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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开始

网友发布 2023-07-19 11:56 · 头闻号公司管理

很多留学生国外大学毕业之后选择的是回国创业,2018年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科技活动项目申报已经开始了,提醒您不要错过哟。

2018年度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开始了,其中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经费最高可达到30万元。这是记者4月12日从省人社厅获悉的,所有申报在5月底前完成。

 为吸引广大海外留学人员来我省工作、创业,为治蜀兴川服务,我省将对经申报、初审、评审后确定的留学人员资助创业企业,按每户企业不超过30万元予以一次性资助,用于留学人员企业科研创新、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市场开拓以及支付贷款利息、人员安置、团队建设等。省人社厅相关人士介绍,留学回国人员凡是同时具备以下5个条件,都可以为创办企业申请“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经费”。

 具体包括:

 企业法定代表人留学回国人员并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以上学位;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企业注册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

 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企业法定代表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但是获得过国家人社部或省人社厅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按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分别予以资助。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每个项目10万元,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优秀项目资助额度为每个项目5万元,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资助额度为每个项目3万元,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购置科研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图书资料、出版学术专著、调研论证、聘用助手、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等。留学回国人员在海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回国来川工作;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申报项目在国内或省内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取得重要的学术成果,可申请“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

 小贴士:

 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经费申报流程

 申报人按企业属地原则或隶属关系,持相关申报材料报所在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部门或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并填写推荐意见后于5月22日前报所在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5月29日前报省专家服务中心(省人社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中央在川单位和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企事业单位的申报人,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核并签具单位推荐意见后,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于5月22日前报省专家服务中心(省人社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流程

 申报人按所在单位属地原则或隶属关系,持相关申报材料报所在单位或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并填写推荐意见后于5月22日前报所在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5月29前报省专家服务中心(省人社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中央在川单位和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企事业单位的申报人,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核并签具单位推荐意见后,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于5月22日前报省专家服务中心(省人社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一、招引计划及方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计划面向景洪市公开招引创业人才50人,采取创业大赛、综合考核评价等方式择优引进。

 二、招引范围及条件

 (一)在景洪市辖区内实际创业且已在景洪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能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创办科技型企业的科技人才,或具有突出管理才能的金融、会计、法律、城市规划等领域企业的主要创办人。

 (二)企业发展定位符合云南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等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创办时间5年以内、近2年运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

 (三)一般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有一定创业经验和成效,与景洪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特点密切相关或列为云南省前沿产业的创新创业项目。

 三、政策待遇

 (一)安家补贴。博士研究生30万元(人民币,下同),一次性拨付;硕士研究生8万元,分5年平均拨付,“双一流”大学本科生2万元,分2年平均拨付。

 (二)用工奖补。高校毕业生创办或领办的经营实体,吸纳景洪籍务工人员6人以上,且稳定履行劳动合同1年以上的,按照每人300元给予一次性用工奖补,最多不超过3000元。

 (三)贷款贴息。对首次在景洪创业并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提供3年期15万元创业小额贷款,按照申报当时的创业担保政策享受财政贴息。

 (四)免担保支持。高校毕业生在景洪创业并申请“贷免扶补”创业贷款的,按照申报当时的创业担保政策给予免担保支持。

 (五)创业指导服务。遴选10个左右创新创业项目,从全市优秀企业家中择优选聘创业导师,以传帮带形式,给予免费创业指导服务。

 (六)创业场租减免。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资产对外出租的场地,可对在景洪创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给予创业场租减免。首次创业场租第一年全免、第二年免80%、第三年免50%,第四年后正常收取场地租金。

 (七)人才公寓、租房补贴。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期间,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均在景洪城区无住房(包括私房、公房、保障性住房、工作单位暂时住房等),或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才可申请人才公寓;“双一流”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可申请租房补贴,申请租房补贴的,按每月500元标准,最长补贴3年。人才公寓和租房补贴不可同时享受。

 (八)人才绿卡服务。按照《景洪市“人才绿卡”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申领景洪市“人才绿卡”,凭卡享受领导挂钩联系、零门槛落户、就学、就医、交通、文旅、创业、税收、购房等方面服务保障。

 四、招引程序

 (一)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申报方式。符合政策条件人员根据自身意愿,向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景洪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提交个人申请、学历证书、营业执照、员工花名册等对应政策相关资料和《2022年景洪市创业人才申报表》,报名参加创业大赛。

 (二)资格审核。由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景洪市财政局对申请材料初审,通过后报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三)举办创业大赛。创业大赛设置制造业项目组、服务业项目组、青年创意专项赛、劳务品牌专项赛、乡村振兴专项赛5个赛事进行选拔。创业大赛举办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综合考核评价。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创业大赛结果、个人申请待遇项目,按照本公告政策待遇标准提出2022年景洪市创业人才名单及拟享受补贴标准报景洪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公示。2022年景洪市创业人才名单及拟享受补贴标准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景洪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六)补贴发放。安家补贴、用工奖补、租房补贴等由项目负责单位统一汇总报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纳入次年财政预算拨付。

 五、申报要求

 线上:邮箱:jhsjyzx@126.com

 线下:景洪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号窗口(地址:景洪市勐混路5号)

 申报时间: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8月30日

 联系人及****:刀先生0691-2140787

 附件:2022年景洪市创业人才申报表.docx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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