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一、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鼓励政策

企业创造新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新增岗位:根据申报补贴年度与上年实际从业人数的差额确定。
企业依法为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并进行就业登记的,按照“先缴费后补偿”程序对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进行补贴。
补贴期限:吸纳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劳动合同期内补贴不超过4年。
企业创造新的工作岗位,以一次性奖励吸引大学毕业生。企业新增就业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进行就业登记的,每吸纳一人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000元。
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税收减免政策。企业在毕业年度内招用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当月起3年内,按实际从业人数抵扣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按上述标准计算的抵扣税额,应扣除企业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当年不能完成扣除的,不得结转下一年度。
二是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的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新增就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每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高校毕业生,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补贴期限可延长至4年。
小微企业新增岗位吸引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奖励。每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人。
小微企业新增就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贷款补贴。新增就业的小微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1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享受2年财政贴息。
第三,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
首次创业补贴。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对个体户给予2000元补贴,对两人及两人以上合伙创业给予3000元补贴。
创业一次性奖励。在青海省从事自主创业、创办小微企业或网商,依法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奖励。正常经营一年以上是指:企业有正常的经营收入和一定的利润,招用员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用工登记,每月支付员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小微企业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的通知》执行。
奖励:高校毕业生创业奖励1万元。
创业就业发展一次性补贴。对2015年8月20日后注册的创业者,在创业期内,每开发一个新岗位,招用1名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同时进行就业登记的,给予一次性补贴1000元,每个经营主体最高补贴不超过2万元。
就业补贴。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向所在学校申请1000元起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的税收政策。持有《就业创业证》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自注册个体工商户之月起,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的限额扣除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创业担保贷款。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统一调整为不超过20万元,可以合伙积累。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基础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财政给予贴息。毕业年度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小微科技企业,可申请最高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享受财政贴息。
风险贷款财政贴息。在国家规定的贷款金额、利率和贴息期限内,按实际贷款金额、利率和贴息期限计算。其中,对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对其他地区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第一年给予全额贴息,第二年2/3,第三年1/3。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金融部门在签订贷款合同当日,按贷款优惠利率的50%给予贴息。金融部门对展期或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不予贴息。
海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5日
海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一、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优惠政策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实现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创办、领办农牧民合作社的人员,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登记就业创业的,按照实际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的70%给予社保补贴。
二是高校毕业生创办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的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设立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生活补助。对创办和带领农牧民合作社的高校毕业生,3年内每月给予1000元的生活补助。
高校毕业生设立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一次性补贴。参照《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补贴政策》中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高校毕业生创办、领办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自主创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三年担保贷款,并给予财政贴息;从事合伙经营或者组织起来就业的,可以申请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担保贷款。

