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京市财政局

关于2022年启动南京市企业专家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社局、财政局、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2022年企业专家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介绍对象
建立市、区两级企业专家工作室。工作室设在企业,主要职责是引进相关领域的领军人才,引领重点项目研发和人才梯队培养。企业专家工作室建设遵循“优中选优、突出高端、注重实效”的原则,市级企业专家工作室从区级企业专家工作室中遴选。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产业领域符合我市“2+2+2+X”创新型产业体系、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链或其他符合我市重点发展方向的产业。企业经营状况良好,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申报上一年度销售收入达到800万元以上,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或者近三年销售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
2.符合江苏省“双创人才”创新相关企业申报要求。
企业专家工作室引进的专家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申报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2.申请前在我市工作不超过2年,即2020年1月1日后,从南京市外引进到我市工作。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您在我市无就业或工作记录。经介绍,可在申请人处全职工作3年以上,申请人将支付不低于30万元的年薪。
3.专家在企业领导下承担具体RD项目,项目RD周期不超过3年,建成后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培养相应的技术骨干。
优先支持企业通过企业专家工作室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设立省级以上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的企业,国家重点人才工程、省级“双创计划”等市级以上人才计划创办的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备案新RD机构等申报企业专家工作室,在综合评价中予以倾斜。
已获南京市人才计划资助的人才原则上不再纳入市属企业专家工作室申请对象。相当于《南京市人才住房办法》D类及以上人才,学历和职称要求可放宽至硕士学位或副高级。
已入选市级企业专家工作室但未通过竣工验收的企业,已申报两次但未入选市级企业专家工作室的引进专家不再作为申报对象。
三。申报程序

选区。根据企业区申报通知,向纳税区提交申报材料。区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评比,确定区级企业专家工作室名单,予以公布,并推荐参加市级企业专家工作室评选。
综合评价。由市人社局牵头组织对各区推荐对象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衡量企业经营业绩、知名榜单、人才绩效薪酬、专家推荐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
批准发布。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市属企业专家工作室名单,并联合发布评选和奖励通知。
四。支持政策
企业工作室经费由市、地不同层次负担。入选区级企业专家工作室的,纳税区给予一次性项目补贴50万元。入选市属企业专家工作室的,市财政给予一次性项目补助50万元。江北新区全责。经费按照在职经费和最终验收经费5:5的比例分两期拨付。引进专家应在区级企业工作室公布专家名单后两个月内办完抵达手续,三年内提交项目进行竣工验收。
企业工作室引进的专家纳入南京市人才住房措施支持范围,享受相应类别人才的住房政策;建议优先申请国家和省有关人才计划和职称评定等。
设立企业专家工作室的企业应与所属区签订资助协议,认真履行协议条款,严格按照《南京市企业专家工作室建设细则》和各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拨付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企业工作室的配套人才和项目资金不得低于市、区财政资助总额。
动词 (verb的缩写)申报要求
企业专家工作室是加快高层次人才向企业聚集,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各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本级企业专家工作室的申报和评选工作,择优推荐申报市级企业专家工作室。
企业须填写《南京市企业专家工作室申报表》,与所附证明材料装订成册,提交电子文档。
请于2022年9月10日前将市属企业专家工作室申报材料提交至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与流动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
电话:025-68788121
电子邮件:2421314920@qq.com
地址: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D座1677室
附:点击查看↓
南京市企业专家工作室申报。文件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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