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辽宁省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若干措施》,提出引入市场主体,提升产业能级,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创新能力,营造发展生态。
领先的市场参与者

壮大骨干企业。首次进入中国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互联网百强的企业,新注册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省级“瞪羚”、“独角兽”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鼓励各地区对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以上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进行奖励。
培育中小企业。着力培育企业成长档案,实施常态化跟踪服务。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专项创新中小企业、专项创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提升工业能源水平

壮大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业。巩固集成电路装备和关键零部件产业发展优势,推动电路、连接、机电、传感、光通信、功能材料等信息技术产业和配套产业提质增效。对新建、增资扩产项目,给予单个项目最高3000万元的资金支持。
支持产业集群建设。以园区为载体,集聚创新资源和要素,推动集成电路设备、软件、工业互联网产业集群发展。支持创建中国软件名城和国家集成电路装备基地,开展省级软件示范城市和园区、数字经济园区等评估。对新认定的国家和省集成电路基地、软件名城和软件产业园,以及被批准为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型工业化产业国家示范基地的产业园区,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奖励。
加强新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统筹5G和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布局智能计算中心。公共机构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公共设施积极支持5G网络设施建设,经协商一致可免费提供必要的场地。加强转电管理,降低5G网络运营成本。支持5G行业专网建设,各地区保障建设所需土地、房屋、电力等配套条件,鼓励行业专网用户给予流量奖励。
提高创新能力
加强关键技术研究。实施科技赋能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加大集成电路及装备、高端软件、5G应用、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新型通信网络等数字经济相关领域的科技研究支持,提升关键技术研发能力。对计划项目给予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
创造生态发展
拓宽融资渠道。设立省级数字经济产业投资基金,通过参股、投资等方式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和企业发展。积极争取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家重点RD计划等专项资金。以“科技创新板”为重点,实施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分类挖掘储备上市企业。落实《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上市发展的意见》。
免责声明:本平台仅供信息发布交流之途,请谨慎判断信息真伪。如遇虚假诈骗信息,请立即举报
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