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杨志进上海报道:在7月29日召开的全国两会上,指出要以市场化方式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的项目要符合“十四五”等规划,既利当前,又利长远。主要投向交通、能源、物流、农业农村等基础设施和新增基础设施,不得用于土地储备或弥补地方财政收支缺口。如果项目条件成熟,能够盈利,能够尽快发挥作用,竞争性行业就应该完全市场化发展。

近日,相关部委召开的会议对上述金融工具提出了要求。8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2022年下半年工作会议,表示要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同日,国家发改委召开上半年发展改革形势吹风会,要求加快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资金到位,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多位地方投资者和融资者处获悉,近日,一些地方上报了第三批政策性金融工具项目,投资领域也扩大到机场、新型电力基建、核电站、油气长输管道等领域。按照要求,这些项目要争取在第三季度开工,形成实物工作量。
上报第三批项目
6月2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运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通过发行金融债券筹集3000亿元人民币,用于补充包括新增基础设施在内的重大项目资本金,但不超过总资本金的50%,或用于专项债务项目资本金的搭桥。这被视为一种增量政策工具,由于可以用于项目资本金,也被市场称为“软贷款”。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7月上旬,各地开始上报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最近一些地方开始上报第三批项目。
据南方某市发改委人士介绍,我们要求申报的项目必须取得项目审批或核准、备案文件,并填写和录入文件编号或备案编号。同时将项目纳入相关规划并将规划信息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数据库,并标注为“2022年第三批基金候选项目”。
记者获得的某市备选项目清单显示,该市已上报项目约30个,填写的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单位、项目批准文号、主要建设内容、投资领域、预计开工时间、项目总投资、项目资本金、项目回报方式、项目回报率、拉动效应等。其中,本市8个项目为专项债务过桥项目,但目前这8个项目均未获得专项债务资金。
所谓专项债券搭桥,即部分项目短期内可能无法通过发行专项债券获得资本金。先用专项基金作为资本金投入,待专项债券发行成功到位后,再置换退出基金。
在今年的实践中,由于专项债券已于6月底前基本发行完毕,部分三季度将开工的专项债券项目可先申请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进行项目建设,待四季度或明年专项债券发行完毕后再进行资金置换。相比较而言,这类项目资金回收期短,回购资金有保障,而其他项目回收期长达20年左右,项目收益能否覆盖资金值得怀疑。
央行有关负责人此前介绍,政策性、开发性银行运用金融工具重点支持三类项目:一是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确定的五大重点基础设施领域,分别是交通、水利、能源等网络基础设施、信息技术物流等产业升级基础设施、地下管廊等城市基础设施、高标准农田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国家安全基础设施。二是重大科技创新等领域。3.其他可以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资的项目。
据西部某市发改系统人士透露,近期金融工具新增“机场、新电力基建、核电站、油气长输管道”等四个投资领域,但项目要确保三季度能开工建设。
详细解释资本要求。
我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建立于1996年,此前已进行过四次调整。2015年9月调整后,我国基础设施项目的资本金比例大多在20%以上,如机场、港口、沿海和内河航运、邮政等,为25%,而铁路、公路、轨道交通、电力设施项目的资本金比例已经是20%。

2019年第五次调整资本比例,降低部分基础设施项目最低资本比例,将港口、沿海和内河航运项目最低资本比例由25%降至20%。
此外,对于公路、铁路、城建、物流、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基础设施项目。,在投资回报机制清晰、回报可靠、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最低资本金比例可适当降低不超过5个百分点。也就是说,如果公路、铁路项目符合上述要求,资本金比例可以低至15%。
所谓项目资本金,是指投资人在投资项目总投资中认缴的投资额,为投资项目的非债务资金,项目法人不承担这部分资金的任何利息和债务;投资者可以按照出资比例享有所有者权益,也可以转让出资,但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出资。在当前财政收入和卖地收入下降的背景下,地方政府的资金压力尤为明显,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项目的资金压力。
“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因素影响,中国经济面临一定下行压力,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成为稳定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安排,上个月,中国人民银行增加了开发性政策性银行的信贷额度,加大了对长期有用、短期可行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贷款支持。但目前,项目资金难以到位已成为制约项目建设和贷款投放的重要因素之一。”央行货币政策司司长邹兰7月13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
据记者了解,在此次资金申报中,监管部门要求申报的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累计资金占项目资本金的比例不超过50%。此外,扣除各类中央财政资金、专项债券和项目资本金的资金后,地方和项目单位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5%。
前述南方城市发改系统人士解释,假设一个项目总投资2亿,资金需要4000万,地方和项目单位至少需要出资1000万。假设项目之前已经获得2000万资本金,目前缺口2000万,但只有500万资金可以申报为项目资本金,即*50%。
“资金及时到位是项目开工建设的必要条件。据了解,很多项目基本落实了资金来源,但与基建领域20%左右的资本金要求仍有差距。有的还少一点,有的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到位,影响项目尽快建设。金融工具可以在短时间内到位,满足项目的资金需求,使项目尽快开工建设。”邹伟说。
注意后续资金回笼。
7月21日召开的全国会议指出,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和专项债券仍有相当的空政策效力释放,可撬动大量社会资金,应市场化使用。会议还要求,要依法合规做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资金投放工作,强化激励机制,切忌地方切割。越成熟的项目,支持力度越大。要引导商业银行相应提供配套融资,政策性银行新增信贷额度要及时投放。
6月1日,国务院表示将增加政策性银行信贷额度8000亿元,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国务院最新要求,可以形成政策性金融工具+政策性银行贷款/商业银行贷款的融资模式,可以起到杠杆作用。
从公开信息看,首批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已在各地落地。比如湖南,7月29日,全国首批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在永州市落地,资金将用于解决湘江流域生态治理项目资本金。
如浙江,7月31日,国家开发银行以18亿元设立开发性金融工具——郭凯基础设施基金有限公司,支持苏台高速南浔至桐乡段和桐乡至德清联络线。首期投资1.38亿元已顺利完成,这也是国家开发基础设施基金有限公司成立后在浙江的第一笔投资。

商业银行的配套融资也落地了。7月31日,继国家开发基金1.38亿元资本金到位后,中国农业银行也完成了苏台高速公路项目1.32亿元贷款,实现了全国商业银行首笔基础设施基金项目配套融资。
邹兰表示,按照金融工具占项目资本金不超过50%的要求,预计金融工具占每个项目总投资不超过10%。资本金足额到位后,前期8000亿元政策性、开发性中长期信贷资金可以及时跟进,商业银行贷款等社会资本也将快速跟进,共同帮助形成项目的实物工作量,稳定宏观经济市场。
据记者了解,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工具主要以股权投资和股东贷款的方式投向项目,用于补充项目的资本金缺口。资金到期后,通过股权回购、股权转让、公开上市、ABS等方式退出。
有金融系统人士担心,2018-2022年发行约14万亿专项债券后,地方盈利项目数量大幅减少。如何在未来回笼资金的同时避免新的隐性债务,将是需要注意的问题。
2014-2015年,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专项建设基金作为稳增长的重要工具推出。其方式是CDB和农业发展银行向国有银行发行专项建设债券筹集资金,并设立专项建设基金。CDB或农发基金将以股权作为资本对项目公司进行投资。2015-2017年大规模启动后,专项建设资金规模达到2万亿元左右。然而,自2018年以来,专项建设基金因交易结构与政府信用绑定且存在新的隐性债务嫌疑而淡出市场。
免责声明:本平台仅供信息发布交流之途,请谨慎判断信息真伪。如遇虚假诈骗信息,请立即举报
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