高校毕业生创办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的税费减免政策。参照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补贴政策中关于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税收政策。
三。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培训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补贴。高校在校生可参加创业培训,享受高校毕业生培训补贴政策。
四。高校毕业生参与基层服务项目的优惠政策
基层职称评审制度。在乡镇一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首次评优时可认定为评审员级职称。大专学历,经本年度考试合格后,可认定为评审员级职称。本科学历,经本年度考试合格,可认定为评审员级职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赴海东市海北州、海西州、海南州、玉树州、果洛州、黄南州、循化县、化隆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合格者直接聘任中级职称。在评定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时,要重视对乡镇工作的绩效评价。论文、科研成果、外语和计算机应用水平不做强制要求。在乡镇一线机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或做出重要贡献的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请职称。促进中小学教师、卫生等重点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晋升高级职称,必须具有1年以上农牧区基层工作和服务经历。对在工作地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存储档案的高校毕业生,由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其提供档案、职称申报等配套服务。
鼓励参与基层服务项目。“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计划、“西部计划”、“南青计划”等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服务人员享受生活费补助、社会保险补贴、交通补贴、体检费、工龄等相关政策。从事专业技术职务的基层服务项目服务人员,参照服务期内服务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标准、条件和程序进行评价和认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试录用、各类企业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平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相关政策。
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大学生享受优惠政策,如:退役大学生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学费补偿和贷款补偿、复学、就业创业等。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职位的退役士兵,在部队有现役经历的,视同基层工作经历,其现役年限计入工作年限。事业单位招聘管理岗位中,每年安排一定岗位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乡镇机关招录公务员时,学历可放宽至大专以上,不受专业和考试比例限制。州县在安排年度招聘计划时,可结合本地实际,为具有本地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安排一定比例的岗位;在中小学教师编制和县乡两级医疗机构人员编制总数中可产生一定数量的空系列,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
大学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将在基层重点领域就业创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作为储备人才,实行导师制培养模式。由用人单位负责人或业务负责人进行一对一指导,原则上在校长助理、主任助理、专家助理、总经理助理等重要岗位进行培训。,从而促进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成长为基层人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对后备人才的支持力度,为他们在基层工作生活提供便利。上级机关和事业单位选拔干部人才、同级单位职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应当重点关注纳入后备人才的优秀高校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最新政策。根据省政府相关文件,一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对在县级以下基层服务单位服务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可通过直接考察的方式聘用到其服务的乡镇事业单位。在考察过程中,要注意工作业绩在组织考察中的权重。二是对小微企业吸纳离校后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三是支持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投身农牧业现代化建设,创办和引领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对符合贫困村创业条件的,优先给予贷款贴息、场地安排和资金补助。四是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对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被金融机构评定为信用良好的大学生创业者,原则上取消反担保。五是要充分发挥创业孵化基地作为创业服务载体的作用,为毕业生提供咨询辅导、项目孵化、场地支持等服务,对大量入驻实体企业、就业成效显著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充。
五、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费补助和一次性奖励。基地组织高校毕业生学员,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生活费补助和一次性奖励。
补贴标准:试用期一般为3至12个月。试用期满,留用率达到30%以上50%以下的,按照每人每月700元标准给予见习补贴。留存率达到50%以上的,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给予见习补贴。对留党察看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进行就业登记,按实际签订劳动合同数给予一次性1000元/人奖励。
海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5日
海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一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优惠政策
疫情期间,部分行业“先就业,后验证”。
1.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行“先上岗后验证”的阶段性措施。在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方面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取得教师资格。对护士资格、渔业船员资格、兽医资格、演出经纪资格、专利代理人资格等入门级职业资格实行“先上岗后考证”的阶段性措施。符合本次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取得职业资格。用人单位在2020年12月31日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上述职业资格条件作为限制性条件。
2.尚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其他申请律师执业条件的,可以先行申请执业注册。在律师事务所执业结束,通过律师协会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者自收到考试合格通知之日起一年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律师执业。
3.各地区要统筹安排技能培训,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纳入补贴范围。用人单位要加强对按规定初次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的在职培训,提高其实际工作能力。
4.落实先上岗高校毕业生各项待遇保障,按规定计算高校毕业生工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实行“先上岗、后考证”的阶段性职业资格准入措施,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录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首次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约定1年试用期;第一届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中小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补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中小微企业每招用1名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进行就业登记,可获得1000元起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第二,其他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毕业生,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孵化基地奖。对新建的创业孵化基地给予一次性建设奖。孵化基地要为创业者提供免费的创业指导、业务培训、政策咨询、项目推介、跟踪管理等服务,落实经营场所租金减免、水电暖气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其中,新建创业孵化基地按入驻创业者人数计算,每入驻一家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补贴。并对已建成的优秀孵化基地给予3年运营补贴,具体为:每个优秀孵化基地按每年入驻创业者人数计算,每户每年补贴5000元。

支持建立服务品牌。培育省级优秀劳务品牌,扶持推广。以“以奖代补”的方式对认定的劳务品牌给予补贴。品牌推广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选择专业服务平台进行省级服务品牌认定。员工可免费享受与品牌发展相关的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提升培训。
补充风险贷款担保基金。对贷款效果突出、成效显著的地区给予适当补助,补充和扩大其创业贷款担保基金规模。补充额度综合考虑创业贷款担保基金新增贷款规模、担保贷款倍数、支持创业的项目数量、新增就业人数、不良贷款损失率等因素确定。
海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5日
来源/海北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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