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天目新闻
8月9日消息,据央视消息,国家广电总局近日发布《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包括禁止收视率、点击率等方面的虚假宣传。

天目新闻记者注意到,2018年,电视剧《福耀》刚上线点击量就破亿,累计播放量达100亿。然而,好看的数据背后,却是口碑的崩塌,于是“刷流量”和数据造假的谣言层出不穷。2022年5月,“赵主演的电视剧破2000亿”话题甚至冲上微博热搜第二名,令人咋舌的数据引起网友热议。
这些热播电视剧的点击率是真的吗?视频网站的流量数据有多“水分”?天目新闻记者展开了调查。
网络截图。
假流量工作室还在泛滥
各大主流平台的阅读量还是可以造假的
从事数据分析行业近10年的张路告诉天目新闻记者,所谓点击率和阅读量,是指一些热播剧在网络播放时,通过技术手段进行“黑产”的虚拟点击。“目前主要有两种方式,机器刷数据和真人手动刷数据。机刷就是‘黑产’会买多部手机和一定数量的虚拟号码。通过刷机,将用过的手机换成新的,然后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改变用户的IP地址。点击需要刷的视频,完成操作。”
同时,张路表示,如果刷量数据过高,平台会监控异常,根据流量源用户数据、是否聚合注册、设备农产品等数据,判断是否为真实数据。“刷流量一般是直接封杀的,但是公司的黑名单不一定连着。每个业务板块都有自己的反作弊团队,要看团队有什么数据。”
天目记者在淘宝输入“视频推广”“营销策划”等关键词,提供此项服务的商家有近百家,销售记录也不在少数。
淘宝平台截图。
蔡鹏做数据刷了五年。他告诉天目新闻记者,随着平台监管的严格,刷数据的用户也减少了,平台相对更集中。“客户咨询最多的是腾讯、优酷、爱奇艺的阅读量和评论服务,少部分客户会问能不能刷芒果平台的阅读量和猫眼评论。”
蔡鹏透露,“腾讯的视频阅读量已经从两年前的1万7元美金增长到1万10元美金。优酷的价格是10000个20元阅读量。现在爱奇艺太难刷,成本太高,就不刷了。”
工作室里的聊天记录。

另一个刷数据的商家说,腾讯视频是目前最好的,爱奇艺和优酷不刷。“腾讯视频12块钱一万个阅读量,基本3个小时就看完了,基本不输阅读量。如果有,就补上。”所谓补差,按照商家的说法,就是平台有时候会查处可能造假的数据,所以需要补差淘汰的金额。
商业利益下刷流量已经成为行业“潜规则”
严重污染影视行业发展生态。
天目新闻记者调查了解到,电视剧、电影“刷流量”的背后,其实涉及到内容制作公司和投资机构的利益追求。数据是衡量热门剧广告价值、品牌价值等商业元素的重要参考。
疯狂电影圈编剧莫争告诉天目新闻记者,电视剧和电影的收视率和点击量一般受政策、制作水平、作品题材、创作团队配备、口碑推荐、市场时事联动等因素影响。
“影视行业数据造假现象相当普遍。阅读量和评论数是衡量一部影视剧的知名度和广告价值的直观数据。”据莫争介绍,目前电视剧的数据流平台主要集中在腾讯视频、优酷和爱奇艺。如果在电视台播出,内容制作公司会请专业咨询机构通过电话调查、问卷调查等形式获取流量数据,综合各种数据,从而影响收视率指标。
莫争表示,在互联网时代,观众在看到作品之前,作品的播放量和收视率就成为选择观看的重要参考,公司在内容制作的前期会与广告主和投资方签订所谓的“对赌协议”。“大家都在看高分高评价的影视作品。数据和口碑也有利于内容方和投资方。所以大部分发行公司都会找专业的机构或者工作室来刷数据,尤其是在一部影视作品的前期宣传上。刷数据流量是必要选项。但也导致发行公司陷入恶性竞争。”
除了商业利益的影响,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和相关部门监管不严也是影视行业数据造假现象日益猖獗的原因之一。莫争认为,需要采取一些辅助措施来“清理”影视行业,比如在平台上建立奖惩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影视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
大力倡导真实诚实的信息披露。
律师:刷流量或涉罪
“收视率和点击率是影视作品或网络节目的重要指标,是影视作品在观众中所引起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重要体现。”浙江传媒大学电视艺术学院副院长袁在接受天目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影视作品久而久之会成为一个社会问题,会让观众对中国影视行业失去信任。

李源向天目新闻记者介绍,《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的出台,实际上表明了广电总局的态度。“我认为总局应该大力倡导真实诚信的信息披露,惩罚那些以虚假信息、虚假收视率、点击率误导观众的人。”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经营管理条例。
袁还表示,为观众在观看节目时提供真实、可靠、有价值的信息,为整个节目市场,包括制作环节、运营环境、投资环节,营造一个干净、诚信的生态环境,也是建设诚信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
北京史静律师事务所律师孟波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通过虚构交易、虚构点击、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与他人签订的合同,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认定无效。“在司法实践中,刷流量的行为可能涉及合同纠纷、不正当竞争等法律问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刑法角度看,流量诈骗还可能涉及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虚假广告罪;诈骗等犯罪。”
同时,孟律师认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管理规定》的出台,完善了节目制作管理的行为规范,对相关从业人员和个人提出了自律要求,有助于维护行业的正常秩序,同时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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