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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科林工作室接到了瓯海区潘桥街道阳光城发现花园和育新花园多位业主的投诉。房子已经交付180多天了,房产证却迟迟不办。

因为这件事,3月份对这个小区的房产证办理情况进行了举报。当时开发商温州新客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回复说6月份可以办理,现在看来是食言了。
阳光发现花园的业主代表L先生告诉记者,业主之所以拿不到房产证,主要与开发商没有按时缴纳保修金和物业维修基金有关。业主:阳光城发现公园、育新住宅小区,交房日期约为2021年11月10日。房子收房后,合同上规定房产证要拿180天,现在180多天了。据我们了解,之所以办不了这个房产证,是因为土地出让金有3700万左右没交;我们已经把物业维修基金转到房子开的账户,他还没有转到专用账户。房屋质量保修金未交住建局。
L先生说,业主已经派代表到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了解情况。监管部门不同意开发商单独支付证书。L:我们查过了,还去了几次信息规划局。这笔钱是因为地下室土地出让金3700万,房子面积审核后再付。他们的土地出让金有一个文件,可以一边催开发商交钱,一边兼办房产证。
两者并不矛盾。他不同意我们兼营房产证。根据这份文件的规定,我们可以将证书与付款分开。开发商负责人说,“我去信息规划局提交这个审核申请的时候,人家信息规划局直接把你的资料扔回去了,他说你没交什么钱。”
业主L先生所说的“证缴分离”,源于自然资源[2021]1号下发的《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文件,旨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不动产登记难”,加快解决以往法律法规政策无法解决的城市国有土地上出售房屋的历史遗留问题。在他看来,监管部门的监管存在漏洞,应该给特殊事务。L先生:信息规划局给我们的解释是合同和开发商签订的除地下室以外的租赁费已经交了。地下室这部分,他说要等土地审核后才能交。我认为这份合同有漏洞。
正常情况下,所有的土地出让金都要在他的土地卖出去的时候交;或者交房前就该收钱了,但是我们竣工交房后钱还是会被没收,所以他签这个合同可能有问题。
监管出了问题。发现这个事情后,他们没有处理。他们只做了一件事,就是催房子交钱,但是他没有任何合理的合同条款来催,也没有办法催。规划局和住建局现在跟我们说要走法律程序,让房主交钱,但是房主已经躺平了,连法律程序都没用。
带着林先生等业主代表的疑问,记者分别与瓯海区住建局和首都规划局取得了联系。瓯海住建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和开发商谈过缴纳部分物业维修资金的事情。瓯海住建局工作人员:如果这个事情不能用钱催,我就交给行政执法局作为证据。根据我之前的沟通,他们已经在筹钱了。
今天下午或明天早上一定要过来面试。一月份交房的时候,局账下这边开了阳光城的专账。车主的维修费打入那个账户,今年1月开始帮他们提前查。保修金1020万元,维修基金1974.7元。1000多万元的维修基金已经到账了。

瓯海物业管理局:阳光城发现花园目前未缴纳地下室租赁费,款项总额需要房屋开发公司审核确认。我局已多次督促房屋开发公司办理土地审查手续,但目前房屋开发公司未申请审查。
科林维权记者:业主代表质疑信息规划局违规操作,认为“房建未提交土地审查申请”的说法不实,坚称房建已提交。你怎么想呢?
瓯海资源规划局:方凯未提交土地审查申请。。
科林维权记者:如何正确理解“证缴分离”政策?
瓯海资产管理局:目前《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相关解释文件尚未出台。另外,如果实际操作是房产证问题,请咨询房产中心。
后来记者和温州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了解“证缴分离”相关细则时,被告知此事归资管局管。房地产中心:转让费和土地审查是信息和管制处的事。我们只是这样回顾他的最终结果。
科林的观点
根据我个人的理解,虽然“证缴分离”政策目前还不是国家层面的统一步骤,各地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稳步推进,但瓯海信息规划局和相关单位给出的解释过于生硬,将本应由专业部门回答的问题交给公众自行猜测,导致越来越混乱。
开发商趁机浑水摸鱼。他们可以拖上一天,和主人打太极。最近瓯海类似的投诉比较集中,都停留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前期监管是否过于松懈,我不会妄下结论。毕竟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然而,在众目睽睽之下接连出现类似问题,监管部门难辞其咎。如果不强力介入,开发商势必会更加肆无忌惮的抄袭,到时候恐怕更难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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