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制定价格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制定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应当遵循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政府制定价格是指市人民政府根据省人民政府委托、授权或价格管理权限,制定或调整(以下简称制定)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价格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市政府制定价格工作,包括受理、调查、论证或听证、审核、公告、跟踪调查和定期审价等。第五条 制定价格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和效率原则。第六条 制定价格一般应当依据商品和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价格。与国际市场联系紧密的还应当参考国际市场价格。第七条 制定价格,可以由要求制定价格的经营者、行业组织、行业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提出书面申请报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第八条 制定价格的书面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请制定价格的具体项目;
(二)现行价格和拟定的价格、单位调价幅度、单位调价额、调价总额;
(三)拟定价格的依据和理由;
(四)拟定价格对相关行业及消费者的影响;
(五)制定价格的相关数据资料包括成本变化、财务决算报表等;
(六)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第九条 市人民政府价格管理部门应当对制定价格申请书进行初步审查,并按照有关规定和价格管理权限对定价成本进行审核,也可委托有资质的成本调查机构或价格认证机构进行审核。第十条 市人民政府价格管理部门在制定价格时,应进行市场供求、价格、企业成本、社会平均成本和社会承受能力调查,广泛征求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提出初步制定价格方案。
制定生产技术性较强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可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评审。第十一条 制定属于价格听证范围的自来水价格、城市公交票价、出租车票价、城市集中供热销售价格、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等商品和服务价格,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第十二条 制定价格实行集体审议制度,审议时应听取和咨询有关情况,对初步定价方案提出决策意见。第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价格管理部门对于一般性制定价格申请,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两周内办结;对于重大制定价格申请应当在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对需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市人民政府价格管理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提出上报意见,报市人民政府审核后上报。第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价格管理部门在制定涉及到区、县所属企业的价格时,要听取区、县人民政府价格管理部门的意见。第十五条 制定价格实行公告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外,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通过有关媒体予以公布。第十六条 建立定期审查价格制度。市人民政府价格管理部门应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对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定期审查,一般每年审查一次。审查的内容包括:
(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执行情况;
(二)原制定价格的依据是否发生变化,企业经营状况、成本、劳动生产率和市场供求变化对价格的影响;
(三)政府制定价格的原则、形式和方法是否仍然符合实际情况。第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价格管理部门可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和社会各方面的反映,或者审价中发现由于制定价格决策的依据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价格明显不合理的,按照规定的定价权限直接制定价格。第十八条 市人民政府价格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制定价格中,违犯本规定或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贿造成影响或损失的,由有关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
我市将召开听证会,提供两个价格方案
二次供水费用如何收取,是阜城高层楼房居民比较关心的话题,不断有居民通过多种方式咨询二次供水收费标准等问题。昨日从市发改委了解到,根据该委安排,9月2日上午将召开阜城居民住宅二次供水价格方案听证会。 居民住宅二次供水如何收费? 9月7日前可提出意见和建议 此次听证会听证事项为阜城居民住宅二次供水价格方案。 听证方案要点: 方案一:参考阜城物业公司代管预收方案,基础水价增加元/立方米。即二次供水的基础水价第一阶梯为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水价为元/立方米;第三阶梯元/立方米。 方案二:参考亳州市的标准,基础水价增加1元/立方米。即二次供水的基础水价第一阶梯为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水价为元/立方米;第三阶梯元/立方米。 为广泛征集社会各方面意见,市发改委开设网上征求意见电子信箱fyfgwfjk@接收社会公众对阜城居民住宅二次供水价格方案的意见和建议。网上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9月7日24:00。 我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 长期缺少统一的标准和管理依据 目前我市水价为阶梯水价,居民生活用水方面,第一阶梯水量15立方米以内(含15立方米)/户/月,水价为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水量至25立方米/户/月,水价为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水量立方米以上/户/月,水价为元/立方米。在此基础上,要加收每立方米元水资源费,以及每立方米元污水处理费。 长期以来,我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缺少统一的标准和管理依据,造成二次供水设施建设过程中工程技术规范不统一、工程质量存在差异,严重影响居民用水安全。目前,我市二次供水设施多为物业公司或其他业主自行管理维护,管理水平参差不齐,难以形成规范有效的日常运行维护机制;老旧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资金落实不到位,难以满足居民正常用水需求。 2020年4月1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二次供水管理办法》,从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加强管理,确保建设质量。 关于二次供水运行维护费征收方式。在借鉴外地市收费方式的基础上,根据我市现状,《办法》第十二条明确了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收费办法:由供水企业负责运行统一管理维护的,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费用开支原则上应计入供水企业运营成本,通过城市供水价格统一弥补。居民到户二次供水水价按发展改革(价格)部门核定的居民水价计收,不得向居民用户收取额外费用。未核定收费标准前,仍按现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执行。 目前,阜城大部分高层小区,根据开发商设计不同,4楼或5楼以上开始使用二次供水,收费标准有每年240元、预收560元每月据实分摊等类型。免责声明:本平台仅供信息发布交流之途,请谨慎判断信息真伪。如遇虚假诈骗信息,请立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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