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君山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49岁的妇女刘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并责令将非法所得退还被害人。

法院审理查明,刘某曾在君山某市场买下两间门面经营自己的生意,曾是当地有名的女强人。2015年至2018年,刘因经营不善、六合彩赌博欠高利贷200余万元,门面抵押仍无力清偿债务。刘不愿意在生意上失败,过着艰难的生活,他开始拆东墙补西墙,利用亲戚、朋友、老师和学生以及邻居的信任来隐瞒实际情况。他多次虚构自己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别人急需用钱看病,女儿在国外读书,自己用伪造的房产证质押贷款等等。以支付高额利息、到期偿还本金为诱饵,骗取30余名被害人2998851元用于支付其到期债务本息。2018年4月15日,刘负债累累,一无所借,携家人逃往外地。2020年9月17日,岳阳市公安局君山分局民警在贵州省贵阳市某水果批发市场将刘某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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