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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村项飚

网友发布 2022-08-13 00:12 · 头闻号项目分享

这是政邦藏书架的第121

篇文章

《北京有个“浙江村”》是项飙1993年参加北京大学第3届“挑战杯”竞赛并获得北大一等奖的论文,在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恢复重建40周年暨燕京大学社会学系建系100周年的重要年份,被收录进《在田野中成长:北大社会学系“挑战杯”获奖论文选》。

通过对北京丰台区浙江商人的旅居社区及其家乡温州地区的实地调查,作者从经营群体、生活社区和外来人口三个角度剖析了北京“浙江村”的社会构成机制,梳理了“浙江村”形成的历史脉络,并呈现了我国城市化在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的过程中形成的一些特性。本文基于作者长时间的参与式观察,在田野观察、深度访谈和民族志写作等方面都堪称极富创见的科研作品,非常代表北京大学社会学系以“从实求知”的学风引导本科科研的成就。以项飙为代表的北大社会学系学子在各级“挑战杯”学术竞赛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许多“挑战杯”参赛论文的作者从这里开启了自己的研究生涯,不断探索,成长为出色的社会学人。

北京有个“浙江村”

——社会转型中一个自发城市化群体的初步研究

作者丨项飚

1.前言

“浙江村”既非自然村落,亦非行政编制,它是指进京经商的浙江人形成的几个聚居地,分布在丰台、朝阳、海淀各区,其中以丰台南苑乡大红门一带规模最大、历史最长,本调查即以它为主要对象。

“浙江村”是独特的,八万大军,跨越2000公里的空间,聚集首都,年经营额以十亿计,内部自成系统,这在中国是空前的。“浙江村”又是普遍的,我国社会的城乡二元结构正在变动,据测,到1995年,我国将有3.96亿农村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到2000年则达4.34亿,这显然是一股不可遏止的洪流。同时,多年积淀下来的城乡不平等造成了农民离乡进城的强烈冲动,而户籍制度这最后一道闸门也日渐松动。“浙江村”所反映的已不是一般的农民进城经商、人口流动的问题,而是代表了我国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不可逆转的人口迁移与社会变化趋势。“浙江村”正是以它的特殊方式发出了一个带有普遍意义的信号。

当我把注意力集中到这个点时,又发现了“浙江村”的另一重要内容:它不但是人口迁移与城市化的一个样本,同时也是我国市场经济自行发育的结果。其形成与发展以计划体制的活动为条件,其自身的运作又带来了更多的市场经济成分。市场经济要求劳动力及各种资源自由流动、自由配置,人口的流动又将促进统一市场的形成。这二者相互统一,彼此促进,将是我国今后一段时期内社会变迁的重要乃至主要内容。“浙江村”出现在这一社会转型时期,就是这一重大趋势的先导。

计划体制下的人口迁移与城市化,只是由于农村人地矛盾的推力太强,再加上城市生活的强烈吸引,剩余劳动力就作为“计划外”的力量,越过重重障碍挤进城市。这些农民也不可能“化”入城市,他们只是“流动人口”甚至“盲流”。城市化进程应具备的与社会生产相联系的利益原则及一系列的具体机制,在这里是缺乏或受扭曲的。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将使我国城市化进入一个新时期,渐进性、适应性将是这一转变的主要特征:制约城市化进程的整个社会系统的变迁将由各种微观构造推动,它通过不断的“冲击-适应”过程而得到改变。“浙江村”正扮演了这样一种角色,它盘踞一地,人口众多,业已形成相对稳固的生存机制,又掌握了大量的有形财富,同时也滋生了不少问题,至少已对北京市的社会管理及商业系统造成了深刻影响。以它为代表的这一趋势将继续积累、深化与放大,从而影响城市与农村两个子系统,进而形成新的城市化局势与新的城乡关系格局。

一叶落而知天下秋,本调査正如解剖麻雀一般,终极目的就是以“城市化”为重点,通过对“浙江村”的分析,探讨中国城市化与市场经济体制间的关系;或者说,就是搞清在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的过程中,我国城市化将出现怎样的趋势,最终我们应当选择怎么样的城市化道路。

我1992年11月首访“浙江村”,1993年春节期间去其发源地温州地区乐清县调査,2月份回京后又“扎”到了丰台。前后实地调査共20余天,采访了132个案,重点观察了5户人家的生活、生产情况。

“浙江村”外头看来固然显眼,内在细节却相当隐蔽,尤其很多东西本身就未定型,不少领域即使对于当地主管部门也还是“处女地”。人类学实地观察是本调査的主要方法,我力求参与他们的生活,从最详实的事实里窥察内容。国内外对人口迁移与城市化的研究不可谓不多,但一般都是从宏观角度做数理分析,对迁移样本的全面剖析则很少见到,由于缺乏微观的实证研究基础,某些认识难免架空。我选择现在的取向,也是想在这方面做一尝试。

读者下面要看到的,是我现期调査的一个简要结果。在第2—4节,我们将把“浙江村”当电影看,动态地从其历史脉络里把握信息;在第6—7节,我们又把“浙江村”当成塑像看,静态地从三个角度剖析其内在机制。总之一句话:弄清“浙江村”是怎么回事。这将是整个研究的基础与起点。

2.回顾:农民工商户在北京

农民进京,大致可分为三类角色:一是所谓“盲流”;二是雇工与服务业人员,如建筑工、清洁工及保姆等;三是独立经营的工商户。“浙江村人”即属第三类。这一类人在城市化研究中显然最具有关键意义,我们不妨把对他们的简单回顾作为“浙江村”研究的序曲。

2.1.集贸市场:城乡间的第一道缝隙

1978年开始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促使了农村管理体制的松动和集贸市场的发展,农村的生产与流通开始活跃起来。1979年初,京郊各县及河北的涿县、新城、香河、三河等地的农民开始入京自售农产品,其经营方式主要是随地摆摊或走街串巷叫卖。

第一批农民工商户马上引起了北京社会的一系列反应。1979年2月,市政府收到群众来信,呼吁把农民赶出北京,指出农民进城的有四大害处:影响市容;流氓趁机滋事;影响卫生;为违法分子提供场所。市政府首先采取的对策是“堵”,力图将农民全部赶出城外,但农民越堵越多,防不胜防;随后,政府又逐步改变策略,以“引”为主。1979年4月,由市工商局、公安局联合出面,开放海淀、朝阳、石景山、丰台四个郊区,建立了十个农贸市场,明确指定此十个市场为经营地点,严禁走街串巷叫卖。但半引半堵的策略仍不见效,进城农民很快就突破规定,直接进入繁华市区,在百万庄、成方街、展览路、动物园、德胜门、和平门等地形成了相当规模的农产品自由市场。

进程农民的不断冲击终于使北京社会做出了较大的调整。1980年前后,市区内的农贸市场开始建立,农民工商户有了一个合法进城途径。据1980年底工商局统计,在各集贸市场上市的物资中,来自本市郊区的仅占10%,70%来自河北,另有15%来自天津,还有5%来自河南、山西与内蒙古等地。对农民全然封闭的北京城市系统终于打开了第一个口子。

2.2.三产网点:又一个合法依托

1983年以后,人们逐渐认识到北京市“吃饭难”“穿衣难”“修补难”“服务难”等问题,而已经兴起的本市个体户则多集中在商业流通领域,因此零散进入北京,在这些方面拾遗补缺的农民工商户受到了欢迎。1986年,根据市政府有关精神,北京市各街道纷纷成立所谓“三产办公室”,力求把家务劳动社会化,把“几难”解决在居民家门口。但街道“三产”因为活累、利润低,同时居委会老太太也缺乏经营能力,各网点多被外来农民工商户包走。这样,农民工商户又找到了一个合法依托渗入北京市区,其生存空间得到了延展。

2.3.新发展

1986—1987年,温州的农民工商户开始大批涌入北京,从事行业除“浙江村”主要经营的服装业外,还有皮鞋、五金电器与电子配件等。五金电器经营主要分布在前门、天桥、东单、西四、劲松东口一带,仅西四一条街上就有30多家。产品主要是乐清柳市一带出产的低压电器,也有一部分从上海、西安、沈阳等地进货。电子配件经营主要分布在中关村电子一条街和西四、崇文门一带。产品主要是广州、福建等地生产的配件,也有少量是乐清本地生产的。“浙江村”在广义上其实共有五个分布点:除丰台大红门以外,还有公主坟西侧的沙窝、海淀区大钟寺、海淀区五道口、朝阳区大郊亭、劲松东口四地。近年发展起来,与“浙江村”相似的还有二里庄的“河南村”、甘家口的“新疆村”、红桥的“珍珠村”、劲松东街的“眼镜村”等等。关于它们的形成机制等问题,我将在对“浙江村”的专门讨论中给予说明。

