申请文件。待政府批准后,将邀请当地国土局、建设局、环保局共同选址。

3.找建筑垃圾处理设备生产厂家提供处理处置配置方案,综合考虑政府要求、盈利、环保等问题。
4.签订城市生活垃圾特许经营协议。
5.制作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批准。
6.制定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并批准。
7.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后,经当地政府批准和国土部门出具选址意见后,即可开工建设。其他程序可以在构建时完成。#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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