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会介绍
中华文化促进会成立于1992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全国性联合社会团体。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创办宗旨:弘扬中华文化,促进国际交流。其成员覆盖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港澳台地区和16个主要侨居国家。由国内外优秀的艺术家、学者、企业家和文化活动家组成。名誉董事长许嘉璐,董事长高占祥,法定代表人王石;2004年,国家授予“全国先进非政府组织”称号,是中国最具影响力的文化非政府组织之一。
在协会成立的20年间,文化促进会努力践行其成立宗旨,开展了一系列重要的文化活动。其中:以全面整理中国历史典籍为目的的“今注二十四史”文化工程;以全球化与中国文化为主题的“2004文化高峰论坛”及其沈嘉文化宣言;旨在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的“2005年亚洲文化合作会议”;20世纪中国音乐经典、舞蹈经典、摄影经典系列活动,旨在总结和展示上个世纪的文艺创作成果;旨在促进两岸文化交流的2008海峡两岸文化交流协商会议在国内外产生了巨大影响,以资助10个革命老区贫困学生就读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的“山花工程”以及设立文化产业协作、节日中国协作、书画频道和音频世界频道而赢得了良好声誉。
文化促进会与香港、澳门、台湾省、美国、法国、德国、意大利、瑞典、丹麦、奥地利、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泰国、新加坡、越南等国家开展了文化交流和项目合作。
文化促进会的原名是“中华文化促进会”。2009年3月,经文化部、民政部批准,国务院批准,更名为现名。
二。项目背景
为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展示中华传统文化瑰宝,推动中华文化事业蓬勃发展,促进国内外文化艺术交流,加强国际文化交流,提高国民文化素质,经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舞蹈艺术委员会于2016年11月26日成立。经TCPC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任命简木同志为舞蹈艺术委员会主任委员。舞蹈委员会是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的分支机构。它将在文化部的指导和支持下,在中华传统文化促进会的直接领导下,在简木同志的带领下,严格遵守全国性社会团体章程和中华传统文化促进会的章程和要求,以“交流行业学术知识,提高专业技能,规范行业标准,探索发展模式,推动行业发展,舞动中国,展示中国人和中国梦”为宗旨
“中国人,中国梦”,生活在我们伟大祖国和伟大时代的中国人,分享人生出彩的机会,分享梦想成真的机会,分享与祖国和时代共同成长进步的机会。有了梦想,有了机遇,有了奋斗,一切美好的事物都可以被创造出来。
舞委会将以弘扬文化艺术、建设精神文明为己任,团结广大艺术教育工作者,积极开展专业研究和教学实践,发挥舞蹈行业人才优势,提振舞蹈行业精神,积极拓展社会合作,促进舞蹈专业人才的素养和事业的繁荣发展。舞蹈是美丽的,生活是精彩的。舞蹈艺术委员会将以“弘扬中国文化,促进国际交流”为宗旨,通过组织各种形式的舞蹈和其他艺术活动,努力创造一个能够充分服务于社会和广大公众的舞台。同时也是专业性、职业化的社会组织,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贡献。
三、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人文素质、专业素质和身心素质,掌握舞蹈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实践能力、适应能力和创新意识较强,同时具备编导和舞蹈教学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四。课程介绍
本课程是专业能力培训课程。是技术技能、基本姿势、素质的训练。该课程的学习可以丰富舞蹈表演技巧和词汇,拓展艺术表现领域,从而有助于增强舞蹈艺术的表现力和感染力。
五、培训对象
1.艺术教育机构的工作人员;
2.艺术单位、辅导机构、舞蹈艺术爱好者;
3.相关艺术从业者。
六。项目宣传和质量监督
项目宣传:项目的规范宣传推广必须遵循项目宣传管理办法,做到统一宣传,明确处罚措施,成立项目监督管理机构;
质量监管:项目监管人员定期检查学员的学习记录和考试记录,检查包括教师资格和学员身份在内的人员信息,同时检查培训监控,严把教学质量关,以实效为原则构建培训质量评估体系和教师培训评估体系,规范培训行为,实现培训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培训支持:针对所有培训机构,以标准化培训为重点,统一培训教材、教学大纲、师资队伍、评估人员,为线下培训提供专业的师资支持,提供一整套教学体系和课程内容,全面实施高质量的教学管理。
免责声明:本平台仅供信息发布交流之途,请谨慎判断信息真伪。如遇虚假诈骗信息,请立即举报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