通过上述回顾,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个基本认识:

1.农村改革冲击了城市体系,携带市场经济成分的农民工商户在铁板一块的北京市计划体制中撕开了第一道缝隙,使城乡关系开始松动。他们不仅创造了大量有形财富,丰富与方便了北京市民的生活,而且作为一种体制外的力量,直接刺激了体制内的改革与调整。

2.进城的农民工商户,自身经历了一系列重大的变化。从居处方式看,他们由最初的朝来夕走、来去不定发展为散居到大街小巷再发展到大规模群居的群体,形成自己的一套力量。从经营内容看,农民工商户最先只卖蔬菜等农产品,逐步发展到各种服务业,最后则涉及服装、电器等多种轻工商品。从经营手段看,由最初的简单叫卖农产品发展为在市内定点接活加工与服务,再发展为自已生产与销售,而且现、产、供、销的机制日益成熟,其覆盖面也日益呈现“全国化”的特点。与此相对应的是,农民工商户不管在客观上还是主观上,离农业越来越远,“农民”的角色日益稀薄,与城市社会的互动越来越复杂与深化。

在农民工商户影响城市社会系统及其自身改变的过程中,“浙江村”始终是代表与典型。“浙江村”形成之后,数以万计的河北工商户便偃旗息鼓;市内一批原先卖农副产品的市场也转而经营服装及配料。“浙江村”确实反应了我国城市化的新态势。

3.温州与南苑

“浙江村人”的老家温州,向以浓郁的经商传统与人地关系的紧张而著称。北宋咸平二年,温州已作为商业发达城市被朝廷辟为对外贸易口岸。南宋兴起的永嘉学派讲究功利实用,反对空谈义理,认为“既无功利,则道义者乃无用之虚语耳”。这种“功利谈”反映了当时迅速发展起来的工商业者和自由商人的进步思想,很有点马克斯·韦伯所称道的“资本产义精神”风格。独特的历史哺育了一批敢于走南闯北、具有浓厚经商意识的能人。相沿成习,相传成风,经商作为温州人的一种文化传统沿袭至今,经久不衰。

同时,温州属红壤地区,所产粮食以籼稻、小麦、甘薯为主,质、量均低,“浙江村”中大概有40%—50%的人来自乐清县虹桥区,该区人口21万,但耕地仅9.1万亩,除1.6万亩低产田外,3.4万亩是旱田,其中又有一半是荒地。耕地面积最少的一个村,人均耕地不到0.2亩,最多也不到1亩。贫乏的资源使温州无法建立自己大的工业,皮鞋与各类小商品是其主要生产项目。

但客观的恶劣环境却更激发了人们出来闯荡一番的决心。新中国成立前温州人即以流转各地经商而闻名。近年国家外交部甚至决定定向培养“会说温州话”的外事人员,因为在欧洲的温州华侨实在太多!新中国成立后人口流动相对停滞,但改革开放却又重新为温州人提供了机会,改革开放后即形成了“十万供销大军”,成为“温州模式”“小商品大市场”的基础。同时,“温州发廊”“温州餐馆”几乎遍布中国的每一座县城。他们是中国的犹太人和吉普赛人,今天“浙江村”的形成正是其历史脉络在新背景下的延展。

南苑在历史上是一片多泉泽的旷野,元朝时开始辟为皇家猎苑,称为“飞放泊”。明朝加以扩建,《皇明大政记》载“南苑方一百六十里……国朝辟四门,僚以周垣,设海户千人守视”。所谓“大红门”即其正北门,“浙江村”的交通枢纽“海户屯”亦典源于此。清朝对此再加扩建,狩猎场又承担了阅兵场的功能。但气候的迅速变迁与清廷的没落使南苑日渐衰败,到光绪年间,皇家苑囿终成寻常村落。冯玉祥在这里开辟了飞机场,新中国成立后,又成为航天航空工业的重要基地。“浙江村”所在的大红门以北,在历史上就是典型的城乡过渡带,但由于“乡”的一头一直是禁地与荒野,虽紧挨着京华皇城,却一直没有得到辐射,更缺乏主动的吸引,小户农业是其传统,经济功能低下。说起来,南苑今天的火劲与知名度,竟由“浙江村”而起。

还值得一提的是南苑外围的移民史。南苑再向东南处,“永乐二年移山东、山西民填之……计营五十八”;“永乐初设上林苑监于京师,取山西平阳、泽、潞之民充之,使蕃育树艺,以供上用”。现在所谓某某营者,都是当时移民的聚居地。这是完全用行政手段实行的强制性移民,但对繁荣北京与解决农民生计而言,还是有其积极作用的。此后,河北等地的农民也不断自发迁移至此——北京本来就是一个大熔炉。

现在的“浙江村”范围,南北从木樨园到大红门,东西从马家堡到成寿寺,涵盖其间24个自然村,更西则一直建伸到西局等地。其集中部分是大红门、果园、石榴庄、东罗园与时村五个行政村。这里距前门商业区不过5公里。1991年,“浙江村”通往市里的生命线2路汽车站点从木樨园石马坟南移至海户屯,可直达前门与王府井旁的东华门等地。1989年前后,原先简易的海户屯停车场发展成为长途汽车站,来往于北京、温州之间,发往江苏、河北、山西各地的汽车也都停在了家门口。对内,有341路汽车南北贯穿,更有人力三轮车来往穿梭。在行政上,这片是8个街道办事处与南苑乡交叉管辖的地带。这里是都市里的村庄,典型的城乡交汇处,外来人口盘踞于此,既利于经营,又方便生活;这是其能形成海淀、朝阳区里更大规模“浙江村”的首要原因。

4.十年风雨“浙江村”

4.1.初源的故事

一般认为,最早进京建立服装行业“桥头堡”的,是乐清县清江区雁芙乡尚与山村的农民个体户卢氏兄弟。1983年,原在内蒙古包头一带从事个体服装业的卢氏兄弟,在撤回乐清途中转到北京,将随身带来的一些衬衣、外裤等“积压货”,摆在前门、王府井等繁华地段的地下通道口,或挂在路旁的树枝上叫卖,这两个日均客流量逾50万人的大市场,很快使这些“积压货”一销而空。在感觉到北京市场的巨大潜力后,他们改变了原先回家的打算,来到现在的海户屯,各租了一间当地农民院房,重新摆下缝纫机,搭起裁剪台。以后又在最繁华的商业区——前门大栅栏口瑞蚨祥绸布店的门口租了一个柜台。这就算给“浙江村”奠了基。

另一说法则认为,真正的“哥伦布”当属乐清县虹桥区南阳乡钱家详人钱××。1983年,原在天桥商场门口一带设摊补鞋的钱××,发现商场里有一种人造棉总是供不应求。钱××敏锐的眼光使其毅然将鞋摊变为布摊,托人从江苏组织了一批布料,十分畅销。钱××小有资本后便在海慧寺一带正式定居,起初加工呢大衣,后又制做皮夹克,三年前开始专门承租柜台。

初源的故事多少岀于偶然,但萌发的种子里已蕴藏了树木乃至森林的内容。1982年十二大召开,1983年北京市的工商政策空前宽松,个体户迅猛发展,自由的市场力量冲击了计划体制;民间经济力量开始发展,市场流通开始活跃,工商管理则力不从心,这为“浙江村”的诞生提供了空间。同时,北京本市的个体户基本集中在流通领域及饮食行业中,其他农民工商户则仅是贩卖农产品,都市里流通梗塞的问题虽然得到缓减,但“穿衣难”仍未解决,北京市对服装加工制作者是欢迎的。从温州工商户角度来讲,农村土地过少及家乡的初步发展使之走向城市,流转各地后发现了北京市的市场潜力,感受到了当时个体经济蓬勃发展的势态,决定在此发展。“浙江村”的形成是他们从经济角度考虑而做出的理性决定。

