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学习汉语的课本叫《语文》,台湾叫《国文》(简体字:《国文》)。
台湾叫通行的语言为“国语”(简体字: 国语),大陆叫通行的语言为“普通话”。
双方对汉语的共识称呼是“中文”。
对于通用的中文口语实际发音可以说基本一致,只是一个叫普通话,一个叫国语。
双方在英语的称呼上,也有点差别。
English Grammar台湾叫《英文文法》,大陆叫《英语语法》
大陆和台湾的日常表达中,“英文”和“英语”都通用,但是在书写语法/文法时,出现差异。
关于“文法”和“语法”,大陆和台湾是出现明显的偏好,台湾用“文法”,大陆用“语法”。
(本文是基于台湾旋元佑老师的《文法俱乐部》和赖世雄老师的《赖世雄英文文法》中所出现的专业术语和大陆的进行对比)
作为在中国大陆地区接受传统英语教育的学生,学习过程中遇到的很多专业术语如:谓语、非谓语、宾语、定语、定语从句、状语、状语从句、表语、表语从句等,让人头昏脑涨。因为教育环境的封闭,没有接触到更优秀的理念叫法,导致大部分人消耗大量学习精力在语法上。
英文的十大词类:
①名词noun
②动词verb
③形容词adjective
④感叹词interjection
⑤副词adverb
⑥代词pronoun
⑦冠词article
⑧介词preposition
⑨连词conjunction
⑩数词numeral
英文维基百科part of speech词条对词类归纳有如下分类:
Commonly listed English parts of speech are noun, verb, adjective, adverb, pronoun, preposition, conjunction, interjection, and sometimes numeral, article, or determiner.
Works of English grammar generally follow the pattern of the European tradition as described above, except that participles are now usually regarded as forms of verbs rather than as a separate part of speech, and numerals are often conflated with other parts of speech: nouns (cardinal numerals, e.g., "one", and collective numerals, e.g., "dozen"), adjectives (ordinal numerals, e.g., "first", and multiplier numerals, e.g., "single") and adverbs (multiplicative numerals, e.g., "once", and distributive numerals, e.g., "singly"). Eight or nine parts of speech are commonly listed:
Some modern classifications define further classes in addition to these. For discussion see the sections below.
当中并没有”谓词“、”状词“、”表词“等,也没有“表语”,但却有个determiner限定词我们并没有归纳算在内。
部分词的名称,更好理解的叫法:
代词应该叫代名词,不要省略“名”字,从英文的书写来看pronoun后面有个noun就是名词,前面加前缀pro代表。就像形容词一样,不省略“容”字。如果省略了,就变成“形词”。
介词的叫法,参考日语的翻译叫法,也更好理解,叫“前置词”,因为position就是位置的意思,加上前缀pre,合起来就是preposition在位置前的词。
合起来总结成两句押韵口诀:名动形叹副、代冠介连数。
在解读英语的语法中,十大词类在句子中的属性必须要创造出一个新词才能概括其语法性质时,才需要创造。不然,胡乱的新增术语,就是耍流氓。
为什么这么说?是因为在阅读过台湾的原版语法书,看过旋元佑老师的书、听过英语教父级别的赖世雄老师和台湾大学外语系语音学副教授Karen史嘉琳(美国人)老师的语法录播内容,才知道原来英语可以减少掉许多的不需要的专业术语。让学习变得更加轻松易懂。
因此,对大陆的传统英语教学中的专业术语产生厌恶感。特此檄文批判,强烈谴责。
举个例子,坐几路公交车能到你家?4路。任何回答(1+3)路或者(2+2)路的行为,都是装B耍流氓。不是说别人能力不行,不会口算这么简单的数字(再说,小学一年级的孩子都会算),而是,这是多余的。
当然,个人愚见,台湾的术语中“主要子句”和“从属子句”的取名也不是太好,应该使用大陆的“主句”和“从句”这两个概念,更加好理解。
大陆需要向台湾术语引进的就非常多了。如名词从句的主语从句、宾语从句、表语从句、同位语从句,就是名词从句即可。名词在句中的哪个位置就体现出哪个位置的功能,不需要取这些名字让人一个头两个大。
大陆的术语“定语”或”定语从句“,就是”形容词“,多出来的”定语“就是害人的,就是形容词即可。”定语从句“就是”形容词从句“。a blue pen大陆台湾都没有争议,形容词blue修饰名词pen,就这么描述即可。但a computer room,这里大陆的说法是"名词当定语“,所以有人就会得出观点说,”定语“这个概念必须要。
这里就需要换个角度思考了,这里只不过是名词放在形容词的位置了,名词当形容词用,就这么简单粗暴理解。名词词组(台湾叫名词片语,这里对于两种叫法个人中立态度,没有明显优胜)由三个部分组成:限定词+形容词+名词(旋元佑文法书里的总结)。
大陆的术语”状语“或”状语从句“,对什么能当”状语“时的进一步解释,还不是落到了副词充当这个角色。所以,这里台湾的术语,就叫”副词“和”副词从句“,相当通俗易懂。这里就是1+3=4路公交车的道理了。完全没必要,多此一举。再往简单基本修饰规律追溯,副词修饰动词、整句,这不刚好能解释”状语“或”状语从句“修饰动词、形容词、副词或整句么?大陆何必呢?
关于大陆叫法中的“宾语”,在谷歌搜索上找到的解释为:
“宾语/bīnyǔ/名词语法上指受动词支配、关涉或受介词引导的成分。”
百度百科上找到的解释为:宾语,又称受词,是指一个动作(动词)的接受者。
两者都有一个共性,就是动作的承受者。多么通俗易懂的解释呀!但却当初偏偏有人取名叫“宾语”。所以台湾的叫法“受词”,是多么让人称赞的叫法。
关于英语中的五种基本句型,旋元佑老师的归类:
①S+V
②S+V+O
③S+V+C
④S+V+O+O
⑤S+V+O+C
S=subject主词
(发出动作的主体或描述的对象)
V=verb动词
(动作的描述)
O=object受词
(动作的接受者)
C=complement补语
(补充说明主词或受词)
多么优秀的概括总结!
而我们大陆却经常把③中写出S+L+P,L=link verb系动词, P=predicative表语。美其名曰:主系表结构,这不讨厌么!!!
本来③中的C就是主词补语,⑤中的C也是补语,一个是主词补语,一个是受词补语,旋元佑老师这么解释非常清楚。而我们却把③的补语叫表语,把⑤中的补语又还是得叫宾语补语。这不故意生造新的概念么?本来一个概念就可以解释得通的东西。
To be contin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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