4.2.“离土又离乡”:农村口子的放开

1984年1月1日中共中央《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指岀:“允许务工、经商或从事服务业的农民自理口粮到集镇落户。”1984年10月22日《人民日报》公布了《国务院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对上述政策做了进一步明确的规定。理论上同时在转换农村产业结构,部分农民应由“离土不离乡”变为“离土又离乡”的呼声渐高。温州地区对外农民工商户的办照、审批逐步放松。政策上虽然规定的是“集镇”,但口子一旦扩大,更富诱惑力的依然是特大城市。“浙江村”最初的工人迅速增至几千户上万人,其中马村截止到1985年秋就至少有5000余人。这期间,人们加工的服装最初只以自己摆地摊叫卖或由木樨园、天桥一带的北京小商贩代销;随着经营的扩大和对环境的熟悉,“浙江村人”逐步开始从北京小商贩手中转租小商品市场的摊棚,后又通过各种关系租赁经营服装店的柜台。

4.3.商业系统改革:城市口子的放开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序,先农村后城市,先中小城市后大城市,前者的变化对后者造成冲击,后者对前者的冲击进行调整。面对市内的重重矛盾及农村搞活后带来的外围冲击,1985年前后,北京市终手开始铺开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这直接促进了“浙江村”的空前发展。

1984年5月,北京市在年利润20万元以下的小型国营商业企业中实行了“改、转、租”三种形式的改革。小型零售、饮食和服务企业由全民所有、集体经营转变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和租赁给职工集体或个人经营。但由于具体政策不明确,三种改革均不能落实。1986年,国务院重新做出规定,指出放开小型商业企业,应当更多地提倡转为集体所有和个人经营;个人租赁的可以折价卖给个人。1986年11月8日—12月19日的40天时间,全市即拍卖了34家小型企业,截止到1988年底,实行租赁经营的小型企业达到4469家。商业系统的这一改革,使计划外的货源供应成为必需,这为“浙江村”提供了相对固定的市场。同时,温州工商户也开始从私人那里转租商店与柜台,直接开辟自己在北京的市场。

至1985年底1986年初,北京国营中小型商业企业基本开放。王府井百货大楼、东安市场、西单商场和隆福大厦相继开始接纳厂家联营,西单的南口还专门为个体经营者开辟了“劝业场”与“百花市场”。这是一个具有决定意义的转变,温州工商户可以直接借用国营商店走入市场,这为他们提供了无比宽广的天地,但同时也隐蔽了他们的身份,促其行为更加缺乏控制。

1985年1月,北京市政府明确提出要把发展第三产业列入发展规划。“浙江村人”现在还有一句话:“我们是北京请来的。”据说北京市一位领导针对当时北京仍未彻底解决的吃饭难、穿衣难等问题,曾在浙江表示欢迎一部分农民个体户进京经营。

城市口子的放开,使数以万计的温州工商户进入北京,使“浙江村”蓬勃发展。

4.4.清理与游击战:北京市的尴尬

城市为农民工商户开辟了空间,但既有的管理系统对骤然增多的外来人口顿时显得力不从心。1986—1987年,“浙江村”的私下房屋租赁,无照生产及脏、乱、差等问题都开始出现。当时的温州工商户面对着几条无可逾越的障碍:租赁房屋,无主管部门;招聘雇工,无主管部门;北京当时能管的“暂住人口”仅限于外来探亲访友者,“农民工商户”在管理部门中还根本没这个概念。这样,无论具体行为如何,工商户经营都可被定性为“非法”。北京市政府认为这批人不宜在首都久留,做出了“以轰为主”的决定。当农民要通过市场这个途径彻底摆脱农村、立足城市的时候,原有的管理体制显然无法顺应这一要求。

1987年以后,北京政府开始清査,对“浙江村”不予办照,组织干部下乡疏导、宣传,动员他们回乡。但此刻的“浙江村”已通过市场途径与北京社会建立了各种有机关系,大抄大轰不过使他们暂时采取了游击战,风一起向四周疏散,浪一静又旧地重返。就在这反复拉锯中,“浙江村”继续壮大。1988年是经营业的黄金年,马村形成了第一个温州人自办的综合菜市场;1989年初,皮夹克生产与销售骤然升温,成为“浙江村”的拳头产品。

4.5.波折中的发展

此后不久,不少个体户因担心政策要变,或撤回温州,或改行。政府也加紧了对外来人口的清理。但“浙江村”并无大幅度萎缩,接下来,北京市的经济改革又不断加大,1989年底提出不搞地方保护主义、反对闭关自守的政策。王府井百货大楼等商场也相应放宽办理手续,吸引了大批温州人。这时北京市东西南北四五个“浙江村”都已形成。1990年,因亚运会整顿市容需要,“浙江村”一再被轰,不得不暂时隐退。北京房东说:“房给你们留着,等风一过就回来,照样住!”北京商店则说:“最好还是能给我们干点活,柜台总不能空着!”“浙江村”经营上虽受影响,但柴薪不得,青山仍在。

4.6.进入稳定的发展期

1991年3月1日,北京市开始实施《北京市外地人员经商管理办法》。1991年4月,陈希同市长在市九届人代会上指出:“北京是全国人民的首都,是世界性的城市,应该实行全方位的开放政策……在这里,任何闭关自守,搞地方保护主义的观点都是错误的。”与此相呼应,丰台区改变过去以“轰”为主的清理政策,开始探索以“管理为主”的手段,提出“保护合法,取缔非法,打击犯罪”。由此,“浙江村”终因北京市政府思路的调整进入了稳定的发展期。该年秋,东欧诸国、苏联“洋倒爷”进京,一下子又刺激了“浙江村”的皮夹克热,数月之内从业人口竟猛增三分之一。这期间,“浙江村”内的各项设施、与外界的业务关系进一步完善,仅海户屯即有私人诊所5家,幼儿园2家,饭馆至少20家,均为温州人自开。1992年小年,乐清人按私营股份制组成的盛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95万元的单价购进了6辆豪华客车,乐清至北京的直达长途汽车开通。

1992年“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提出,无疑为“浙江村”贏得了更大的空间。丰台区提出了“关于浙江村的治理方案”,3月份成立专门管理办公室,主任管公安,两名副主任管工商与税务;4月份又调整为分散办公,相互协调。北京市相关单位至少在形式上,设置了一系列套得住“浙江村”的口袋。1992年底,集资兴建的木樨园轻工批发市场部分开业;1993年初,海慧寺工业品交易市场动工;1993年3月18日,京温轻工业品批发市场大厦奠基,占地1.33公顷,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预计1994年10月前投入使用。这些举措,尤其是一批专业市场的兴建,在“浙江村”里受到普遍欢迎。“守着北京这块宝地,现在家门前又有了这些专业市场,我们确实该做个长远打算,”村里卢老板、黄老板异口同声地说。

4.7.观罢海潮看浪珠:“浙江村”形成的微观机制

从个人角度来看,“浙江村”的形成有三种情况。

一是流转各地,落足北京。如最早的卢氏兄弟等。

二是攀藤牵丝,呼朋引友。如邓××1984年来到邓村,1985年接来妻子,1986年又招来儿、女、媳、婿及四个弟弟。诸弟又各自用这套“裙带招工法”,亲带亲、邻招邻地“滚雪球”。至今,这个原仅230户的小村庄已成了700多户、人丁数千的小集镇,其中由邓老汉带来的即有七八十人。

三是把这里当成避风港。外号“坐山雕”的周老板1988年在家办厂亏空,逃债到北京,在前门承租柜台,生意不错。南氏二兄弟,哥哥因在家打伤邻居,怕事情闹大跑到这里;年后弟弟又因赌得不成样子逃出来。现在两人也承包了一个柜台,平日就拉着一帮青年惹是生非,靠敲诈勤索、强行收取别人衣服度日。也有不少逃避计划生育者与流窜犯来此寻找自己的温床。

亲缘、地缘关系是“浙江村”形成的主要依托,这从“浙江村”现在的人口分布中仍可觅得痕迹。如石榴庄多为乐清蒲岐、城关一带人;马村则多为虹桥芙蓉镇人;西罗园以大荆区人为主,加工羽绒服;马家堡又以永嘉县人为主,而且同为制作皮夹克;大红门东后街则几乎全是虹桥区港沿乡人。

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浙江村”是一个由各种人物交织成的网。任何一个社会都必然是多种不同关系的组合,但“浙江村”又是一个特殊的地方,缺乏控制与整合,那些社会共同需求之外的人人事事正给“浙江村”抹上了阴影。

4.8.小结

农村内部的人地矛盾,城市内部的生活与流通的矛盾,城乡间的彼此孤立,这是“浙江村”形成的原初背景。国家出现政策的调整影响“浙江村”的发展,“浙江村”的发展再反过来影响甚至改变微观的城市管理、商业等系统;这两重关系构成了“浙江村”发展史的主线。沿着这条主线,原初背景又得到了冲击等调整。

宏观政策的调整,出发点是解决城市与农村内在的问题,并无心将农民引入城市,只是无意为这种城市化撕开了一道缝隙。而在原有城市管理、商业等系统中,适应的只是计划体制下封闭、稳固的城市,“外来工商户”等是个根本不存在的概念,市场经济、城市化这些与他们全然无关、遥如邈汉。“浙江村”正在这个方面给它以冲击。至于“浙江村”的自身面目、与北京社会的几重关系,我将在第6—7节给予论述。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城市化对我们是个新课题。城市化研究,仅计算各宏观总量,建立抽象模型,结论未必令人满意。尤其在眼下的转型时期,我们对许多新现象缺乏最基本的把握,社会学、人类学的微观剖析更有价值。

1978年,尤其是1984年以来,随着市场经济成分的逐步增多,我国城乡间出现了大量自发的流动人口,引起社会关注。他们绝大多数只成为城市中拾遗补缺的角色,如贩卖蔬菜、建筑工、保姆等。一旦压缩城市基建规模,立刻就将他们离析出来,成为“盲流”。这些自发的流动人口虽在地域上已进入城市,但其生存方式仍游离于城市系统之外,至多只成为城市社会结构中一个次要的边缘群体。但“浙江村”不同,它已明显地渗入北京社会,在主要方面达成了有效整合,给北京市造成了一系列影响,开始真正体现城市“化”的含义。而这一城市化,又完全以局部的市场化为前提。“浙江村”自身是如何运作的?怎样与北京社会互动并达成整合?其经验对我们有何启发?下面几节将给出“浙江村”的几幅特写,多用蒙太奇,少用画外音,“用事实说话”,对几个问题试作回答。

5.作为经营群体的“浙江村”

服装的加工与营销是“浙江村”存在的基础。在经营方法上,“浙江村”把温州模式搬到了北京:千家万户是车间,全“村”又因分工协作而成为一个大工厂;设备简易,技术传统,产品以仿制为主;低廉的成本是其主要的竞争力;薄利多销为主要聚财手段。当年的龙港镇是温州模式作用于就地城镇化的典型,眼下的“浙江村”则是温州模式作用于异地城市化的代表。应该看到,以流通为龙头是温州模式的核心内容,放眼全国市场,充分利用大城市中心作用,占据信息、交通、商业中心,是其内在要求;而发挥中心作用又正是城市的经济学意义,在这城市化进程中,温州模式也得到了放大与发展。

现在我们关心的是,这种经营方法在北京通过怎样的机制得以实现,对北京产生了什么影响。我们不妨从内部的分工协作、对外的经营互动及其行为规则几方面加以讨论。

5.1.生产者与营销者:市场规则是核心

“浙江村”是个大工厂,又是个大公司,“村”里人相应分化为生产者与营销者两类,前者略多于后者。每个人都以自己为中心,拉着一张辐射网,一个营销者连接几个生产者,一个生产者又连接几个营销者,都视各自经营规模而定,一般为20余家。这些交错的关系并非都是无差异的,有些带有某种特殊的默契:阿三的柜台上少货,阿四就要先给他赶做;而阿四平日的衣服,阿三也尽力给卖个好价钱,这是以亲缘或情谊为基础的。但“亲兄弟明算账”是温州人挂在嘴边的话,帮忙必须尽力,但利润也必须讲清。此外的大多数网线只是一种信息储备,具有充分的弹性与余地。人们时刻根据对方的生产或营销情况,选择某一笔交易的伙伴,生产者与营销者互相串门,讨论款式,送货上门或上门取货是“浙江村”里的常景。

营销者的经营方式有两种。一是代销,进价由双方商定,而到市场上卖多少则由营销者灵活掌握,如代销不动,即可退货;生产者如事后找到更好的“代主”,也可重新退票取货。代销是他们的主要方式。二是经销,即为一般个体户的买进卖出。这只在春节前供货紧张,或包柜台者看准某式样到市场上定能“出手不凡”时才采用。

追求个体利益的最大化,自由流动、自由选择,信息完备、完全竞争,这里几乎贯彻了理想化的市场规则,同时他们的人伦关系也发挥着重要作用,但这只是手段,原则还是“赚钱”。关于这种人伦化的经济行为,下文还要给以说明。值得关注的是,“浙江村”里近期又出现了更为稳固的产销关系。

朱老板在王府井、西单等四处租有店面,兼营零售、批发,雇员达30余人,生意忙时一天销2000余件衣服。村里有5家家庭工厂与他进行“联营”,即由朱老板提供原料、款式,对方负责加工,朱老板负责包销成衣。

进京五年多,现年不满30岁的陈老板,是以中转批发统率“部下”的。他拥有一批固定为他生产的家庭工厂,同时也拥有一批专门替他销货的店面柜台。家庭工厂源源不断地将加工好的皮夹克肩扛车拉送到他的收购点,陈老板则将这些不同款式的成品定期按价批给他联系到的柜台、商店,日成交额十万余元。

1993年2月,某温州个体户召集中国服装学会、《浙江日报》驻京记者及几个工商户在丰台开会,组建“集团”,决定彼此确立关系,内部统一价格。

我们还很难判断这些星星之火会不会迅速形成燎原之势,但它至少蕴含了某种趋势。市场经济规则必然要求经营的专门化与集约化,而温州个体户也显示了这样的愿望与能力。小本经营、粗放加工未必是他们的名字;面对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在利益原则的驱动下,这批“泥腿子”完全可能有惊人之举。

5.2.要素流动:市场规范的缺失

前面讲的是人的互动,下面看若干物质要素的流动。

第一,原料。温州人进料的方式有三种。目前最主要的是生产户直接到货源地购买,以“村”里需求量最大的牛、羊皮为例,早先多去河北无极县及内蒙古、山西等地,最近则改为河北李县。膻气冲天的原料来回穿梭,挨户看货的温州个体户与随时待发的大卡车构成了李县的基本风貌。一级皮10多元一平方尺,次等皮则只需四五元,其差价全在制皮工艺的高低上,温州人最信赖浙江定海人的制皮技术,于是李县里凡请了定海师傅的作坊也便要额外加价。讨价还价之后,河北人的大卡车招手即来,将皮料直接运抵“浙江村”。虽值7月盛暑,是皮夹克生意的最淡季,但每晚户屯都有十几卡车的皮货运到,一片繁忙。除了去河北进皮之外,他们还常去广州、苏州、杭州等地进各种布料。

第二,从北京的厂家及批发公司进货。这其实只是偶然起作用的辅助性渠道,货料也仅限于呢子及大衣里衬用料等。在北京进货虽然迅速捷便,运输成本低,但品种单调,价格过高,不太适合“浙江村”中低档、多款式服装的品位。而且“有时候我们个体户跟他们也不好说话”,彼此间难以建立较为稳固的伙伴关系。

位于海慧寺的轻工批发市场于1993年4月开张,为“浙江村”的进料开辟了最新的途径。市场内设布料批发部,现已有了一个布料大厅开始营业。每厅占地500多平方米,设近十个小间铺,专售各式布料,各小铺的第一批货料几乎都是从广东揭阳流沙等地贩来的各类“麻纱”,属于从港澳过来的“水货”,运输既有由乐清人承当的,也有雇用当地卡车的,一批货得跑四五天。在市场上买卖的全是温州人,目前虽然大部分生产户还按自己单独的渠道进货,布料商的生意略显清淡,但他们仍信心十足:“我们专搞布料,花色多,价格低,只要这里规模再大些,他们谁还愿意自家一个人跑外地进货!”“浙江村”这一群体的出现,意味着经营机制的进一步完善与社会分化的更加复杂,值得关注。

第三,执照。“浙江村”里的生产户大多为无照经营,执照只有在承租柜台者那里才成为问题。包柜台者手里的执照也形形色色,不一而足。一是名符其实的个体执照,由温州方面先开出,再到北京办理有关手续。但问题是这类执照效力不大,如不能联营,则不受北京商场欢迎。二是温州老家乡镇企业执照的副本,只要有关系或搞成挂靠形式,获取也不难,何况温州厂家的部分产品也可借此打入北京市场。三是在贫困地区租执照,一年给几千块钱管理费,例如向江西、陕西等省份的厂家租借。

执照到了“浙江村”,也不是死的资源。凭后三种执照租得柜台的工商户常将执照加柜台一并转租他人,从中提成利润。此外,执照的转借乃至买卖也都存在。

第四,资金。原始的投资往往是人们从温州借来的高利贷,利息为1—2分。如生产中资金需要调剂,一是向亲朋好友求助,二就只能继续向家里借高息款项。乐清县的互助会、“抬会”曾闻名全国,但“浙江村”里却迟迟未能发育出金融组织,这主要是由于生产实在紧张,资金时刻都在流转,没有沉淀的机会。亲友间借钱一般都为无息,债权人说不准哪天就要,也不敢收息。

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经常性、大数额的赌博严重干扰了生产性资金的正常流转。

第五,商标。“浙江村”里有专做各种商标的地下工厂。平印的皮制商标0.1—0.2元一张,绣花的则要0.1—1元甚至更高。这是村里风险最大也最易赢利的行当。商标既有仿制的,也有独创的,但就是不亮“南苑浙江村”的相。按规定,借某厂家名义与商店联营,其所售服装需与执照一致,这些联营者便成了商标的主要购买或定做客户。当他同意为衣服代销后,就把手中的商标卖给那个生产者,临时装订上去,商标与衣服一并记账,月底结清。

第六,雇工。雇工的招用方式经历了一段演变。最初,老板一家也就是工人一家;随着生产的扩大,老板们便趁着过年回家的机会按酬招用女工。两年前则出现了一种专门的社会组织——民间劳务所。劳务所设在温州的虹桥小镇,不过弹丸之地,介绍所却有40余家,满街林立。介绍所也兼营客栈,从当地农村或由江西、安徽、四川等地来的姑娘就投身于此,等待机会。介绍所的门堂里都摆有三四台缝纫机与一些布料,如有人需要雇工,当即面试。介绍成功后,雇工一般要交给介绍所200元报酬或到京后寄回第一个月的工资;雇主也要交相应的钱。如雇主身在北京而需人手,可以去信委托介绍所代办。据称,1992年一间介绍所每天能成功地介绍四五个人,可见其兴旺。除介绍所外,“浙江村”内部的相互引见也是重要途径。

一般雇工的月薪为200元左右,如有技术,如能独立裁剪等,每月最多能得五六百元。按规定,雇工应经劳动局管理,但这在“浙江村”几属虚设;同时依据合同,劳务介绍所也有保护雇工合法权利的义务,但千里之外,人海茫茫,显然也难以落实。据一项调查反映,西罗园被抽样的947名外地人员中,有26名是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最小的女童仅11岁,有时一天工作20小时,双腿累得发肿,老板只给饭吃,不付工钱。据说这是在按老板与女孩父母签订的合同实行。虽然总体上“浙江村”的主雇关系较好,但1991年10月某村也发生了女雇工用剪刀刺死老板娘的案件。

在微观的个人行为导向上,市场规则是“浙江村”里的基本原则;但从整体或者说从社会的角度看,其市场规范又远未发育成熟。这里有两种情况,一是如雇工招用,它已形成有效但初级的机制。所谓“有效”,是指供求关系能自行调节,信息完备,反应灵敏;温州人入京城很少成为自由劳动力,入城的过程即是剩余劳动力转化为生产力的过程。所谓“初级”,指其运行过程缺乏规范,如主雇契约关系不明,雇工权利得不到保护。另一种情况则是执照、商标上所反映的问题,它对个体依然是“有效”的,但完全以非规范、反规范为前提——正因其反规范,才符合个体的规则。一旦个人要按市场规则运行,社会在总体控制上马上出现空白。“浙江村”再次提醒我们:现有的社会管理体制离市场经济的要求还相去甚远。

5.3.包租柜台:与北京的关键接口

北京市商业系统的改革打开了城市面向农村的口子,其中出租柜台对“浙江村”的发展与生存具有决定性意义。最早出租柜台的动机,不过是国营、集体商场为应付各种计划外力量的冲击而采取的一种自保行为。1987年,出租柜台被市政府作为改革中的新生事物加以肯定,1989年达到高潮。这成为“浙江村”有效经营的坚实依托,也是其整合入北京社会的关键所在。

我们不妨看看北京市在这方面有何政策性规定。1987年,市工商局《北京市商业服务业企业出租柜台管理暂行规定》指出:多余柜台可出租给其他“具有营业执照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出租柜台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出租柜台数量不得超过企业自有柜台数量的30%”。在市工商局《关于贯彻执行〈北京市商业服务业企业出租柜台管理暂行规定〉的补充通知》中指出:“将本企业的柜台或营业场地提供给对方经营使用,企业本身并没有投资和参与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也没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联营注册登记,而却以各种不同形式向对方收取所谓‘保底费’收入的,实为出租柜台的行为,均应按出租柜台的《暂行规定》执行。”这个枪口对准了“浙江村”,但温州工商户仍我行我素,运行反而越来越有章法。

首先,温州工商户绝大多数都以“联营”的形式包租柜台。原因在于,虽然文件规定“外地在京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凭租赁柜台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署门换发的临时营业执照”办理租赁手续,但是在实际中他们无法以个体户身份办下这一手续。一方面,按北京对外地个体户的管理规定,外地进京个体户办理临时经营执照的前提条件是他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地点,否则只能办市场临时执照。可他们几乎不能弄到经营门面,留下的合法空间只有集贸市场。另一方面,负责审批租赁柜台的工商局企业管理所,一般也不为外地个体户办理租赁手续。同时,各商场明显地倾向于搞“联营”。因为以联销形式出现,企业不用多付5%的租赁收入税;而且出租太多的话,不但在数目上直接与文件相抵,在形象上也容易成为坐收地租的食利者,名声不好。

挂“联营”的牌子,卖的当然还是出租的药。文件里禁止的“保底费”正是普遍实行的规则。其具体方法是:规定每个柜台每月最低营业额,一般相当于固定租金的7倍。如固定租金4000元,那么,月营业额基数应为28000元上下;商场按10%提取租金,此外再按经营额扣除3.27%的营业税和4%的工商管理费。这样,商场租金占营业额的17.2%。实际营业额达不到最低营业额的部分,承租人必须按基数补齐;超额部分,商场降低提成比例作为优惠。现在又由此派生出两类更简单的提租法:一是在规定底钱之后,商场设“收银台”,控制各柜台的经营额,按15%—17%的比例提成;二是完全一次性付清“死钱”,如每月一个柜台6000元,月初上缴,剩下盈亏自负。

温州工商户与北京商场的关系既简单也复杂:

一、利益来往不仅限于桌面上的数目。承租者打入商场,送礼是基本手续。1992年一温州市工商户以一年76万的价格包租某营业厅不成,两天后却被某乐清个体户以58万包了去。据说其差额大致相当于礼数额。送礼在温州是一种风俗礼仪,也是一种经济制度,全国的回扣风也应“归功”于他们。在社会转型期间,这其实是自发的市场力量求取整合的有效方式。

二、商场仅仅成为利益上的寻租者,基本不发挥监督、引导的功能。营业执照是工商管理得以贯彻的基本要素,但这在“浙江村”里已弄得很乱,而商场似乎对此更无所谓。某工商户想以直接包租的名义承租柜台,但自己手头无执照,因此经理始终不肯,不过过了几天经理就给他弄了个执照。大量与商场“联营”的个体户其实什么执照也没有,“商店同意,没执照又怕什么呢?”

三、商场成为工商户的隐蔽所与保护伞。温州工商户靠“联营”的名义隐藏了自己的身份,他们柜台上摆的是贴着全国各地商标的服装,营业员大多也是北京人。“温州个体户”的形象已无从窥取,商场是他们接触北京社会的直接营地,又是他们对外的一重壁垒。同时,各执法部不能在市场上有效控制温州工商户,他们只与商场存在利益交割问题,税收、管理费等统统由商场代办。不少商店甚至规定每租一柜台须另缴1000—3000元的“安全押金”,以备柜台“出事”,以资商店代为斡旋、罚款之用。但其实温州人在此做生意也太平得很,近两年栽了跟头的,全是撞到了北京皮革厂家自发的检查组手上,几乎没有与商店或执法部门“管理”发生冲突,这一态势也许是浙江村经营方式中最值得关注的后果。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有价值的结论:“浙江村人”在经营上已与北京社会达成事实上的有效整合。所谓“有效”,其直观的表现就是北京商场与他们的默契,温州工商户经营的覆盖面之广、规模之大、效益之好。而且在主观认知上,温州工商户不觉得北京商店乖张刁难,同时自身也几乎没引起北京社会的任何焦虑。温州工商户与北京个体户其实只存在经营方法或方向上的不同,其运作原则、身份地位已趋一致。而且原国营、集体单位也在诸多方面向他们靠近。但“浙江村”与北京社会的互动又显然不能达成“制度性整合”,即被政府部门认可并配以控制、管理的事例关系。那些与现实情况相去甚远的管理制度虽然曾是“浙江村”整合的障碍,但其实在更大程度上造成了管理的空白。现在不但各具体规定成为无杀伤力的枪口,一些最基本的制度也随之得不到贯彻。调整这两种整合之间的悖离,应当成为有关部门工作的重点。

5.4.“浙江村”的生意经

下面再从经营手段,即“浙江村人”在市场上的具体行为,来看他们如何在北京立住脚。

5.4.1.瞄准市场,薄利多销

“浙江村”能够迅速成长并得以与北京整合,首先得益于北京自身改变产业结构的要求;而在服装业内部,温州工商户又抓住了本地时装高档化、精品化,普通消费者的巨大市场却相对被冷落这个契机。温州人以其惊人的吃苦精神与“螺蛳壳里做道场”的能耐,将成本降到了最低限度。一件有样子的皮夹克200元即可买到,无论是加工还是营销,一件衣服能赚10元就能愉快成交。北京消费者对出自“浙江村”的服装表示满意与认可。低质便更低价,特别是其款式新颖,已成为普遍群众时装消费的重要取向。

温州人又借各种人伦关系,建立起结构看似松散、功能却异常发达的产销网络。单位产品固然薄利,但既然将东北、华北以千万人口计的市场把握在手中,何愁财源不旺!

5.4.2.信息为本

“浙江村”里生意人亏、平、赚的分界全在能不能及时掌握市场动态、把握最新信息。我遇见的两位去年大发一把的老板,一个是赶上了电脑绣花衬衫的潮流;另一个更厉害,稍对一般的皮夹克做点修改,销往沈阳,三个月之内竟净赚29万。在东单经营时装的李老板,具体业务由亲戚代理,自己的主要精力就放在时装款式的开发上。他常常往返于广州、上海、杭州、北京,随身带着照相机,手捧大哥大,一见好的服装就尽量拍下照片,用快件寄回“浙江村”,并通过大哥大指挥他们怎样以照片为蓝本重新设计成适合北京消费者品位的款式。如此全国采风、移花接木,李老板的店时开时新,生意越做越火。1988年李老板进京,先在大栅栏租一柜台,1989年转租王府井的一爿小店,1992年已在北京繁华大街有5处营业点,雇员达20多名。

家住大红门的张老板,雇7名女工,承担市内5处柜台的供货,生产十分繁忙。但如遇电视中的时装表演,则全员停产,分工收看。一人盯一个模特,边收看边讨论边设计,第二天样品即能上柜。住邓村的胡老板1991年专门买了一架录像机,每逢时装表演就点滴不落地录制下来。

市场为本,信息先导,充分的竞争加灵活的调整,整个村的时装时刻站在市场的潮头。

5.4.3.发达的人伦信用

“生意是人做出来的,货在你我间流传,没有信用还做什么生意?”“浙江村”对信用格外重视。人们在小范围内多少都有一两笔债与他人相缠,今天我借你一笔款,明天你支我一批货,全以血缘、地缘的情谊做担保,凭良心记账。这里一夜筹集一二十万资金不算难事。如从温州的乡镇企业提货,付10万元即可提15万元的货,5万元权当借款。

在产权高度明晰的前提下,中国农民按自己的文化传统发展出这样的信用关系,加快资金流转,减少周转环节,在一定程度上使村内的各种资源得到有效短期调剂,这在资本原始积累阶段尤其符合经营的需要。小本乃至无本者到这里,只要有信用,就能源源不断地获得原料或产品,从而使整体的经营规模如同雪球一般越滚越大。

5.4.4.敏锐的经营眼光

温州工商户虽身居客地,但他们的魄力与眼光,却往往令北京工商界人士另眼看待。

1990年亚运会期间,北京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客流量骤减。北京市的许多商店都减小了经营规模,但来自芙蓉镇的皮夹克个体户金××却逆风而行,“别人不干我大干”,将缝纫师傅从原来的5人增至16人,并一次性从内蒙古购进了价值16.7万元的原料皮。结果,亚运会一结束,当别的工商户还在为原料奔波的时候,他却已大批地将成品投放到市场上去。

1991年元旦开业的西单华威大厦二楼服装厅,绝大部分是合资单位与商场联营的,而且保底营业额高达每平方米每月1万多元。但清江区来的谢××观察到这里的潜力,1990年下半年就与大厦签订合同,以21万元的保底费包下了一组不到20平方米的自选架,经营“东亚时装”。结果,第一个月的营业额就达40万,比同楼经营的各合资大公司高12倍。该大厦服装部的杨经理不禁感叹说:“我算服了温州人了!”

1992年秋,独联体等国的“洋倒爷”进京,一时尚未摸住门路,“浙江村”里的一个经营者当即在国际“倒爷”出入的宾馆里包了专间,公然把皮衣样品挂出来接受订货,一天赚了四五十万,从此也向世界打开了“浙江村”的大门。地处沙子口的温州大厦成了国际服装订货场所,温州人包租的房间里挂满了各式服装,住宿反而成了第二功能。

值得关注的是,在“浙江村”里还有一部分虽然为数不多,但素质较高,并有一定影响力的人。他们不但擅长经营之道,而且非常重视对社会形势政策变化的研究。现年40岁的沪东服装厂负责人周××,是个哪怕“打的”也要赶回住地看新闻联播和北京新闻的人。他牵头承包的王府井某贸易公司一楼商场,是在京温州工商户中第一个以统一商标“沪东牌”经营皮夹克的商场。原因是当时《商标法》开始生效,他敏感地料到工商部门必然会抓商标管理,于是火速赶回老家,制作了“沪东牌”统一商标,并规定凡在该商场销售的皮夹克,一律使用“沪东牌”统一商标。此后,“新大陆”等商场也纷纷效仿,使用统一商标,从而使乐清人生产的皮夹克安然度过了1989年初的“商标危机”。1990年上半年,他得知工商局与市消费者协会要查处伪劣商品,便将山羊皮、绵羊皮和马皮三种质量的皮夹克悬挂在店堂入口醒目处,并贴上“请顾客分清山羊皮、绵羊皮、马皮夹克的质量”的说明,赢得了顾客的信任与经营声誉。

这些一般农民恐怕都不敢想象的经营行为正反映了“浙江村”在文化意义上的城市化特征。通过经营实践使自身素质得以提高,进一步显示了“浙江村”在经营上与北京社会整合的有效性。

关于作为生活社区的“浙江村”与外来人的“浙江村”及最后的讨论,我将在第6—7节给出。

6.作为生活社区的“浙江村”

6.1.温州的飞地

从海户屯把你载入“浙江村”腹地的往往是从温州来的那一团火红的脚踏三轮车。这种车1992年3月首批进京,之后一直见增;现在仅大红门、木樨园一带就有近200辆。撤一辆一天挣100—200元。

挤在摩肩擦踵的胡同里,满耳瓯语咿呀,迎面而来的尽是削瘦清矍的南国身形,真让人恍如隔世。道边摆的“水晶糕”是温州人在后村一带做的,“粉干”“面干”则直接从温州捎上来。街边的“美容厅”清一色按温州风格布置。区村的商业一条街,以经营农副产品为主,兼营小百货、小五金,在100多米长的小巷里与几十平方米的一块开阔地上,那些临时搭起的棚子中,用木片、竹杆撑起的架子上摆满温州人喜食的海蜇皮、虾米、蛏子、鱼及桂圆、荔枝干等。这里多数海鲜是乐清人派车从青岛、秦皇岛运来的,而基围虾、枪蟹等高档品则是不惜高价空运而来的。

在这块温州的飞地上,演变着种种人文生态的微妙图案。作为生活社区,我们且看这批准移民与本地社区间的关系及他们对城市生活的归化等问题。

6.2.租房:与本地社区的第一重互动

租用民居,是“浙江村”与南苑当地最先发生,也是最主要的互动关系。随着“浙江村”的膨胀,房屋出租面一直在不断扩大。其增加的由来有二:一是本地居民不断腾房,现在很多房东与房客的居住条件已相差无几,一家子挤一小间,“能租的谁不租!”二是本地居民沿街搭建简易住房,本来130路公共汽车通过的马路现在竟连三轮车也难以挤过了。

温州人最初选择海户屯作落脚点,原因之一是这里闲房较多,房租低廉。1984年邓村一杨姓农民出租2间西厢房,月租仅为80元;至1987年、1988年每间收七八十元;到如今,若是临街的,每平方米约三四十元;而一般民居依然“屋贵不怕巷子深”,只要带上院落,有几个房间,月租即要上千。曾有人戏言“温州人扶贫来了”,此言虽过,但房租确已成为不少本地居民的主项收入。

当年政府驱赶房客之时,房东就对房客说:“房给你们留着,等风一过就回来,照样住!”现在抵制当地工商、税务管理的,绝非温州人一方,而是房东、房客共同“坚壁清野”,或敲门不开,或悄悄溜走。“出租房子的也都快成了浙江人了!”基层执法人员为此很是头疼。

住房方面引人注意的一个新动向是村公所集资统一建房、出租。1991年东罗园村在一片空地上盖了240间简易住房,以每月280元一间的价格出租。在村集体每月获近万元收益的同时,180个户头的温州人也有了安身之处。1992年海慧寺统一建成四排房屋,房间10平方米左右,月租额270元,卫生费从免。1993年3月始,马村开始在与邓村相交的空地上搭建36间房屋,4月份已开始出租。对此,温州工商户普遍表示有兴趣。因为这里房租相对较低,生活方便,而且住进“公寓”,安全方面也远比散居在一般家户里更有保障。对基层社区来讲,既由此获取了集体资金,又有效控制了外来人口。这是一个新动向,它的意义不仅在于作为一项具体措施的可行,而且提醒我们:服务先行,管理就可顺利实施。

改革使基层社区的自主权增大,有了追求本社区利益的动机与可能,同时“浙江村”的行为使社区能完全按价格调节等市场规则与之互动。这样,当地基层社区就愿意且能够通过市场化的交易接纳外来人口。

6.3.教育

“浙江村”里的幼儿园兼托儿所共有十余家,大多数为温州人自办。工商户也有出于就近等方便的考虑,把孩子托给“北京奶奶”的。北京的赵妈妈家住邓村,出租四间房子,同时收了两个邻近房客送来的女孩,一个三岁,一个一岁半;收费二三百不等,小的一个一落地就送了过来,洗都没洗,一直在这里长这么大;据说她妈来看她时,小女孩还往赵妈妈怀里躲。

在“浙江村”的核心地带,共有8所小学,都在收纳温州儿童。其中尤以大红门一小、二小为多。各校的收费规定也不尽一致,有一学年一次性收取500元的,也有每月额外收30元的。虽然数目对温州工商户完全不成问题,但终究还要手续、有限额。1993年2月,崇文区打磨厂小学专门为“浙江村”开设了寄宿班,44名学龄儿童有幸成为首批学员。

与此现实相对照的,是不少温州个体户重视教育的态度。前述大红门一小、二小收员多,原因之一就是二校教学质量较高,在“浙江村”一带享有威望。家住马村的卢老板则干脆以4.5万元的高价将小千金送入某高等学院附小读书。把子女寄托在北京老师家中,在“浙江村”里相当普遍。一个孩子的寄托费每月300—500元不等。家长的出价与老师的照顾,双方彼此满意,小孩则常常搞得周末都不愿回本家。

在人类学看来,儿童与同龄群体的社会化也许是更重要的教育内容。“浙江村”里十岁以下的孩子个个都满口京片子嘎嘣脆。在胡同里满耳听见的是瓯语,到孩子家中却常见家长们操着硬梆梆的普通话与小孩对话,年轻的父母更愿用自己并不拿手的北京话来启蒙幼婴。父母以各种方式向子代传授文化,正集中反映了上辈人对生存环境某种深层的认知。

从教育实施的形式看,“浙江村”与北京也在积极地互动。至于人的归化,我想可按年龄序列分出三种不同情况。成年人出于经济目的,与北京乃至全国都在进行积极的、理性的交往,他们的行为得到了归属,但“归属”并不等于“归化”。由于教育的原因,现在的儿童将对北京有直接的认同感,甚至要拒绝接受自己是“外来人”的想法,他们将自觉接受北京的规范与习惯。可以判断,至少是他们的一部分将在北京社会中得到不同的归属,而且能较完全地归化。而介于其间的青少年群体,一方面没有完全独立地投身于经济交往,一方面又已形成自己初步的亚文化,他们没有北京的朋友,却也不想回家。他们既无归属,更未归入。这股相对游离的力量已构成“浙江村”在治安等方面的一个小片阴影。我们确实不能期望在短期内“浙江村”能迅速得到全面发展,成为某种“典型”,但其稍远的未来还是令人乐观的。

6.4.自我服务、消费流向与管理结构:整合的空白区

租房与教育使“浙江村”和北京达成交往,表明二者间没有冲突,而且有进一步融合的可能。但这仍不等于现实的“整合”,“浙江村”生活的主要部分依然是封闭的。他们已形成了完全的自我服务体系,从菜市场、饭馆、诊所、药店、运输队到公用电话、美容厅、冷饮厅、家电维修以至代买火车票、飞机票等,温州人自己操办了庞大的第三产业。现在不但南苑温州人的日常生活完全得以解决,而且散居市里的工商户也常到这“老家”来购买东西。这样,除了按月交房租外,“浙江村”跟本地就几乎不发生物资的交流。房东房客、左邻右舍,彼此间的关系亦仅如此。

“浙江村”的消费流向有三块:最大的是流回温州,仅1993年春节,虹桥区就有上亿元款额从北京汇回,主要用途是买地建房、操办婚丧嫁娶及春节娱乐。第二是流向本地“村”内,包括温州人自办的服务业与付给北京人的房租,二者仍以前一项为主。第三才是流入北京市场。从总体上看,“浙江村”与北京市的经济交往确实有一定的不平等性,而且这种不平等是与历史经验迥然相异的城市化人口对城市的“掠夺”。他们从北京赚取了大量的资金,却只把少量的消费在此地。

影响“浙江村”与本地社区整合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基层管理力量与外来人口几乎完全无关的事实。某“队长”告诉我:“派出所、税务所他们来抓来整,我们只不过看看热闹。”对本村外来人口的情况,他知道的竟比一般村民还少,原因是“平时不太爱聊天”。村公所唯一一项有关的职责是向温州人收取卫生费,每人每月五块。对此温州人抱怨道,“交了钱什么动静也没有”;村里则说交上来的还不足实数的一半,不够清洁工的月支。由于各社区没有把本地上的“浙江村”一一包融进来,就更助长了他们自成一体,而彼此形成两张皮。“马村”“邓村”等在温州人那里只是一个地理符号,“浙江村”在他们眼中也就是自己的一帮人,丝毫没有与地域相联的“社区共同体”概念。同时由于缺乏各“块”的依托,现在各“条”的管理也很难到位。

7.作为外来人口的“浙江村”

一般的社会指标研究往往把区域内服务设施的完备视为社区发育成熟的标志之一。但这在“浙江村”未必适用,“浙江村”是一个骤然聚成的移民区,各种巨大而又无法从北京社会得到满足的物质需求迅速推进了各“硬件”设施的出现。在这里,物质科学的完善与人文生态的成熟是相脱节的。治安的混乱已成为“浙江村”最引人注目的社会问题。

7.1.严重的治安问题

凶杀、抢劫是这里最严重的犯罪行为。

1992年10月初,凌晨3:00—4:00,后村。一名孕妇听见敲门声,以为是丈夫回来,一开门却见三个蒙面戴帽的汉子,顿时惊得大叫。还未及后退,她高隆的腹部就被刺了一刀。罪犯进屋抢走了金项链,又掠走500元现金,撇开血泊中的孕妇扬长而去。

1992年11月的一个夜晚,邓村的一户老板娘正领着几个女工做皮夹克。忽然闯进一伙罩黑色卡布隆袜子的家伙,张口就要一万。得知老板不在家,几个人竟干脆将面具一揭,大大方方坐下看起电视来。男主人回来后生怕自报没钱他们不信,便“请”歹徒自己搜,翻箱倒柜不见钱迹,这帮人最后竟把院中的一辆三轮平板车拉了过来,将24寸的彩电及刚做好的皮夹克满满装了一车权算补偿。

1992年底,一帮歹徒打听到后村某号是百万大户,准备下手,幸亏该个体户获得消息,忙用两辆大卡车搬走所有的东西。此时河北的一对温州夫妇来到北京做生意,就转租了这套房子。第三天夜间歹徒就上了门,他们怎么也不相信由内线打听到的消息竟会失真,恼羞成怒之下竟一刀割下了男主人的耳朵!当身怀六甲的妻子扑向罪犯时,歹徒执刀直插其腹部,还狠狠拧了几圈!

频繁的抢劫与残忍的凶杀造成了村里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的势态。这却又为另一类犯罪——威胁敲诈——提供了客观基础。

1992年4月,家在大红门的王老板刚刚为资金回转愁云稍散,忽然就闯进两个陌生人:“昨天乐清的阿三打电话过来了,你借了他的钱,两天之内把三万还了!”“可我就借了一万二!”“你借别人的钱还由你说了算?还要不要命啊?我们后天上午来取!”两天后王老板凑了两万二,好说歹说才算了结。后来知道,乐清阿三不过是无意间走漏了风声,原本并无讨债的意思。阿三五个月后收到了九千块钱,剩余一万三便全落入敲诈者腰包。

1992年7月中旬,后村的邓谋在路上碰见一个有点面熟的人突然对他说:“昨天沈阳的款汇过来了吧?明天到你家吃夜宵。”第二天邓正欲出去一避,不想吃晚饭时就来了一帮人,张口就要一万。邓答:“现在实在支不出。”“好!”对方四人操起剪裁铺上的剪刀嚓嚓铰断了缝纫机的条带,又点起火柴烧了一个服装样板。“明天再来!”邓百般无奈,第二日老实交了一万。

赌博更是村里的日课。一次上百元的赌注只属于“消磨时间”,大手笔则要到宾馆以一夜三四百元或一小时60元的租金包房,彻夜长赌,赌额以万甚至十万计。如今,赌博本身居然也成为敲诈勒索的手段。一些大户经常被软硬兼施“邀请”上赌席,“庄家”则坐收赌注的提成。

7.2.帮派势力

骚扰“浙江村”生活的,是一股专门的黑势力。这批人背离了社会的正轨,我们或者可以称之为“边缘群体”。

黑手们并不全是乌合之众,帮派是他们的实体组织,至少在作案时如此。“浙江村”里有按地名相称的“清江帮”“虹桥帮”“芙蓉帮”;有以武器名相称的“斧头帮”;也有一般的所谓“兄弟帮”。每帮少则七八人,多则十几至20不等。据称目前势力最大的是“虹桥帮”。1992年底,某帮叫嚣道“不劫到100万不回家过年”;另一派指标更离谱——不完成400万不罢休。可见其猖獗。

帮派成员的直接来源是从温州来的逃亡犯、通辑犯乃至越狱犯,也有部分是在家里办厂或做生意栽了无力偿债的人。“浙江村”云遮雾罩,成了他们的避风港;“浙江村人”物资充足,又成为其下手的好对象。他们形成了帮派的中坚。其次是村内一些经营失败又无心创业的青年,见歹徒不劳而获,便起而效尤。再就是村内的“盲流”,他们本都是附随亲戚迁来的20多岁的青年,游荡之中被拉下水。每个帮派一般都是三种力量的合流。

7.3.民间自卫

现在“浙江村”的自卫方式大致有三种:一是某些经营大户雇用保镖。保镖一般也为村内的青年,月薪数千;白天跟着主人鞍前马后保驾,晚上与老板家人一起轮流站岗放哨。1992年底,丰台区综合治理办公室也制定了帮助经营大户雇用保安人员的服务措施。二是建立“联防自卫基金”。村人划定一定范围,圈内各户每月出100元入基金会,聘用青壮年充当保警员,把守路口,一有情况则倾地出动,由此造成的各家损失由基金赔偿。该方法在1991年、1992年试用一阵后便不再流行。人们还没有同心协力、视彼此为真正一体的意识,同时帮派分子无所不在,竟出现了“报警员”与歹徒里应外合相互勾结的事情。第三种是现在实行较广的民间联防队。由某人牵头,保护范围内每户按月缴纳保护费,以此雇用村里的青年,五人一组,十几人一排,每天在保护区里巡逻。武器以长约一米半、擀面杖粗的铁棍为主,故亦称“铁棍队”。“浙江村”的这种自卫队,最多时达21个,每支20—40人不等。自卫队在当地派岀所注册,人员经派出所审査,并发给印有“安全员”字样的袖标。现在马、邓两村的联防队共有20多人,总部设在邓村,每人月工资1000元整。经费从各户收集,一月一户300—500不等。自卫队虽积极活动,对村内的治安确有促进作用,但它在民间的认同却不如想象的那么高。人们认为一是其收费过高,有硬性摊派的味道;二是自卫队账目不清,大额款项没有下落。有人甚至问:“这是不是变相的抢劫?”自卫固然是正常群体对反社会力量的控制与打击,显示了社会整合意义;但在这个尚不完善的社会中,一经付诸实施,其具体形式与做法又马上走了样。

“浙江村”的治安状况其实体现了两个“不整合”。一是“浙江村”与北京执法部门不能达成有效的互动,即公安部门不能有效控制该地区,而外来人口也不视派出所为自身利益的保护者,有时甚至不愿与之配合。其原因是,温州个体户的法制观念差,当地派出所警力严重不足,派出所的某些做法得不到人们的信任。“浙江村”人口迅速膨胀,但当地的公安力量几乎还是原来按常住人口配备的那些人员,这显然不能满足现实需要,应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虽然治安问题是由专门的帮派势力制造的,但它毕竟以“浙江村”为依托,而凭借血缘、地缘及利益关系与内部有着复杂的联系。

这就使我们看到第二个“不整合”,即“浙江村”内部的正常群体不能达成严格的规范,彼此团结,不能真正有维护本社区利益,边缘群体在此为非作歹,却得不到自发有效的控制与抵制。

8.结束语

“浙江村”是我国社会转型时期的一个新生现象,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高度统一,对其进行研究的学术价值与现实意义是显然的。但必须指出,本文作为对一个自发城市化群体的微观剖析,其理论的推广意义是有限的,不可能企望由此得出中国市场化中城市化的全面趋势与所有特征。从这里进一步发展有关理论,为实际规划提供较系统的意见,都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调查刚刚开始,以后还须更加努力,恳盼各方批评、指正。

本文来源于北京大学社会学系主编《在田野中成长:北大社会学系“挑战杯”获奖论文选》,系初稿,参考、引用请以成书为准。

《在田野中成长:北大社会学系“挑战杯”获奖论文选》

主编:北京大学社会学系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出版时间:2022年5月

推荐语:2022年是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恢复重建40周年暨燕京大学社会学系建系100周年的重要年份。本书从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学生的历届挑战杯获奖作品中精选了部分特点鲜明、田野扎实、写作成熟的优秀作品,加上指导老师的执教心得,还有对部分作者和指导老师的访谈,可以较为完整地展示优秀论文形成的过程及其背后的故事,希望能够为爱好、学习和教授社会学的读者提供一系列颇具旨趣的参考材料,也衷心希望本书能够成为北京大学社会学系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的一份历史记录。本书的出版是对这个重要时刻的庆祝,也是对社会学系人才辈出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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